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固然精彩,但是只有那一件事才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精彩。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太阳在天空中释放出刺眼的光芒,那一束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这好像意味着今天在我身上要发生什么事。
后来老爸、老妈一致认为今天是一个钓鱼的好日子。阳光明媚,鱼儿也一定想出来晒晒太阳。说干就干,妈妈已经准备好了钓鱼用具,准备出发。
经过了一、二个小时的旅程,我们来到了广汉著名的“金龙湖”。这里鱼比较多,而且是野生的。野生的鱼,其肉鲜美。相比水库里养的鱼要好很多,又不收费哦!刚上小桥,我就看见了一条约十五厘米的大鱼跃出水面,十分活跃。我一见,如一条小龙,活蹦乱跳,急不可待地找了一个最佳“狙击点”。我们就地“安营扎寨”,首先我将长长的鱼竿拉直,好似一根黑黝黝的竹子。我再小心翼翼地抓起两只又大又肥的蚯蚓挂在了鱼钩上。要知道挂蚯蚓可是钓鱼的关键。现在,我左手紧握着鱼线,右手抓住鱼竿,将它弄成了一个倒“U”形。然后右手轻轻一放,鱼线如箭一般“嗖”的一声飞入水底,不见了。只看见几个绿色的鱼漂漂浮在水面上。
过了一会儿,太阳直射到水面上,威风拂过,水面上波光粼粼,我一眼不眨地盯着鱼漂的动静,可是它却一动不动。这时,我有点心急了。想拉起鱼竿看一看。可是被“狡猾的'老妈”及时制止了。然后就听妈妈在对别人说:“我儿子选的位置好,技术也很高,一次就能把鱼线甩的很远。等着瞧,一会儿准能上大鱼。”
我一听,心里舒服多了。
天渐渐暗了下来,眨眼间就快到下午五点钟了。这时老爸叹了口气说:“五点必须回家,你还得写作业呢!”,我真想把湖里的鱼儿痛扁一顿,它们也太精明了吧!也不给我点儿面子。正当我愤然之际,鱼漂“哗”地一下溜入水中,鱼竿不停地摆,我大叫,“有鱼了!帮忙呀!”我一点一点地向岸边倾斜,已经无法控制鱼竿了。这时,老爸一个箭步就拉住了我,还不停地说:“这条鱼一定大!”经过几十秒的艰苦“战斗”,小鱼儿终于被请上了岸,看着这条足有四十厘米的“大胖子”我不仅欢呼起来。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钓鱼,要知道野鱼是很难钓到的哦,听大人们说,有时候钓了几天都有可能一无所获。而我竟然如此幸运。这才是我属于我的精彩。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我也不例外,现在就让我为你们展示属于我的“精彩”吧!
“夏日炎炎,正好眠”。这句话是谁说的?太正确了,我打心眼里欣赏他。
这不才上午第二节课嘛,即骄阳似火,火辣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睡衣顿时向我袭来,我本还坚持得住,可老师讲的课就像催眠曲一般—“睡吧,睡吧。”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就在我即将倒头要大睡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一个神秘的眼神在盯着我,仔细一找原来是老师那一双瞪得像牛一般的眼睛正死死的盯着我。天啊他不是近视眼吗?咋能看清我了?难道现在他练就了一双金睛火眼?算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走为上计吧
我的眼睛在眼眶里左三圈右三圈后,脑袋瓜不算笨的我终于想出一个了办法,可是却死掉许多脑细胞。这个办法是:把课本拿起来遮住头,哈哈,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睡觉了。可我刚把书拿起来老师就说:“某某某同学,请把课本放下去。”没辙了,脑袋经常不用死机了,我想不出第二个办法了。
我只能硬撑着,可是我的意志好像不怎么坚强,因为我的上下眼皮正像一对恋爱中的情侣,正在热烈的亲吻着或者是说像502胶水打翻了,紧紧地黏在一起,难舍难分。为了不引起老师的注意我故意把头偏向同桌,哪知同桌大惊曰:“你在向我暗送秋波吗?”我说:“啥?!我不是同性恋。”说完后我俩就万分难过了,因为这些话被千里耳老师听见了,就把我俩调到台前一左一右,光荣的为这些祖国的花儿站岗了。
事后我总结出一个,上课就不能打瞌睡也就不能说话,否则我两光荣的历史就要在你的身上重现。同时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还是一个好人。
这就是属于我的精彩,那么,你的精彩了。有本事就拿出拿出来秀一秀啊
