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一个晚上,在我再三要求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哈利波特的机智、勇敢及书中紧张刺激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可正当我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时,妈妈走了过来,对我说:“快十点了,该睡觉了!”只听见“喀嚓”一声,灯被关了。不甘心的我,开始有了一个大胆而又冒险的隐秘计划窃读!
夜深了,我像猫一样地竖起两只耳朵。当我听见爸妈房间里发出了鼾声,确信他们已睡着,才放心大胆地拿出了手电筒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缩进被窝,还小心翼翼地用被子蒙了头。一切准备妥当后,我便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心跟随着哈利?波特一起时上时下。我很开心――不必再担心父母的督促;我又很不安――做贼的感觉充盈在心头。另外,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受:虽然开着空调,但是没过多久,我便喘不过气来,浑身也汗涔涔的,我只得先钻出被子,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翻页的时候,还要有足够的的空间,于是,我只能弓起背,把书页弯起来,轻轻地翻过去;手电筒被一层纱布裹着,光有些暗,时间长了,眼睛开始发酸,背和脖子也僵了。我又坚持了一阵子,直到上下眼皮子开始打架,才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有趣的故事情节吞下肚子。我恋恋不舍地将书放回到床头的书架上,然后,舒展四肢,舒舒服服地躺倒在床上,回味着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伏地魔……突然,隔壁房间有了动静,我赶紧闭上眼睛,装作熟睡的样子。妈妈轻轻来到我身边,弯下腰,用手摸摸我的额头,并拉了拉被子,才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黑暗中,我睁大眼睛,兴奋的心情里突然生出了许多愧疚,这种方式的窃读一定会很伤大人的心,以后不读也罢。
吴老师评语:很生动地叙述了自己一次窃读的经历,特别能将窃读时切身的各种感觉很细腻地表现出来,传递着爱书的情感!文末突然的感悟让文章主旨猛的一转,但却让人回味无穷!
太阳橘红的脸很羞涩地探出,在白云中好奇地东张西望。阳光穿过树梢去叫醒枝头上的鸟,从美梦中醒来的鸟,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歌声。
女孩掀起了被子,整理了一下睡衣,从床上跳下来,将挡在眼前的一缕黑发匆匆忙忙地挂在了耳后,然后轻轻地捧起了桌上的书径直走到院子,用欢快的嗓音读“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读“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鸟儿停止了啁啾,立在枝头一动不动地听女孩读书,连身边的晨风都微喘着,生怕惊扰了这位读得认真的女孩。
是的,这是我。
我喜爱早晨,喜爱早晨带给我的焕然一新;喜爱晨读,喜爱晨读带给我的神清气爽。
我喜爱在寂静的小院里晨读,也喜爱在早读课堂上晨读。我也曾观察过班里的同学们晨读的模样——一些人在用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书,全神贯注地读,一些人捧着书一边声情并茂地读一边摇头晃脑,还有一些人读到一半忽然停下,用手托着下巴不知在思考什么。连那些平常风风火火的同学都安静下来,捧着书本在读。此时的班级就像是一片澎湃着书声波涛的大海,此起彼伏。每个同学无不沉醉在书的海洋中,用心享受晨读。
清晨那和煦的阳光,悦耳的鸟鸣,芳菲的花香让人心驰神往。此时捧上一本书,把花香与书香一起咀嚼,以书声开始清新美好的一天,是再好不过的了。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那么科学的晨读就应该是步入知识宝殿的阶梯。不晨读的学者就如同不上油的齿轮,如同不授粉的鲜花,如同不扎根的树苗。不能获取更牢固的知识,不能将学问烂熟于心。
我喜爱晨读,现在,将来,今天,明天,我都会去晨读。它不仅是一种习惯,而且它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不晨读的一天就不是完整的一天。
这是个沁凉的夜,月色非常美,是个适合读书的夜,我把窗子打开,让凉凉的风吹进屋里,我走向书桌,把厚重的书本翻开,月光的亮度刚刚好,帮我把书本上的字照得一清二楚,能在这种神祕的.夜晚阅读自己喜爱的书本,真是幸福!在这样的情景下,一点都不会觉得烦躁、无聊,不过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我清楚的听到滴答嘀答的声音,我知道那是时钟的声音,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好希望我能有四十八个小时。
转眼间已经五点了,我的眼皮是这么告诉我的,但是我还是想再看一下,喜欢叮我的蚊子一直在我的耳朵旁催促着,我很谢谢它,并给了它最热烈的掌声。我看完了!我看完了!感觉好充实,我站起来望着朦胧的月光,天色逐渐转亮,开始有鸟鸣的声音,我希望下一次能再和那个月亮、那个风、以及那只蚊子的灵魂碰面,这次“夜读”的经验将是我心中无法磨灭的回忆。
天已微微发亮,我们走出宿舍,一抬头,两颗星星嵌在天空。一明一暗,一大一小,像两盏小橘灯。它们洒下微弱的光芒,照着学校的教学楼,给教学楼蒙上了一层梦幻的面纱。向远处望去,天边有一道紫红色的朝霞,美丽动人。在这美丽的清晨,我们迈进教室,准备晨读。
带着对一天美好生活的憧憬,翻开语文书,让美丽的文字在眼里流动,让琅琅的读书声在校园回荡……读冰心的《母亲》,让我感受到她对母亲的思念;读鲁迅的《社戏》,让我看到封建社会思想的陈腐;读朱自清的《春》,让我到春的多姿多彩;读列夫·托尔斯泰的《七颗钻石》,让我感悟到了人性的美好……每一次阅读,都会冒出新的想法和感受,不知不觉中发现语文课本竟也是那么有趣。
诗词的世界精彩纷呈。读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体会到他报效祖国的一腔热血;读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体会到他对亲人的美好祝愿;读李清照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我体会到一种淡淡的伤感。
我最喜欢的是辛弃疾的《南乡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怀》,站在高高的北固亭中,望着滚滚长江水,感慨着千古兴亡之事,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他的豪放大气,以及浓浓的爱国之情。辛弃疾的词,总是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
晨读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让我的知识面更加宽广,也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我甚至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闲暇时拿出一本书,细细地品味一段温暖的文字。
我爱晨读,它让我每天都有好心情,伴我日日成长。
这本书内容非常丰富,知识非常有趣,包括科学、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它文章并不长,还配有彩色图片,即生动,又形象,让人一看就能懂。它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电话机是利用什么原理通话》的吧。最早的\'电话是美国的发明家贝尔于1876年发明的。1878年爱迪生发明了碳粒送话机以后,才使电话变得更加简便。电话机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电磁铁将声音变成电流,再由电流变成声音。送话器送出声音,受话器接收声音。送话器里有一块薄薄的振膜,它能把说话的声音变成脉冲,通过导线传入对方的受话器中。受话器中也有一块薄膜,来自对方的电脉冲会使振膜振动,这一振动所产生的声波与对方人的声音几乎一样,我们就是这样听到对方人说话声音的。电话的原理就是这样,是不是让人很好明白啊。电话机自发明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了,电话机的功能和性能已日趋完善,它已经深刻地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并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
同学们,你们想多懂点课外知识吗?那就看看这本书吧!它既有科学原理,又有大自然的奥秘。我想这本书里面的精彩内容一定会非常吸引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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