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

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02 13:10:53
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

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一】

《云南的歌会》是一篇极富情趣的散文,字里行间洋溢着对自然,对人,对艺术的品味与赞赏.

文章在"歌会"的大标题下,描绘了三个场合中唱歌的情景,三个场合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在手法上也各不相同.第一个场合写"对歌",注重对唱歌人的描写.例如第2段描写了"一个年轻妇女",她唱败了三个对手之后,作者刻画了她的动作,神态:"于是轻轻地打了个吆喝……从荆条丛中站起身子,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显得轻松快乐",我们会对云南的妇女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让我们不禁再次从心底萌生出几许赞叹.

第二个场合写"漫歌",注重对唱歌人所处的优美环境的描写.文章中第4段描写赶马女孩子唱山歌,与上一场合不同之处,本段没有着重对女孩子进行描写,而是描写了她们周围的环境:"开满杂花的小山坡","各种山鸟呼朋唤侣",描写出云南美丽的风光.特别对充满生机的山鸟的描写,更增添了"漫歌"独有的特色.

第三部分写"传歌",因为所介绍的"金满斗会"比较热闹,所以作者注重对场面的描写."金满斗会"的发起人是"村子里人",地点就设在"住处院子两楼"和"长长屋廊下",人员是"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妇女占多数",参加人员也大多为普通村民,但打扮得是珠光宝气,银光闪闪,像过年一样因此这个"盛会"显得隆重而热烈,并且更加令人难以忘怀.

民俗文化是我们中华灿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最可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如何用文学的形式来加以记录呢?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云南的歌会》就是一个典范,值得我们好好玩味、细细沉吟。 唱歌的好处是非常多的。我概括一下主要有,以歌显俗、以歌会友、以歌庆节、以歌示悦、以歌颂美、以歌养心,以歌传情。 要唱歌,特别是要唱出有自身特色的歌,一是要有地方特色的曲调;二是要有写歌词的氛围。云南是个“的家乡”,写出来的诗歌定然是趣味无穷的;三是要有唱歌的场所和氛围。云南的唱歌场所别开生面且极具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富有本土特色,他们选在山野、山路、林寨,显得朴素、简约、自然。而我们这个地方唱歌多是在戏台、剧院或是在歌厅。云南唱歌的氛围是相当浓烈的。你看,有对歌、漫歌、传歌;参与歌会的有男女老少,连年过七旬,掉光牙齿的老人也在热情地唱着。 写文章要学会选材,要学会有侧重地表达。作者在“山路对歌”中抓住人物描写,写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三个对手,这种得胜的喜悦用了“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来加以描写;那白白的糯米牙,那黑中透红的枣子脸,那特有的民族服饰,显得活力四射、风采斐然;在写“山路漫歌”时抓住了环境的特色,并详写了戴胜鸟和云雀的“呼朋唤侣”的“争鸣声”;写“林寨传歌”注重的是场面描写,如三十来桌轮流低唱时的声音,轻柔如松涛,舒卷张弛如龙吟凤哕。通过这三个场景,就把云南这一地方的歌会写得光彩照人,看了之后令人心都动了,恨不得马上乘车到云南体验一番。

云南自古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从古至今,多少文人雅士描写了那里如画的风光和淳朴的风土人情。

在昆明乡下,一年四季早晚,本来都可以听到各种美妙有情的歌声。由呈贡赶火车进城,向例得骑一匹老马,慢吞吞的走十里路。有时赶车不及还得原骑退回。这条路得通过些果树林、柞木林、竹子林和几个有大半年开满杂花的小山坡。马上一面欣赏土坎边的粉蓝色报春花,在轻和微风里不住点头,总令人疑心那个蓝色竟象是有意摹仿天空而成的。一面就听各种山鸟呼朋唤侣,和身边前后三三五五赶马女孩子唱的各种本地悦耳好听山歌。有时面前三五步路旁边,忽然出现个花茸茸的戴胜鸟,矗起头顶花冠,瞪着个油亮亮的眼睛,好像对于唱歌也发生了兴趣,经赶马女孩子一喝,才扑着翅膀掠地飞去。这种鸟大白天照例十分沉默,可是每在晨光熹微中,却欢喜坐在人家屋脊上,“郭公郭公”反复叫个不停。最有意思的是云雀,时常从面前不远草丛中起飞,扶摇盘旋而上,一面不住唱歌,向碧蓝天空中钻去。仿佛要一直钻透蓝空。伏在草丛中的云雀群,却带点鼓励意思相互应和。直到穷目力看不见后,忽然又象个小流星一样,用极快速度下坠到草丛中,和其他同伴会合,于是另外几只云雀又接着起飞。赶马女孩子年纪多不过十四五岁,嗓子通常并没经过训练,有的还发哑带沙,可是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出口自然,不论唱什么,都充满一种淳朴本色美。

