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精神作文(关于狼的优秀作文)

狼群精神作文(关于狼的优秀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8-26 17:11:08
狼群精神作文(关于狼的优秀作文)

狼群精神作文【一】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狼群精神作文【二】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狼群精神作文【三】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狼群精神作文【四】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狼群精神作文【五】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狼群精神作文【六】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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