种子向往光与热,所以愿意奋力挣扎,冲破黑暗的桎酷;新芽爱恋雨与露,所以愿意经受风尘侵扰,舒展叶片;绿叶眷恋于树木,所以愿意陪伴其度过一载春夏秋冬,一轮雨晴雪雾,当它们被问为何如此,不过说一句,“我向往,我爱,所以我愿意。”
西边山脚的鸟儿向往东边天际的彩云,所以不顾饥寒风雨,毅然而上。纵使受伤,纵使落泪,在苍穹之下也无怨无悔。
他便是那样的鸟儿,费尽一生飞往高处。谈迁自幼家境贫寒,但其人穷志不穷。及近而立之年,他展开了国史的修订工作。探民间,访古迹,查典籍。前进之路风雨兼程。二十七轮四季镌刻了白纸黑字,也染白了鬓角的霜花。他以为他已经看到了璀璨的彩云,却又有狂风骤雨将其拉下——巨著被偷走了。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水,命运的折磨让其快要倒下,但他还向往着那一天啊。于是又是八年,从头再来,终成《国榷》。
因为向往,所以愿意忍受劫难,惟心中之志引导人生之路。而这之中的.苦难,便也甘之如饴。
儿子深爱着父亲,纵是无言也能静静陪伴,不须言语与呼号,物质与欣喜,便也有幸福。
雅士林逋时常执一双木桨,乘一叶扁舟游于西湖之上。隔绝了金钱与物欲,喧闹与繁华,惟有注月光为酒,化绿水为诗句,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世人当然不解,远离舒适的日子,来这里过清贫的日子图什么?而他却说:“吾志之所适也,非室家也,非功名富贵也。只觉青山绿水与我情相宜。”他爱这空山新雨,爱这碧波浅荡,便愿意抛弃世俗与浮尘,放浪形骸于天地间。
因为热爱,所以愿意趋于宁静,即使没有戏台上的一颦一笑,没有炊烟之下的欢声笑语,自然也能给其慰藉。
反观如今社会,所愿真源于所向、所爱吗?利欲熏心、铜臭扰人,人们多已忘了为何在这世上;竞争激烈,身不由己,还有谁能不顾他人言语凭内心做出选择?向往便攀登吧,无畏险阻;爱便追求吧,不需证明。
那么,“向心之所向,爱心之所爱,所以呢?”
价值之花缀于责任枝头
如果我是山,就站成一种尊严,让山花烂漫,山风拂面,让每个角落都透着梦的语言,让我们的价值在太阳下展现;如果我是水,就流成一种磅礴,让小船远航,鱼儿欢畅,让我的价值随水儿流淌。
——题记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价值,如果你选择的是双翅,就去拥抱整片蓝天!如果你选择的是鱼鳍,就去亲吻茫茫碧海;如果你选择的是四足,就去莽莽绿林。而我选择的\'是责任,是价值,我要让我的人生过得有意义。
青山绿水,衣袂翩翩,是那诗酒为伴的李太白吗?“且放白鹿清崖间,须行既骑访名山”,杯酒之间,便留下满纸华章。在朝为官,他不谙官场的黑暗,即便郁郁不得志,犹令高力士磨墨脱靴,作为诗仙的他,怎能忍受官场的黑暗与倾轧。倒骑青牛,寄情山水,清风为伴,明月为友,诗仙的责任不就是如此吗?即便是高官厚禄也挡不住李白对自己责任的追求。这才是真正的诗人。
如此大的灾难,尤其是腐刑,使司马迁精神上受到了极大地刺激,他曾一度想自***,但想起父亲的遗言,且以孔子、屈原、左丘明、孙子、韩非等在逆境中发奋有为鼓励自己,终于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经过六年的牢中生活,他终于完成了这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巨著——《史记》。它是以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结构,创造性地写出了以人物为主体的巨著。司马迁为何能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完成这一部令世人震惊的巨著?那不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他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吗?正是这一点让他成为了后人心中的英雄。
盛田昭夫——索尼公司董事长。即便他自己有很大的资产,也不忘去创造更方便的产品让人们享受。随身听就是他在晨跑期间看见一位老朋友提着一个很笨重的收音机而生的灵感。他觉得如果生产一种小型收音机那大家不就方便了吗?于是他又一次令世人震惊。正是她的责任心让他的价值尽情展现。
是鸟,就应该飞向蓝天;是鱼,就应该游向大海;正如是猫儿就应该捉老鼠。无论怎样的诱惑,我们都应当记住自己的责任,让自己的价值像七色光般绽放光彩!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可见无论是一沙一木,还是一叶一花,总在细枝末节处隐现端倪。
小小的蜡烛竟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它改变了整个山洞的环境,迫使那些斑斓的大蝴蝶只能另寻栖所。
一叶零落,便知秋天将至。的确,注重细节需要有如“尘”的心思。这是一门洞察世事的学问,并非机械地观察记录,也不是四处探听偷窥,而是以一种至情至性的眼光来看待万物。这几位朋友,在进洞前只有对大蝴蝶的好奇和探索,全无对生命的尊重,因而他们贸然点燃蜡烛。如“尘”的心思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心灵探索,并不是高等生物对低等生物的征服。“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这是苏轼对于生命的大度。这位执铁板唱大江东去的真男儿,心中也有这种如“尘”的时刻。不过,此情并不令人费解,倘若没有这等如“尘”的心思,又怎能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绵绵无绝的佳句?
