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柜子里拿出挺长时间的一本书,就在今天,合起了书本,深呼吸了一口气,且撑了撑懒腰。随口说了一句:“收官!”
在那个交通便利的'时代,有这样的一个退休工老头,花了87天,一步一步走了627里路,就是去为了见一个故人,这着实是很让人震惊。
他每天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你会相信他能够把一件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做得超乎常人吗?大概不可能吧?更像是一种无稽之谈。是的,当我初步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怀疑这老头的脑瓜是不是出了问题?
哈罗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在酿酒厂有40多年工龄的退休工人,这40多年里他从未与他人相争,也没有知心朋友,也没有人与他为敌,日复一日,平平淡淡。当然也没有过岗位上的升迁,这样的生活好比是一潭抛下石头也激不起浪花的水,甚至于到了他退休时,也没有欢送会,上完最后一天班就回家去了,毕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然而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他一成不变的生活,那是一封来自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尼的信,奎尼二十多年前帮助哈罗德背了个黑锅后便被解雇消失了。在震惊和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再寄出的过程中,因为加油站小女孩的一句“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让哈罗德深受启发,于是他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尼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的一切似乎是那样不可思议,他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甚至于平庸的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的事。在这期间,哈罗德的壮举不但受到媒体的关注,还激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人生的思考。
平凡的哈罗德,终究成就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退休后的他可以,为什么现在还年轻我们却总说“太难了,我做不到呢?”当我们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去计较得失。正是如此,才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句话,而正好是那些不计较得失的只占十分之一的人,把那些我们认为不屑一顾的事情坚持了下来,从而达到了我们曾在一起所期望的成就。
认真和坚持是改变一个人甚至成就一个人的关键因素。主人公哈罗德在生活上一事无成,他是妻子莫琳和儿子戴维共同疏远的对象。作为男人,他在家中地位低下,完全没有该有的地位和尊严。当他和家人探讨问题时,收到最多的是来自妻子的“我不这么认为”的回答,以及儿子言语间的不屑与眼中的挑衅。在教育儿子不要骂脏话后,换来的却是一句“走开”,甚至连说个笑话都能被儿子嘲笑。你也许会认为他没本事,是的,确实如此。但正是这个平庸的人,自从他踏上旅途并坚持走下去后,他的妻子也对他这次的执着感到不可思议,慢慢转变了从前对他的固有看法。在行走的过程中,在众多陌生人的帮助及鼓舞下,哈罗德逐渐找到自我、重拾自信,最后还引起媒体关注曝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大波追随者。当妻子莫琳在众多追随者中再次见到他时,她看到的不再是以前那个卑微胆小的哈罗德,而是一个全新又自信的男人。
哈罗德的转变,我们可以说那封信是引火线,但是最为重要的是他坚定和坚持的意识觉醒。反观当下的我们,是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下渐渐的浮躁了起来,愈发缺少一种坚定和坚持呢?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把一切归于其他,没有哈罗德的自我反思,亦没有他那一步一个脚印去践行目标的勇气。
年轻的我们,为何我们不去借鉴和学习哈罗德的精神呢?来一段属于自己心灵上的旅程,去看看曾经的自己,去感受那份源于灵魂上的鸣唱。毕竟那个理想上的你,不值得被辜负。信念很多时候是支撑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虽然知道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做一定不会成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信念,笃定且从容。
你会发现,哈罗德原来是我们自己。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要把一件事叙述清楚说完整,必须要把六要素都交代清楚,可见记叙文六要素在叙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把一件事叙述完整的必备因素。
我有一个小表弟,他是我大姨家的孩子,今年一岁半。他经常戴一顶小圆帽,白白净净的小脸蛋,像个小女生。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淡红的嘴唇,一笑起来,嘴角就露出两个小酒窝,十分可爱。
我的小弟弟虽然只会说简单的几个词,但他聪明。