大伙儿唱得最热闹的\'叫“金满斗会”,有一次在龙街村子里举行,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附近几个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矮方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桌子,每桌各自轮流低声唱《十二月花》,和其它本地好听曲子。声音虽极其轻柔,合起来却如一片松涛,在微风摇荡中舒卷张弛不定,有点龙吟凤哕意味。仅是这个唱法就极其有意思。唱和相续,一连三天才散场。来会的妇女占多数,和逢年过节差不多,一身收拾得清洁利索,头上手中到处是银光闪闪,使人不敢认识。我以一个客人身分挨桌看去,很多人都象面善,可叫不出名字。随后才想起这里是村子口摆小摊卖酸泡梨的,那里有城门边挑水洗衣的,此外打铁箍桶的工匠家属,小杂货商店的老板娘子,乡村土医生和阉鸡匠,更多的自然是赶马女孩子和不同年龄的农民和四处飘乡赶集卖针线花样的老太婆,原来熟人真不少!集会表面说辟疫免灾,主要作用还是传歌。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好听歌声,全部传给下一辈。反复唱下去,到大家熟习为止。因此在场年老人格外兴奋活跃,经常每桌轮流走动。主要作用既然在照规矩传歌,不问唱什么都不犯忌讳。就中最当行出色是龙街村子一个吹鼓手,年纪已过七十,牙齿早脱光了,却能十分热情整本整套的唱下去。除爱情故事,此外嘲烟鬼,骂财主,样样在行,真象是一个“歌库”。小时候常听老太婆口头语:“十年难逢金满斗”,意思是盛会难逢,参加后,才知道原来这种会,只有正当金星入斗那一年才举行的。

同是唱歌,另外有种抒情气氛,而且背景也格外明朗美好,即跑马节跑马山下举行的那种会歌。

西南原是诗歌的家乡,我住云南乡下整整八年,所听到的不过是极小范围内一部分而已。解放后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生活日益美好,心情也必然格外欢畅,新一代歌手,都一定比三五十年前更加活泼和热情。唱歌选手兼劳动模范,不是五朵金花,应当是万朵金花!

云南本是个诗歌的家乡,路南和迤西歌舞早著名全国。这一回却更加丰富了我的见闻。

这是种生面别开的场所,对调子的来自四方,各自蹲踞在松树林子和灌木丛沟凹处,彼此相去虽不多远,却互不见面。唱的多是情歌酬和,却有种种不同方式。或见景生情,即物起兴,用各种丰富比喻,比赛机智才能。或用提问题方法,等待对方答解。或互嘲互赞,随事押韵,循环无端。也唱其他故事,贯穿古今,引经据典,当事人照例心中一本册,滚瓜熟,随口而出。在场的既多内行,开口即见高低,含糊不得。所以不是高手,也不敢轻易搭腔。那次听到一个年轻妇女一连唱败了三个对手,逼得对方哑口无言,于是轻轻的打了个吆喝,表示胜利结束,从荆条丛中站起身子,理理发,拍拍绣花围裙上的灰土,向大家笑笑,,意思像是说:“你们看,我唱赢了”,显得轻松快乐,拉着同行女伴,走过江米酒担子边解口渴去了。

这种年轻女人在昆明附近村子中多的是。性情明朗活泼,劳动手脚勤快,生长得一张黑中透红的脸,满口白白的牙齿,穿了身毛蓝布衣裤,腰间围了个钉满小银片扣花葱绿布围裙,脚下穿双云南乡下特有的绣花透孔鞋,油光光辫发盘在头上。不仅唱歌十分在行,大年初一和同伴各个村子里去打秋千,用马皮作成三丈来长的秋千条,悬挂在路旁高树上,蹬个十来下就可平梁,还悠游自在若无其事!

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二】

这一学期,我们看了《红奶羊》这篇小说。看完以后,我有许多感受。

《红奶羊》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一只叫黑宝的公狼的妻子产下两只小狼以后就死了,由于没有奶,两只小狼已经死了一只。黑宝只好抓了一只名叫露西儿的哺乳期母羊来做黑球的奶羊。但在黑球快断奶的时候,来了一个猎人和一只猎狗。还发现了洞口。黑宝为了引开猎人而丧了命,露西儿养了黑球半年也回到了羊群。三年后,露西儿又被两只狼抓到了,分别是黑球和它的妻子。就把露西儿放了,它就爬上了神 羊峰。

看完这篇小说,我知道了,狼并不像我们听说的那么险恶,只要对它们好,就算是一只羊,它们也不会吃你。就像小说中的黑球,知道不吃养 过它的羊;还有黑宝,为了自己的儿子,可以牺牲自己。它们是多么通人性啊!

