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妈妈的吻,甜蜜的吻,叫我思念到如今……”这是一首曾经火遍中国颂扬母爱的歌曲。是啊,一首《妈妈的吻》,看出了母爱的伟大,表现出了母爱的唯一和不可替代。自打你“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母亲就注定这一生要为你操劳。我与众人一样,都拥有一个因平凡而伟大的母亲。是那一次,使我深切的感到了:母亲坚守的不仅是一种爱,更是一种责任。
母亲,一个伟大的称呼。在地震后的废墟中,一定是母亲才会为了你的性命而失去生命;在灾难之时,一定是母亲,才会舍生去你的命;在难过之余,想想不只是你一个人在难过,此时你的母亲也会因为你的难过而伤心。“在奥特曼风光的背后,总有一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这是一句很流行的网络语,不要觉得好笑,静下心来回忆一下,每次你闯下滔天大祸,谁来为你收拾残局?是母亲,也只有母亲。因为爱你她才会这么做。老舍曾经说过: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我觉得这句话说明慈母对一个人是非常重要的,就想根对花一样重要。
不要以为母亲给了你物质的生活就是给了你幸福,精神上的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我爱母亲,因为他经历痛苦将我生下,并辛辛苦苦为我操劳,养育我长大。勾起往事的回忆,是谁,在深夜为你补棉衣?是谁,在你写作业时静静陪在你身边,即使他并不会你做的题目?是谁,总是在你放学回来看到你不开心,欢欢喜喜的吻一下你的脸颊?是母亲,更是一种母爱在驱使着她。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孟郊《游子吟》讲述了,在赤子临行前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与老母告别老母怕儿子身在异乡穿不暖,将亲手缝制的衣服送给儿子。这每一针一线都深深地蕴含了老母亲对儿子的爱。母亲,因平凡而伟大,因爱而亲。记住,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有妈就有爱
明远小学六年级:宋银萍
点评:从小作者在文中表露的对母爱的理解,可以看出小作者对于母爱有着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如写到母爱是种责任。
但是文章的中心似乎不明确,前面写到母爱不仅是爱,而且是责任,后面只在写母爱使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前后文的联系似乎不大。
爱好!爱好是什么?爱好疲劳一天后还念念不忘的事;爱好是见缝插针也要做一做的事……我呀,有许多爱好:玩、画画、做手工……但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果然如此:作文书能使我提高作文水平;手工书能使我心灵手巧;阅读书能提高我的阅读水平;历史书能使我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有这么多书都能使我进步,我怎能不喜欢读书呢?
如果你想了解我是如何爱上读书的?哦,是这样的:刚上一年级时,我发现班上许多同学的知识十分丰富--知道地球的两极有极昼和极夜现象;知道热带雨林里生活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知道地球上海洋的占地面积远远大于陆地……我可羡慕了,便向本班的“百科全书“--李卓然请教:“请问一下,你的知识怎会那样丰富?“他只简单地回答了七个字:“当然是多读书啦!“我听了之后,惊讶至极。好不容易盼到周末,我“命令“妈妈带我去图书大厦,一到那儿,我立刻来到儿童读物区,抱了一大堆书,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着,渐渐的,我发现书上的知识的确丰富多彩,天文、地理、绘画……这可是大大满足了我的求知***,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知识都收入囊中。
很快,我便变成了一只小“书虫“。在家中,上厕所时看书、睡觉前看书、甚至吃饭时也忍不住看两眼。在学校,那就更别提了,我更是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出去玩。
有一次我发烧了,妈妈带我去医院。临走的时候,我都穿好鞋了,突然想起一会儿妈妈挂号时我还能看会儿书,便脱下写作三步并作两步冲回卧室的书柜前拿出了两本《小学生作文》,这才又跑出来,穿上鞋和妈妈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去挂号,我就靠着墙看书;到了诊室门口等叫号,我就坐在椅子上看。妈妈实在忍不住了便又开始“唠叨“:“在这么黑的地方看,不要眼睛了?“我不支声,急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继续看,直到医生叫我,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我与鲁宾逊一起在孤岛上生活;我与海伦·凯勒一起“体验黑暗人生“;我与福娃一起漫游“奥运的长河“;我与欧阳小小一起享受“快乐的假期“……我的心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不断变化着,时而喜,时而悲。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在此,我要大声喊一句:我-爱-读-书。
这天,终于放假了,妈妈叫我起床,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然后洗脸吃饭。
爸爸妈妈快要去上班了,过了几分钟,他们走了,我跑到房间,把电脑打开,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我把表放在我的房间里。我玩起了《植物大战僵尸》,玩着玩着我就忘记了时间,突然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紧把电脑关机了。爸爸来到我房间的时候,电脑正处于蓝屏。爸爸生气地说:“你是不是玩电脑了?”我摇摇头说:“没有”。可是电脑关机很慢,一直处于蓝屏,我没有办法,只好承认了。爸爸没有训我,就说要把电脑的电源线拿走。
又一个星期天来临了,我收拾完之后,眼睁睁地看着爸爸把线拿走了,我很无聊,当我转到厨房时,突然看到电饭煲的线,于是我拿电饭煲线代替电源线,又开始了《植物大战僵尸》,不幸的是我再一次被爸爸发现,他狠狠地教训了我一番。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那样痴迷地玩电脑了,我知道了我的这个爱好对自己的危害很大,我会逐渐改掉的。
我有很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叫我“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由于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我家里有很多书。在我家书房的三个大书柜里、我房间的床头上、书桌上都摆满了书,每一本书都是我和爸爸精心挑选的。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非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作品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进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醉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预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眼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以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往。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你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当我不开心时,总要翻翻书,这样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的童年,点亮了我的人生,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朋友,爱书吧!