有一次,我在大姨家过夜。大清早醒起床,我在客厅背英语单词。不知什么时候,二宝(弟弟的昵称)来到我的身旁,他蹲在椅子旁边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他溜到了一边。片刻后,他又过来了,拿了一包餐巾纸给我。我说:“不要,姐姐不要,乖二宝。”可是他硬往我手里塞,同时左手还不停地往地上指,嘴里不停地说啊啊的。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在地板上,椅子旁边发现了一坨……唉,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呀……
我的小弟弟不但聪明,而且还讲卫生、懂礼貌。
有一次晚上,我和姥姥、妹妹到大姨家玩,按门铃时,二宝来开的门,看到我们就说:“你们好”!边说边鞠躬,顽皮的样子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大姨看到我们,忙拿苹果削给我们吃,有几片苹果皮掉在地板上。弟弟看到了,把苹果皮捡起来,又轻轻地放到垃圾桶里。看到此情此景,我和妹妹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二宝还是一个爱淘气的孩子。有几次我在他家写作业,趁我上厕所时,他就在我作业上乱画,看到我回来就急忙躲进卧室了,搞得我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那淘气、聪明而又可爱的弟弟二宝。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我的弟弟非常胆小,怕喝中药,还怕剪头发,更怕洗头发。
他喝中药时很胆小,非要选他最喜欢的人给他喂药,那就是我的表婆,还很矫情,有时还要看电视才喝,有时还要哭,这就是他喝中药的胆小。
他怕剪头是因为怕扎到眼睛,所以他也不喜欢剪头发,只有看电视才能让他安静地剪头发,他看电视时一动不动,眼睛瞪得大大的,但有一次他自己剪起了头发,我吃惊地告诉妈妈,妈妈看见了说:“表示了他自己会剪头发,也会独立了,也会自己剪头发啦!”我说:“哦,好吧!”我真的好惊奇,妈妈结果是这样回答的,真跟我的想象也不一样,这就是我弟弟怕剪头发的原因。
我的弟弟怕洗头发是觉得自己太难受了,会刺到眼睛,所以他不爱洗头,他小时候是妈妈给他洗头,他觉得很难受,等长大了他自己洗头了,他很浪费他的洗头水,一会儿就把一半洗发水用完了,妈妈语重心长的说“:你少用一点儿,不然很快就浪费完了,很可惜的。”弟弟每次都说好,但在我的观察下他都没做到,这就叫不爱洗头的弟弟,也叫浪费的弟弟。
日子一天天过去,弟弟慢慢长大,他开始爱上了洗头、剪头、喝中药,妈妈说:“弟弟表现越来越好,”我觉得妈妈说的对,我开始表扬弟弟。
弟弟勇敢起来了,我真的开心不已,越来越开心,期望他以后比现在还大胆的表现。
红扑扑的小脸蛋,黑葡萄似的眼睛,微微嘟起的小嘴,还有那白嫩得想让人咬上一口的小手。这,就是我刚出生三天的小表妹——乐乐。
乐乐有个坏习惯,她躺在舒服的婴儿床里总是折腾来、折腾去;而只要你把她抱在怀里,无论你怎么动,她都会安然的睡着,真是个闹人的小鬼!
乐乐的闹人就体现在一个地方——哭。乐乐只要一尿,就会哭,哭得惊天动地的,把护士招来了好几次呢!这可苦坏了乐乐的奶奶,只要乐乐一哭,她就赶紧给乐乐换尿布。有时,乐乐还会尿到衣服上,她就赶紧给乐乐换衣服,好一阵折腾!
我有一个小发现:乐乐不爱洗澡!每次早上护士给婴儿洗澡时,别的婴儿都一脸享受,而乐乐就像别人欺负她一样,不停地哭“哇——哇——”手和脚还在空中乱画,把护士弄得束手无策,真调皮!
乐乐不但调皮,而且还很可爱。她在吃奶的时候一直闭着眼,刚吃完就马上睁开眼睛,这时我就凑上去看,她也一直看着我,黑溜溜的眼睛咕碌碌地转着,好像在问:“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呀?”可爱极了!
乐乐的爸爸(我的舅舅)花钱请人给她取名,取名的人说乐乐五行缺火,所以给乐乐取了几个带“火”、“日”的名字,我也偷偷给乐乐取了个名字——“孙小曚”,简单又好听,怎么样?
这,就是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小表妹——乐乐,你们喜欢她吗?
我的爷爷个子不高,头发花白,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岁月留下的皱纹。那双温和的眼睛总是闪烁着慈祥的光芒。两只蒲扇似的大手,长满了老茧。他有一个好习惯,每天都坚持去公园锻炼身体。
过年的时候,爷爷和爸爸比赛掰手腕,爷爷这么大的年龄,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赢了爸爸。当然,不只是因为这件事,爷爷才被我们称为大力士。
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旅游,到了一个旅游景点,那里有一个活动谁是大力士,上面排列着从大到小五个大石头,还刻着字搬起来者奖赏200元,我一看,可来劲了,立马跳上去试了试,可一个也没有搬动,我非常沮丧。爷爷看我不高兴了,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头说:乖孙女,看爷爷的。说完走到石头旁,把袖子撸起来,扎了个马步,面不红,气不喘,直接把最大的那一个石头稳稳地举了起来。
一个小孩儿兴奋地说:哇,好厉害呀,像葫芦娃里的二娃一样力大无穷啊!一个年轻的叔叔惭愧地说:我还不如一个老人家厉害呀!回去我要加强练习才行!我高兴地跳起来:爷爷太棒了!爷爷太棒了!最后爷爷得到了200元,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
还有一次,我去院里的其他小朋友家玩,忘记了时间,迟迟没有回家。爷爷可急坏了,最后找到了我,一只手就把我提了起来,我就像一只犯了错的小狗乖乖的被他提着回家。
这就是我的爷爷我家的大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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