花是红色的,叶子是绿色的,天空是蓝色的——这或许是世界上最经久不衰的`一节美术课,教师是母亲,学生是孩子,我也曾是那些孩子中的一个。从那节课开始,我就试着用稚嫩的双眼去捕捉周围的色彩,特别是衣服的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儿时吸引我的那些斑斓色彩已经逐渐淡去,而我脑海里沉淀下来的对于服饰与色彩的理解,却在日月的交替中越来越深刻。
童年时的我对于红色的喜爱几乎达到了迷恋的程度。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每当听着国歌,看着国旗在风中冉冉升起,心中就充满了一种对红色的向往,因为那艳丽的红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时候,心中装满了喜悦。跟每个小女孩一样,童年时代的我特别关注那些身着红装的新娘,她们脸上由衷的喜悦告诉我,红色是与快乐是密不可分的。所以,童年时代我的红色的衣服特别多:裙子、衬衫、短袖、大衣,大红、粉红、洋红、玫瑰红……红色伴着我渡过了快乐的童年。如今,我常常在童装柜台前为女儿挑选衣服,红色仍然是我的首选,在我眼里,只有那些鲜艳的色彩,才能配得上女儿那红扑扑的笑脸和亮闪闪的眼睛。
中学时期是在紧张而单调的学习中渡过的,校服伴着我渡过了大部分时间,我是慢慢喜欢上校服的蓝色的。在校园里很不起眼的蓝色校服,一旦走出校门,就成为重点学校学生的标志,让路人羡慕不已;在属于学生们的节日里,校服的魅力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五.四”青年节的歌咏比赛中,同学们身着统一服装引吭高歌;学校举办运动会时,同学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跑道上游行,一种整体的美、和谐的美,从那些年轻人的身上从容而毫不夸张地体现出来。
少女时代,是个多梦的季节,我的衣橱里也塞满了各种颜色的服装,跟那些梦一样五彩斑斓。一套棉质的白色运动服,会提醒我在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跟好友们一起去踏青;背带裤(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服装,两根细细的或宽宽的带子跨在青春的肩头,别有一种风情;一件无袖的镂空针织衫,加上一条同底色的碎花真丝长裙,可以让我在夏日里拥有一种恬淡的心情;秋风吹起的时候,我会根据挑选一件自己满意的毛衣,配上永不落伍的牛仔裤,再套上一件短风衣,轻松地穿行在街头的人群中;冬天来到的时候,我不会忘记给自己准备一件羽绒服罩在厚厚的长裙外,抵挡窗外那“呼呼”而过的寒风……
在职场拼打了几年后,衣橱中的各式职业装逐渐增多,黑色与灰色占据了一大半空间,当然,我会准备一些丝巾,为那些略显严肃的套装增添些活泼。看着镜中不再青春亮丽的面孔,我发现,那些深色的套装,恰到好处地为我增添了几分自信。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每当我穿着各色服饰走在季节的风里,耳边总会响起一首歌“总有一种色彩属于你,浅也相宜深也相宜……”,我对自己说:总有一种色彩属于我!
这天,风和日丽,大街上热闹非凡。小木偶迈动长长的两条细腿,在人群中兴冲冲地大步向前走。突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小红狐,背上背着一个红背包。红背包的颜色是那么鲜艳,让小木偶的眼睛不禁一亮:那不是我的背包吗?
那不是抢走我背包的小红狐吗?
来不及多想,小木偶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小红狐,拽住他毛茸茸的大尾巴,大声喊道:“还我背包!还我背包!”
“放开!放开!”小红狐拼命挣扎。
“吵什么?吵什么?”熊警官闻声赶过来,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们拉开。
“报告警官,他背上的包是我的!”小木偶涨红着脸尖叫道。
“不是他的,是我的!是我的!”小红狐撒谎一点儿也不脸红。
熊警官看看小红狐,小红狐满脸愤怒;再看看小木偶,小木偶也是满脸愤怒。熊警官不知道谁说的是真话,谁说的是假话,就把背包拿走了,说等查明真相再说。
一连三天,小木偶天天来找熊警官要背包,但是小红狐一次也没敢来找熊警官。熊警官有点明白了。经过明查暗访,真相大白,红背包果然是小木偶的,熊警官把背包物归原主。
背上失而复得的背包,小木偶的脸上堆满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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