心思如“尘”,不仅需要“怜蛾不点灯”的大度与包容,还需要我们有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
当我们有了触动事物核心的敏感时,才真正明白细节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力量,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看得更多,看得更远。佛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佛独具慧眼,从一花一叶之中,看到比凡人深得多也远得多的东西。懂得细节的人,往往能占尽先机。但凡有智慧的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总会表现出一定的先知性。同为凡人,为何他们会有这种先知性?究其原因,是他们触碰到时代的脉博和神经,从细节出发,观凡人之不能观,悟常人之不能悟。
细节,总是腐朽事物的报丧者、新鲜事物的召唤人。当宗法制度在第一个诸侯国被破坏时,当文字狱兴起、抓起第一个书生时,当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第一个民众时,当中国国门第一次被外国列强打开缝隙时,这些细小的迹象都预示着某种地覆天翻,而有智慧的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见微知著,迎接变化,抓住机遇,从而成为一个时代的先驱者。
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夸张。但凡心中怀有大爱又能关注细节的人,必能为时代所成就进而成就一个时代。
悠悠昊天,育子千万。自有史以来,能者众矣。禹三顾家门而弗入,领民治水数年,终克天灾,田润仓殷,乃一世救主;昔者曹公,统军百万,雄略中原,挟天子,令诸侯,实可谓乱世之枭雄;今者润之,通儒知洋,武文皆全,谦己而卑子,修身而敬杰,诚可谓天降英才。此上三人,皆乃莽史之渺珍,由是可知伟者繁如空星,弗能一一尽数矣。然其真伟善凡恶邪?
非也。世人所见甚庸,今吾于此释之于众。凡者,或伟也;伟者,或凡也。何哉?禹虽智消水害,然封子为帝;曹虽一统北荡,然***恩斩才;毛虽抗外平内,然误起文革。由此观之,此三人不亦凡乎?不亦与民苟同乎?而凡者若孝长明晚,诚信守诺,顽强弗屈,又何不可谓伟乎?不亦与上圣同乎?
呜呼!世人惟知功成则伟,功败则凡,弗知须当不以成败论英雄,此诚愚甚。以凡为伴于己何输于以伟为伴?当明目以看破红尘迷雾矣。
非遇不可强求,何当顺时而为。世之所成者百者之一,若人皆为蔽目,为虚荣而互伤,则皆莫可成也。再者,凡平亦乐也。独避喧世,隐于南阳。于雨中煮酒悟道,于暮中沏茶沉思,不亦乐乎?若戎马一生。死后则其绩又安可保永万世?于此,吾念及陶潜之辞,不禁神驰遥想,觉老庄之言甚玄妙。或凡或伟,皆同等也,于吾何干?惟有心静如水,则无欲而刚矣。此乐超乎凡俗,而俗人莫知之,诚可哀矣。而凡者易得,故胡不已乎?何苦求伟略凡邪?
噫呼!凡罢!与凡相伴,随遇而安,虽世乱而心弗乱,则生亦彩华也。若伟,则易因世而乱,忘其本心,渐入狼窟,临死则悔矣,此诚非智者所为。
且夫天下之道,有大有小。于至道而言,小道微矣。平凡者,可得之而为上线,生则适安而乐,死亦无悔。吾愿与凡相伴,平度此生,静观世变,顺老庄之道而处于世。此真善矣!安有他说可反之乎?
故凡乃至道,当与凡相伴!
