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里深爱秋天。许是爱的缘故,每每秋天来临,心便惶惑不安,既渴盼秋的到来,又担心秋的离去。
秋天收敛了往日的燥热,变得宁和、淡远。它像一曲舒缓、优美、教人身心宁静的古典音乐,又像达观的智者在天地间悠闲往来,更像生命里的友谊,让你时时感到一种温情,却不火烈。
秋天是人的心灵与自然最为贴近的季节。这个季节,秋风似歌,落叶如蝶,踩着秋叶散步,恍若走入一幅画里。在自然的怀里,我们渐渐敞开久闭的心扉,又一次成了孩子,又一次领悟自然对人生的某种启示。非常喜欢美国诗人罗。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每至秋天,我的心便无数次地穿越时空的藩篱,跟随诗人在大洋彼岸的乡村林间漫步:“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向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呵,留下一条路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的某一天,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多少次在等待公共汽车,抑或是在无聊时,我总是在心里默读这首诗。这样,我的意识便又回到乡村的林间,感受阳光的暖意、落叶的舞蹈、鸟的鸣唱和晨风吹过秋林的气息。
秋天有果实压弯枝头的辉煌,也有秋风瑟瑟、秋雨绵绵的哀怨,更有“盼望果子成熟,成熟了又怕掉下来”的无奈。晚秋时节的雨夜,熄灯静坐,听风卷落叶,雨打窗扉,体味那种缠绵凄婉的美。这种情境像读一首古诗、听一曲旧歌,像隔世的相思交织着苦涩与恬美。
我的生命季节似乎是夏秋之交,由绿转黄的过渡时期。这时,花还芬芳,叶还浓绿,秋还生在夏里。
这个季节,已不再奢望世界知晓自己,而希望自己了解世界。不再喜欢糖水、香槟,而爱浓茶淡酒;不再喜欢流行歌曲,而爱古典音乐。衣着也由艳丽转为素雅,不逐时髦,而求风格。这时,能在俨然神圣的事物里,发现荒诞和讽刺;能在一贯不对的事物里,发现某些对的东西。这时,观察世界不再用眼,而是用心。
生命的秋天里,画家留下了画,诗人留下了诗,音乐家留下了不朽的音乐,更多的人却只留下了影子,就像鸟儿在窗前飞过,转瞬即逝。
时光不停地向前流去,天气渐渐地凉爽起来,吵人的蝉声被秋天吹散了,代替它的是晚间阶下石板缝里蟋蟀的悲鸣。啊!那可爱的秋天终于来了。
秋天,比春天更有欣欣向荣的景象,花木灿烂的春天固然美丽,然而,硕果累累的秋色却透着丰收的喜悦;秋天,比夏天更有五彩缤纷的景象,枝叶茂密的夏天虽然迷人,可是,金叶满树的秋色却更爽气宜人;秋天,比冬天更有生机勃勃的景象,白雪皑皑的冬天固然可爱,但是,瓜果飘香的金秋却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
秋天来到了树林里,从远处看,黄叶纷落好似成群结对的金色的蝴蝶,它们飞累了,落到了我的肩膀上、头上、脚上。把我的思绪从绿色的夏日带到了金色的秋季。我一转身,一片桃叶又落在我身旁,我弯腰拾起,捧在手上,细细地端详,好特别地一片秋叶呀!它还没来得急完全退去绿色,仍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香气。秋天来到了果园里,柿子弯下腰鞠了一个躬就压得枝头快要折断了,荔枝妹妹太胖了,撑破了衣裳,露出了鼓鼓、白白的肚皮。硕大的苹果挂满了枝头,露出甜甜的笑容,或羞涩,或豪放。
秋姑娘来到农田里,玉米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西红柿为了让自己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土豆的兴奋也许太高了,把它那绿色的嘴巴笑破了,露出了黄色的舌头。
秋天来到了花园里,这儿成了菊花的乐园。它们也许是喜欢这沉甸甸的金色,才选择在秋天里绽放自己的美丽。菊花的颜色真不少:黄色、粉红色、白色……那大大的花朵,卷曲的花瓣,像一个卷发的小姑娘。流连菊园或独自欣赏一盆艳菊,慢慢地陶醉在那股股清香里。秋天,给大地带来一片金黄,给蓝天送去棉花似的云朵。秋风,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染黄了世界。
我喜欢这秋高气爽的季节!
我喜欢有花叶扶疏、朴实无华的菊花的秋天。
我喜欢这独一无二,灿烂辉煌的金秋景色。
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割草机声,孩子们的欢笑声,大人们的谈笑声这些声音融合到了一起,组成了一首《金色的秋天》的交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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