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我观看了一部名叫《与法同行》的'电视剧,里面讲述了与我们同龄的青少年朋友不小心误入歧途,无法自拔,最终违法的故事。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时时刻刻在我的脑海里徘徊。其中,最令我感触至深的是一位羽翼未丰的少年马文的故事。
马文从小住在他继父的家里,虽然母亲对他是百般的溺爱,可继父留给他的,往往是一句句冷酷无情的话语,他的心灵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摧残。马文的心里缺少爱心和温暖,更多的是仇恨和逆反心理。长大后,马文开始对电脑产生强烈兴趣,立志要当一名电脑天才,通宵上网,上课睡觉,被老师批评,萌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买来了非法的黑客软件,破坏了老师的电脑,攻击了继父公司的网络,使其陷于瘫痪,最终被警方抓获,锒铛入狱。
少年马文的遭遇,在令人感到心痛和惋惜的同时,也引起了我的深思:马文有着美好的理想,可他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违背社会道德法律准则,聪明反被聪明误,走上了一条违法犯法的错误道路。曾经有一少年犯忏悔道:“以前,我以为自己的行动是自由自在的,自己喜欢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是不受一点儿约束的。上了法律课后,我知道了法律带有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它规定人们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如果不懂法,就会干糊涂事,就会走上犯罪道路,我现在知道了,学好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是啊,在我们的四周,有多少因为不懂得法律而酿成的悲剧,有多少鲜活的生命在法盲的阴影下渐渐枯萎?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不经意间流露着,很近,近得触手可及。此刻,我不禁想高声吟诵:与法同行,可以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更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二十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个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神圣的《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中,人们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认为一些传统美德已经过时。这不得不使我大声呼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事件上演。在我们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如索取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拉帮结伙、校园欺凌等。让人心惊的`是,刚步入法定处罚年龄的十四岁孩子竟占到其中的15.5%。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的生活安定,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还存在着一些疏漏,有一些人为了金钱,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要说,我们的法律正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地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法治征文活动”更让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促进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受到《思品》教育的我们更应当遵纪守法,坚定地捍卫法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背弃良心,违反职业道德,我们未成年人要用法律作武器,勇于依法维权,制止非法行为。
总之,法律不仅是维护人民的武器,更是规范行为的社会准则。让自由在规则中行驶,权利在规则中履行,义务在规则中拥有,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的大旗。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新时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年代。法制越来越健全,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有了法律,才会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有了法律,人们才能得以和平共存,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爸爸、妈妈不随意体罚我们,教师不随意体罚我们,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他们可能会说: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近,我们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最终只能使自己和亲人难过,父母忧心。具有关数据来看,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有了法律,我们就会拥有爱,只有我们心中有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有了法律,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只有大家心中有法律,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同学们,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法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生命健康,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时时自己,保持高度警惕。
从报纸、新闻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关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例如沉迷于网络、偷被老师没收的东西。在我的身边,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
现在网络科技发达,网页上的游戏也是非常多,我的同学中,有的喜爱玩“植物大战僵尸”,有的爱玩“赛尔号”,等游戏。某个同学已经有七个一百级了!而且,还买过十元钱一张的“米币”也就是所谓的游戏币,现在,又在玩“穿越火线”还要购买“c f点”。现在,他已经完完全全地沉迷在网络世界里了,如果再没有人管他,他就会变成一个小小的“网虫”了,想想,后果是多么可怕……
就在几天前,我的班级又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周一,老师没收了某个同学的三个悠悠球。(注:其中有一个坏的而他和他的“黑帮”就商量好了怎样拿回悠悠球。周四下午,那三个悠悠球不翼而飞。下课后,老师找到了坏的悠悠球,随后,“小头头”也前来“自首”,老师批评了所有偷悠悠球的人,可其中某个同学骗了老师,直到第二天请家长才说出原委。
因此,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同时要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不沉迷于网络、不偷东西。
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法规正逐步建立健全,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的一件大事。守法与犯法其实只在一线之间,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言行往往能获得法律的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拯救自己;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法盲则会不知所从、一味蛮干,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时才知道法律的无情和自由的宝贵。我们发现,有些犯罪分子也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他们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原来也曾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们不严格要求,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逐步从一名优秀的学生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们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教训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周围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小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我们卸甲实验小学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识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亏,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个人必须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才能将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犯罪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备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这里有几个号码,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110、120、119、122、114、84735094,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于增强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遵守校纪、班规,做文明学生
今年学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推进《扬州市小学减负的六条规定》,贯彻学校精致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再提醒同学几点:
1、学生在校时间为6个小时。学生可以提前半小时到校 即上午7:00-7:30 下午1:00-1:30为学生到校时间。家长严格按时接送,不得提前和推迟。在规定时间以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一律与学校无关。
2、 年龄在12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骑自行车。在行车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或相互追逐。如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与学校无关,一切责任均由自己和家庭承担。学校提供摆自行车的场地,学生自行车均要配备好车锁,并按要求摆放在规定地点,学生无锁车在校园内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学生自行车做到“五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脚蹬,有撑架,确保自行车行车,停车的安全。
4、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午间静校制度。走读生中午在家休息,作业,1:00-1:30规定时间方可到校。午间在校代伙的学生,必须在护导老师的安排下,在指定班级参加午休与学习。在规定时间内所发生地一切经济,责任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三、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古人云:立身成败,在于所染。染苍则苍,当黑则黑。青少年就是这么一个易染的群体,青少年一旦染上恶劣习性,人生观和品德就会向坏的方面发展,到头来只有走向变质和堕落,成为社会的渣滓。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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