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跳楼,自虐……
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独自来到田园之中,欣赏着田园美丽的风光。
突然,一阵嗡嗡声在我耳边掠过。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一棵茂盛高大的桂花树,它开着一丛丛雪白的鲜花,散发出浓郁的清香,引来了一大群蜜蜂。一只只漂亮的蝴蝶也在花朵上翩翩起舞。
一会儿,我来到了田园中心的大路上,辽望着葱绿的田园风景。油菜田里结出了密密的嫩夹;豌豆田背里长出了小指头似的豆荚;萝卜田里结出了一蓬蓬的种子。麦田换上了耀眼的浅黄色新装。每根麦杆都擎起了丰满的穗心,那齐刷刷地麦芒,犹如乐谱上的线条,一个麦穗儿,就是一个跳动的音符。
啊!多么美丽、多么迷人呀!所以,我们更要热爱乡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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