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冽的寒风吹过街头,街上的行人一个个裹得严严实实,一位少年——陆天正急着回家。当陆天路过街边的一棵大树时,忽然听到了一阵凄凉的叫声。原来大树下有个洞,洞口一只脏兮兮的大狗正可怜巴巴地望着陆天,三只巴掌大的小狗蜷缩在大狗旁边。
这么冷的天,小狗会冻死的,陆天决定帮助它们。陆天想起书包里还有一个面包,便把面包丢给了那只大狗。大狗警惕地叼着面包退进了洞里,三只小狗也跟着进去了。糟了,本来是想通过食物引诱大狗出洞的,现在好了,狗狗们全都进洞了,想要帮助它们就更难了。
陆天灵机一动,在路边找来了一根树枝。他轻轻地将树枝伸到洞子里去,想借助树枝把小狗给掏出来。只见他趴在地上,撸起袖子拿着树枝试探着往洞里伸,可狗狗不知对方是敌是友,树枝越往里伸,狗狗就越往里钻,陆天也不知该怎么办了。陆天向行人求助,可他们都不想惹麻烦,更何况是摸不清脾气的野狗。志愿者徐明看到陆天似乎需要帮助,便走了过来,了解情况后,徐明建议再用更香的食物——肉,把狗狗们引出来,陆天马上到附近的饭店打包了一份回锅肉放在洞外。
狗狗们经不住肉香的诱惑,再加上陆天和徐明在洞口不停地唤着狗狗,显得十分友好。狗妈妈终于放下戒心把小狗狗们都带出了洞。它们在洞外狼吞虎咽地嚼了起来。问题解决了,陆天和徐明都很开心。不过,狗狗们被冻得全身都在发抖,又不能把它们带回家,因为妈妈最讨厌饲养小动物了,何况还是这么多只,得想个办法让它们过冬。陆天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徐明见了也跟着把外套脱了下来,他俩心照不宣地把衣服塞进了洞里,给狗妈妈一家四口做了一个温暖的窝。
天气依旧那么寒冷,狗洞里却是那么地温暖和舒适。“明天再来看你们!”陆天背着书包消失在了街道的转角处。
一开始,我先用“飞象局”给了爸爸当头一棒,爸爸便用“屏风马”与我棋逢相对,接着,我用爸爸教给的一车防二马的战术把车放在爸爸的`“河口”上,只见爸爸把马上面的小卒子轻轻向上挪了一步,轻而易举地化解了我的妙招,我暗暗想这不是“猫”教“老虎”学本领,爸爸还留了一手呀!这时,爸爸已经反客为主,开始大举进攻,打了我个措手不及,令我难以招架,我只能调兵遣将,集中所有兵力摆开你死我活的架势做防守。最后我拚了大半的兵力,爸爸的“人马”也快没了。我想:“照这样下去,大多是平局,可得想个办法。”我以退为进,现装作不敢和爸爸硬拼的姿势,然后在暗地里寻找破敌的方法,忽然我看见一条直插对方心脏的小路,我心里暗暗高兴。我先用车向对方大本营猛攻,放在底线。爸爸也非等闲之辈,他那火眼金睛似的双眼看穿了我的意图,我的进攻也遭到了爸爸的极力阻挠。看来只有先下手为强了,我先声东击西,用一个炮吸引了爸爸的注意,然后把马悄悄得靠进爸爸的大本营,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胜利离我越来越近,我牺牲了一个车,把炮救了出来,这时爸爸才恍然大悟,但已经晚了,我用“马后炮”把爸爸打败了。我像大人物一样,两手一握激动地说“承让”!爸爸也高兴地说:“好小子,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局象棋比赛使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都应多动脑筋,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这场精彩的棋赛,怎能不使我难忘呢?
