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我材必有用”。——唐李白《将进酒》。
这是一句多么增强信心的诗句啊!既然世间孕育了我,那我必将成为一位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可是有些时候我们为自己制定了非常远大、宏伟的理想,却又是一种呢?那是因为你的“材”不是在你的理想里。
我的妈妈是一个出生在农村里的女娃,没见过什么世面,却有一颗孝心,决心长大以后给养育了她的父母最好的。后来一次偶然听她的同学说当医生可以赚很多钱,她便立下雄心壮志要当医生,可她高中还没毕业就辍学了,被拉去当了一个蛋糕店的学徒,她不想辜负爸爸、妈妈的一片苦心,就认真学习这门手艺,摸索精髓。终于白手起家有了她刚刚开始的蛋糕店,才有了我们今天这个家,这些我们的'成就。
这不就更应正了“天生我材必有用”了吗?可能你不能在一些地方找到你的有用之处,但命运总会帮助你,并让你发现你自己的有用之处。
再比如说我吧,命运有时也给我信心,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有一道奥数题把我难住了,我当时有一种想爱攻破它的感觉油然而生,我便开始用我学过的解题方法一步一步地解答,当我用了半个钟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攻破了。让我有一种成就感。我也有数学天赋啊!再难的题我也能够解开大案。
我的理想是当一位大酒店的大老板,我想我当老板也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有可能是从酒店最底层干起,但我不会退缩,如果我干上其它职业,那我也不会灰心丧气,因为那可能是我的生活位置,我不会嫌弃它,因为那是我在生活中的"材".
其实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例子:像有些人崇拜的篮球,足球明星;全世界都知名的亿万富翁,百万富翁,所有人都喜爱的明星,绝大多数都是只读完小学和初中就去闯荡的吧。
每一个人在被命运打扰的时候,不用带惊慌了,它可能是来帮你的,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
人活着,最怕的应该是孤独吧。无论多么辉煌的背景,转身既是孤独的背影。有时候看完一本书是享受的,但是有时候觉得看完一本书是悲伤的。前不久看完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如果要问我说,看完是什么感受,那一定是:压抑。当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死去,最后只剩下主人公富贵和那头老牛的时候,不免会觉得作者太过无情、冷血,但又是作者那种冷静几近残忍的写作手法,才会给我们那么多的思考。
今天我又把书本拿了出来,我有在书中做笔记的习惯,我翻到了这段话:“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这句话我想大概每个人都想过吧,只是都没有一个太好的答案,可以满足自己,也就不了了之。悲伤的时候我认为是不适合看《活着》这本书的,因为它会把你带入一个更加悲伤的情绪中,也许更糟糕的是,会让你无法自拔。
有时候,你不会不敢把文章串联起来,因为一旦串联,你会发现,这书中的主人公未免也过得太惨了吧,这样的承受能力,我想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很难想象的,太可怕了,主人公所遭遇的一切。
但是,当我们经常思考一个问题的时候,会有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我们在一个死胡同里走不出来,另一种是我们越想越敞亮。也许,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这本书是一种
年少无知的富贵输光祖上积累的财富,加之父亲的气绝身亡让他重获贤惠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他活着似乎有了意义。残酷的战场让他目睹了生命的无力,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然后,捡了一条命回到家,母亲却已离开人世,聪慧的女儿不再会说话也不能再听到声音了。之后,心地善良的有庆赛跑第一,似乎让人感受到了希望,可是作者依旧叙述着残酷的现实。热爱的生灵有庆居然是被抽血抽死的,残酷的社会和无知“医生”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为人忠实却遭遇不幸的凤霞嫁给了忠厚老实的二喜并怀了孩子,似乎希望又重现了,然而……凤霞的离去,二喜的遇难,接着又是家珍的逝世,就连充满灵性的苦根也未能辛存,死因居然是撑死的!这一切,历历在目的是,眼前是一个一个横卧着的灵魂!最后富贵和与他同名的老牛的身影渐渐消失……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人来到这个世界,最终的宿命不过都是回归土地的拥抱。在活着这样一个广大而又沉重的话题面前,似乎每一句话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觉得无力。然而活着,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活着是艰难的,也是美好的……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记忆中生命里只有两次,对,是两次!偷偷地跟死神通了个电话,告诉他活着是太残酷的事,告诉他我并不期待明天是否美好,可是那个老东西一面嘲笑我的懦弱,一面用很不屑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确定你活够了?”他这一问,吓得我撂下了电话,仓惶而逃,我活够了吗?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富贵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眼影。他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都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
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另有一个***,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的要跑,要回家,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来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的过,活的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生命就算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
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另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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