所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狼吃羊是为了生存,而不是险恶,因为它们也是有良心的。

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三】

狼爸爸“黑宝”抓住了红奶羊“ 茜露儿”把它带回了狼洞,之后把茜露儿拴了起来。黑宝的儿子叫“黑球”的妈妈死了,只有爸爸照看它。黑球很饿,几天没有吃饭了。喝了茜露儿的奶十天后,它把红奶羊“茜露儿”当在了妈妈。

有一天,黑宝嚼了一块肉给黑球吃,结果黑球吐了出来。发现黑球,还没断奶。因为只有断奶了,它才会吃肉。

之后有一天,一个猎人和一只猎狗来到狼洞了,黑宝冲了出去把猎人引走了,救了红奶牛和小狼,它俩安全地离开狼洞,黑宝却被猎人打死了。真是个负责任的爸爸!

茜露儿找了个山洞住下了,茜露儿一直想办法把黑球变成一只羊。它想了几个办法,先教黑球学羊叫。一天、二天、三天过去了,可是黑球叫的羊声一点儿也不像,红奶羊就放弃了学叫声。又教黑球学吃草,专心地教它,红奶羊待小狼象对待孩子一样地耐心。可是,黑球吃进去草又吐出来,红奶羊说:“饥饿是最好的老师!”所以,红奶羊有几小时的时间没翻过身子来让小狼喝它的奶。自己找到一个树叶堆吃了起来,吃的很香,可是黑球就是不去吃。黑球站了起来,看到了一只小绵羊,往它身上扑去。这一面被茜露儿看到了,茜露儿想阻止它,可是茜露儿已经没有奶了,所以阻止不料黑球。最后,黑球把那只小羊羔给吃掉了。黑球心想:“有奶就是娘,没奶就是羊。”茜露儿想:“如果现在不赶快逃的话,等到小狼长大了,它就把我吃掉了。”于是,茜露儿就跑的无影无踪。

最后,黑球跟一只黄狼在一起了,可是它们没结婚,只是帮她逮羊。结果逮到的是茜露儿,黑球想:“是它把我养大的,所以我就放过它一次好了。”于是,黑球只能先把黄母狼咬死了,因为不这么做的话,黄母狼会生气的。然后,把茜露儿放了。

我觉得黑球这么做是对的,因为茜露儿喂养了它,所以回报它是应该的。

关于写红歌会的作文500字【四】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的一篇文章——《红奶羊》,文章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只高贵的红崖羊被一只大公狼逼到狼穴被迫喂哺幼狼,做了狼仔“黑球”的羊奶妈,后来猎人发现了狼穴,大公狼为了救狼仔舍身将猎人引走,自己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这只高贵的红奶羊与小狼“黑球”有了深厚的母子感情,当一只豺要吃掉红奶羊时,半大的“黑球”竟以死相拼,保护了红奶羊。后来红奶羊出于羊的天性,离开“黑球”回到了羊群。一天,红奶羊和她的孩子被两只狼追捕,其中一只就是“黑球”,当“黑球”认出红奶羊时,他感念母恩,拦住了另一只狼,放了红奶羊一条生路。

读了这则故事,“黑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对仅仅哺育自己半年又遗弃他的红奶羊不忘养育之恩,在自己万分饥饿的情况下,也不肯伤她一丝一毫。这种违背狼的天性的义举让人陷入深深的思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母亲。日军侵略中国时曾涌现出许多抗日英雄,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与热血捍卫了祖国的权益,与之相反,也有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卖国求荣,出卖自己的母亲和战友,这种人的下场最终都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人们常用“狼心狗肺”“狼狈为奸”来形容邪恶的、不好的事物,可是在当今社会中却有不少人见利忘义。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背叛亲人,背叛道德,甚至为了金钱竟置亲人的生命于不顾,六亲不认,人岂能连狼都不如,岂能连自己的亲人也不管?

我们都是在索取中长大的,可是很多人不知道这一点,不热爱自己的父母,认为父母为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想想“黑球”的举动 , 再反思反思自己的言行,我们是不是该为父母做些什么呢?因此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学会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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