入夜了,皎洁的月光洒在了静悄悄的村子里,两个贼蠢蠢欲动。一个高个子的贼悄悄地打开了一扇窗子,示意另一个叫铁蛋的贼钻进去,铁蛋犹豫了一下:“表哥,要不还是算了吧!”“别呀,来都来了,进去吧!”高个子怂恿着。
面对强悍的表哥,铁蛋只好照做。他左脚轻轻地踩在一块石头上,双手搭在窗台上,用力一撑,轻松地翻了过去。铁蛋借着月光翻动着屋子里所有的柜子和箱子,终于,他在一个长满蜘蛛网的箱子里找到了两百元。这是铁蛋第一次偷盗,此时的他却并没有因为偷盗“成功”而感到丝毫的兴奋,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负罪感。
铁蛋利索地从刚刚那个窗子翻了出来:“表哥,你看,我偷到了两百元!”“什么!才两百。”表哥有点生气,“算了,毕竟这是你第一次偷嘛,以后有的是机会。”
他们平摊了这200元,各自回到家中。铁蛋回到家后一直在纠结:我真的应该做一个小偷吗?万一那两百是人家的救命钱怎么办?放心,那钱肯定不是救命钱,肯定不是!不——那肯定是救命钱,肯定是!铁蛋整晚都在自责和内疚中度过,他决定明天把钱还回去!
第二天,铁蛋早早地来到了昨晚偷盗的地方,这几间房子是用茅草盖的,泥巴墙上生出了指缝大的裂痕。透过另一扇窗户,隐隐约约能看见这家主人正在吃早饭。铁蛋好奇地往里看了几眼,这才看清,原来屋主人是个头发花白,年过七旬的老爷爷,简陋的桌子上放着一小碟咸菜,稀饭和咸菜便是老爷爷的早餐。老爷爷衣服上已全是补丁,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摆设……这让铁蛋想起了他自己的爷爷也是宁愿自己吃咸菜下稀饭,也要把好吃的留给铁蛋……
铁蛋转身来到昨晚那个窗户前,他毫不犹豫地翻了进去,悄悄地把两百元钱放回了原位——那个结满蜘蛛网的箱子里。
一缕温暖的阳光洒在了那扇窗户上,也洒在了铁蛋的脸上。
我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有一天能够穿越时空,到达远古时代的清朝,可我知道是不可能的。
一天中午,吃了午饭,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科技书。突然间,屋外狂风大作,一束耀眼的光芒从窗外照射进来,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许多穿着奇奇怪怪的人走了过来,一个个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一位头发乌黑亮丽,发型漂亮奇特的年轻大姐姐走到我身前问:“小姑娘,没事吧?你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我头脑一片空白,只好照实回答。大姐姐莫名其妙,一脸不解的样子顿时让我醒悟过来,哦,原来我已经穿越了时空。
大姐姐把我领进她的家,问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呀?”我跟她说:“我叫吴倩,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从半空中掉下来是因为我穿越了时空。”大姐姐吃惊地说:“原来是这样啊!你们的生活和学习是什么样子呢?”我详细地向她介绍了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先进的电器,讲解了钢笔、铅笔与毛笔的不同。钢笔和铅笔写字快而且字也漂亮,不像毛笔难以控制而且速度慢。大姐姐羡慕极了,很想体会一下用钢笔和铅笔写字的感觉。我让她找来了几个木工,按照我说的方法制造出了一只简易的铅笔。我立马教大姐姐用铅笔写字,大姐姐真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
从家里带来的那本科技书丢失了,我拉着大姐姐到大街上去寻找,可是书已经不见了。我们询问了很多人,他们都说没见到。我们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家字画店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它。我赶紧向店老板解释,没想到他很想了解书上的内容。本想让他自己读,他却不认识书上的简化字,我只好朗读给他和伙计们听。
两天后的一个中午,我们刚吃好午饭,突然间狂风大作,我已经意识到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姐姐和我都流下了难舍难分的泪水。
回到了现代,我非常怀念穿越时空的那段时间。真希望留在那里的那本科技书能给古人以启迪。
我是一名啦啦队员我看见我们班的队员快要失去斗气了,我就呐喊着:“加油加油。”红领巾向别的班移去,就要胜利了时,我们班的同学用力的抓住,我们班的同学面红耳赤,全部用力往后拉,但是上帝却把胜利给了他们,一比零,我们班并不泄气,第二局,“开始。”我们班的拉拉队员们都拽住拳头,拼了命似的狂喊:“加油加油。”我的心跳的频率加快,而且同学们都在第一局,力气所剩无几了,他们汗流浃背,我多想上去帮他们,可是比赛规则不可以其他同学上去,红领巾又向别班移去,同学们用尽所有的力气,拉啊拉,红领巾还是移向了别班,他们胜利了。他们拥抱在起,欢呼着。而我们,失落地低下了头,回到教室,大家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等待着老师。
我们班输的原因是力气不够别班的同学力气大,我们班有很多同学不爱运动,力气小。这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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