漫漫人生路,几多青春可堪留。行走在这旅途,相遇青春,握个手,打个招呼,就这样相去渐远。渐渐流去的青春韶华,不曾发觉,只能感觉到,已经失去。既然遇到了,何不留下它,或者借故再次相遇,就这般丢掉,不甚可惜。青春不是年岁,而是状态,无关岁月。
从最初始来,青春是年轻生命的闪耀点,激情澎湃。在这青葱的年纪,活泼行路时,初次遇到同样青葱的青春,两方意气相投,结伴而行。前方无限未来,青春绽放无数花朵,铺就一条缤纷路,花花世界,红尘纷纷。在这热血的年纪,坚守初遇时的纯真,向着与青春的\'同一目的地,不挠前行。这是青春的考验,它不愿虚度,若是你误入歧途,被这花海陷了脚步,被这红尘侵了心志,它会悄然而逝。误的越深,青春离的越远。
青春专属于年轻人,这也是多数人所认同的吧?这世间多为无常,一概而论,总是难圆其说。年老苍苍,岁月将要尽头,青春不是不搭理他们,是他们自己无视它的注目;年纪轻轻,却有暮年意,心地失去青春昂扬,也不在少数。青春不是看这岁月,而在内心。理想,自信,坚定,无畏,高考满分无一不是青春的寄居地。在心地引一朵昂扬之火,不灭不熄,要跟青春相遇,有何难,要与青春相伴,怎不能成。
命运滚滚向前,让我们与青春相遇,是为了体悟这人生,明了人生的路标,积极而行。不是挥霍这擦肩而过的相逢,不过路人,不会任由你攫取。倒不如认真的对待青春,讨得一颗种子,种在心地,用这所有的积极,浇灌它,发芽,生长。心里青春,无论二八花甲,这透身而出的意志,扫去加身的颓废衰败,岁月凿刻肌肤,生活打磨皮囊,也不过表面。坚定勇敢的心境,气贯长虹,压倒这岁月枷锁,即使垂垂老矣,也有不灭的积极青春,撑起身躯,欢乐笑颜。
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早已超乎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卡尔??本茨发明的第一台内燃机汽车使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方便;美国莱特兄弟则将文明的梦想带上蓝天,人类的\'交通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从尤利??加加林第一次走出大气层,到阿莫斯特朗在月球上那简单的一小步,人类的足迹早已不再只局限于我们的地球。从古人发明的指南针用于航海,到现在的深海潜水器的不断下潜,地球上唯一不为我们熟知的地方也终将被我们了解。
试问,在这一项项天才的发现问世之前,有多少人愿意或是敢于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呢?
电灯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物体在黑夜里发出持续的光亮;电话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东西可以让远隔两地的人通话;电视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世间百态;电脑问世前,有谁能相信人们可以在家中做许多以前做不了的事。敢想未必就一定能实现,而不敢想则会停滞不前,没有进步。
的确,有些天才般的想法,在被证实前,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在达尔文的《进化论》被证实前,有谁愿意接受自己的祖先竟是一群原本生活在树上的猴子呢?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前,有人敢怀疑牛顿当年所确定的三大定律吗?在两颗球同时从斜塔上落下之前,有人会去相信物体下落的速度竟与物体的重量无关吗?
人类社会之所以还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就是因为有达尔文、爱因斯坦……这一类头脑中充满了奇思妙想,并敢于将这些疯狂的想法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变为现实的人存在于我们的社会。
天才的想法总是疯狂的,在那些庸才眼里,天才的想法总是不现实的、不合乎情理。但就是这一类被旁人视为“疯子”的人们,不断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
庸才追随历史,天才改变世界,我始终这样认为。
“不为失败找理由,只为成功找方法。”“奋斗”就是我一直依赖的方法。人要么在奋斗中徘徊不前;要么在奋斗中缓慢前进,厉害的人还能在奋斗中奔驰。而我选择的是行走在奋斗中,不紧不慢,稳中求胜。
第一次认为奋斗是那么重要是在小学时代。那时,童心未泯,哪有为自己的未来铺路这种成熟?第一次模拟考,真让人心灰意冷。那时,天很是配合,下起了朦胧的细雨,伴随着我的忧伤,果断的收起那把雨伞,希望这场雨能冲走一切的烦恼;希望雨儿能冲走此时的记忆;更希望雨儿冲刷掉我的泪水。可是,不是一时的失败代表着永远的失败,俗话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我和奋斗一起跑过;一起休息过;一起徘徊过。光阴似箭,两年的岁月一闪而过。斜阳西落,留下的是我与奋斗朝夕相伴的身影,明日,黎明将至,我又将于奋斗“并肩作战”,它与我同行。
曾经,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心中呐喊着:“奋斗,你还在我身边吗?你还在陪着我吗?”而我却自欺欺人的回道:“我还在,只要你想我,我就在。”
有一天,你说:“你若是堕落,我将弃你而去。无论你需不需要我,而我只能说,我只是在你的成长道路上的伴侣。”
现在,我要大声回答你:“我需要你,我需要你和我一起扫掉那些懒惰,好好努力,请你相信我!”
我不知道未来有多好,但我想在与奋斗相伴的日子中,挥洒每一滴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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