“高宇琦,加油!”“田佳豪,加油!”下面两人的助威团高声呐喊着,场下的观众激动兴奋,场上的比赛也更加扣人心弦,令人手心不禁冒汗。
再有1分我就胜利了,可我只领先1分,如果输了这球,胜利就又渺茫了。我不禁愣住了,不知道这重要的一球该怎么发?这时对方催了,“想啥呢?赶紧发!”我一咬牙,把心一横,发了个上旋球,结果对方看了出来,立马来了一板大力扣***。角度太大,几乎不可能接到,我立即用尽全力跑了过去,一跃,球拍把球碰了过去,我也摔倒在地。只要对方打回来,我就不可能再接住,因为我根本来不及从地上爬起来。就在这千均一发之际,没想到球却擦了边,对方马上傻眼了。我激动万分地跳了起来,差点把球拍都扔了。我终于夺得参加市里比赛的资格。
我爱好广泛。演讲,武术,游泳,跑步,画画样样喜欢,打乒乓球更是我的最爱。
初次接触乒乓球,还是去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乒乓球班。刚开始我对乒乓球并不喜欢,甚至学了一个月后还有些反感。每天都那么苦,教练特别严格,汗像洗澡一样往下流。不过我想不能半途而废,既然学就要坚持下去。暑假过后,我已掌握其中的奥妙,有了兴趣,又让妈妈报了长年班。一段时间下来球技突飞猛进,这才有了前面队内选拔的一幕。
乒乓球是一项很好的运动,有益身心。我觉得乒乓球与学习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只要你付出努力,就一定会进步,会有收获!
我的爱好是读书,每当拿起书,我都不愿放下。
什么《红楼梦》、《百万英镑》、《资治通鉴》、《十万个为什么》、《三十六计》…我都看遍了,而且百读不厌。
有一次,我想上厕所,但是手中的《荒野求生》我正看到精彩之处。于是,我一边看着书一边走到厕所。我进了厕所后,发现马桶竟然不见了,这才放下书来,我一看,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那是什么厕所啊,这明明是书房!还有一次,我把书放在了补习班,想起来后,我不顾外面还下着大雨,直接冲到了补习班,把那本忘下的书给拿了回来。
读书,能让人走进知识的天地。当你陶醉于书中时,你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书中的一切仿佛都是你自己经历的。用心感受书,这可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啊!
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书可以给予我们启迪;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书让我们“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在书中,你可以与孔明大论天下;可以与格里尔斯共渡难关。
我不相信书中有“黄金屋”,也不信书中有”颜如玉”。我只相信,书中有一个大天地。爱读书,是当今社会应具有的品德。我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爱好,也庆幸自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拥有此举,今生何憾!人生在世,尚可无书?
终日的学习纵然是枯燥而繁琐的`,倘若能在课余时间里寻到自己的所好,那么也就不枉对此时的花样年华了。
写作是我课余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我喜欢那些自己不经意间信手拈来的词句,喜欢那些仿佛律动起来的文字。
属于我个人原创的文章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自己觉得不满意而被销毁的;第二部分,是写在小纸片里不小心遗失的;第三部分,也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收录在我的网博里。纵观博客里的文章,从稚嫩的语气到客观的态度,从小家子怨气到领悟所得的哲理。一点一滴,无不记录着我心灵的成长。
除了写作外,我的课余生活中还有一样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听音乐。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一日不听音乐,全身上下便像中了情花毒般地难受。我喜欢刺激听觉神经的摇滚和DJ。虽然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欢这些听起来十分吵闹的音乐,但在这种情绪疯狂四溢的音乐里,我找到一种得以释怀的快感,好似抛开了现实的枷锁而飞向自由的理想天堂。我时常会陶醉在这略带散漫的音乐之中,金属碰撞的随意的律动……
通过这两个业余爱好,我想要给自己塑造一个简单、执着、积极向上的人格。就像我写的那样——“说太多是奢求,想太多是奢望。什么都别说,什么都别想,付诸实际行动。摔倒了,爬起来,大声地笑。”就如同丁当唱的那样——“全世界不懂无所谓,错了无所谓,我要笑着流泪,要放胆去飞;全世界不懂无所谓,伤了无所谓,管他谁错谁对,我有我的绝对;留个明天,为自己而活。”
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了。虽然形式很单一,但不失为一种好的休闲娱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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