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天空飘着雨,我撑着伞,背着有些沉重的书包走在去往补课班的路上。
这只是一个平常的冬日,一个平常的周末而已,我也只是一如既往地坐很久的地铁,一个人去。生活在这样淡淡的,日复一日的节奏中,被磨褪了颜色,我在做题的空当中发呆,忽觉这一切都乏味得令人厌倦,一天又一天的学习,尽管明白这是我必走的路,我也愈发烦躁了。可除了默默循着这轨迹行走,我没有别的方式可以逃避。
“今天我们学习压强这一块,课后再做张卷子复习一下力与运动这个单元……”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我还有些失神,却不得不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听讲,心底仿佛有一声叹息,它妥协了。
这褪色的日子是沉闷的暗灰色,让我压抑,又无处发泄。
结束一天的课程,我想到又得走许久的路,坐很久的地铁才能回家,心中又一阵烦躁。其实一天中最累的不是上课,而是每次必走的那一段漫长、无趣的路。
我撑着伞,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走在积累了雨水的街道边,旁边有车飞驰而过,带起一阵大风,我衣服便被斜飞的雨点打湿了,我心中又一阵抑郁。站在红绿灯的路口,旁边有一大群面无表情的人打着伞,低头看着手机。在这个世界上,每天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向这乏味的生活折了腰,低了头?
“嘀嘀”身后一声喇叭响起,我转头,是一辆拉纸板的三轮车。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前面,他大概有六、七十岁了吧,手上满是老人斑,双眼有些浑浊,眼角的皱纹都是深刻。他的怀中抱着一只狗,那只狗也脏得很,一看就知道是流浪的野狗。那个老人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他抬起头,对上我的目光,然后一笑,那双饱经风霜的手还放在狗的下巴上,浑浊的眼中却似流光转动。他又埋下头,像在向那条狗说着什么。
我看着这一幕,竟有些莫名的感慨。周围脸上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无趣表情,老人的笑容在这之中显得那么另类和突兀。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这生活乏味吧,老人在拖着这一车的纸板时,在逗着小狗时是怎么样的心情呢,我想得入神,有雨滴落在了我的眼皮上,一片冷凉,我一下子惊醒,一下子顿悟。
老人三轮车上那堆得如山的纸板叫做生活,他怀里的也是生活,这些的都是他生活中色彩斑斓的部分,像是浓色的水彩,滴在了宣纸上,缓缓扩散,乃至浸满一整张宣纸。
生活是灰色的,还是白色的?当我过着淡淡的日子,它是什么颜色的完全任由我涂鸦,也许今天是红色,明天是蓝色……
走在这路上,我“背”着的也是我的生活,我的心中开始描绘一幅美丽的画,它并不完美,却散发着彩色的光亮。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一、许久前观赏电影《荒野生存》,很感动,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去活,但最后终究没有这样去活。现在阅读小说《在路上》,又有类似感觉。很多时候,一切疯狂仅在心里翻腾,因为我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习惯,习惯的生活,习惯的气候,习惯的睡床,还有黄昏时刻一杯习惯的绿茶。习惯好像一棵树,在一个地方站久了,就会生根抽叶开花结果,再也不愿意挪步。
在《在路上》中, 迪安是有勇气的人,就是不会被习惯约束着,不会长久地被束缚在某个地方,过着四平八稳的生活,过着可以预见而波澜不惊的生活。 他喜欢背叛渐渐熟悉的环境,喜欢在路上。 是的,在路上。
二、在路上,这三个字充满了神秘的诱惑。在路上,意味着已经启程了,还没有抵达目的地。在路上,有点宿命的意味,意味着可能没有终点,所有的异乡都是路过的,所有的风景都是往后退隐的,所有的清风轻快地欢叫的,所有的梦想拍打着翅膀先行的。
在路上,会感觉自己属于世界,又疏离着这个世界;奔走在世界里,又陌生着这个世界;热爱着世界,但又恐惧着这个世界。
在路上,去哪里?干什么?为何目的?一直在路上的人,会不会想着这些问题?迪安不会考虑如此累人的问题。如果把这三个问题都想明白了才启程,那不是迪安的“在路上”,而是繁华城市里小白领的旅游。
在路上,所有的需要都在路上。去哪里?在路上!干什么?在路上!为何目的?在路上!迪安是神圣的傻瓜,过着悲哀又热切的生活。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不安,无法在一个地方和一个女人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因为他在寻求,寻求一个地方,寻求一个人,寻求一种生活,寻求一种精神,可以安顿他们一直流浪的心灵。
三、如游鱼这样的宅男,藏在家里读《在路上》,有反讽的味道。或许,肉体已被囚在寒舍,可心已经潜出闭塞的房间。想起《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一辈子就困在船上,他愿意如此自困,他情愿如此自缚,因为他的心随着双手飞舞在黑白琴键上,翻过高山奔过草原潜过深海走过城市越过沙漠,一直在路上。是的,1900的心一直在路上,寻找,再寻找。心的旅程即是他的生活,他不奢望谁来理解他,其实,也没有谁能够理解他,就好像没有谁能够理解迪安为什么将“在路上”当作生活。
四、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间,她的空间注释着:一路走来,这样无奈,这样精彩。仔细想想,用这句话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腾也是比较适当的,再仔细想想,这句话用在许多人身上也是没错。每一个心跳迟缓又还疼痛的人,每一个沉没在生活下又在扑腾的人,每一个孤独着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个忧伤着又自我逗乐的人,你们都在路上,因为你们总觉得远方在远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种意义,值得你们一直跋涉。
我们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直在路上。生活着,就是在路上。思索着,就是在路上。痛并快乐着,更是在路上。
或许直到走不动了,死在路上,一颗灵魂才肯歇息,和路边的青草一起微笑在春风里。
夏日的阳光散落在了远处,而在一棵绿枝上绽放了光芒。这光芒是洁白的是永恒的。它一直延续着,在那生机的地方。那儿是我最喜爱的地方,一个幽静,充满幻觉般的思想天堂。慢慢的,走进了我的内心……听啊,喜鹊在展歌喉了;看啊,阳光终于出现了。照到了照到了!终于让树儿盼到了。
阳光照在了大树上,照在了隔夜的露珠小点点上,掉在了树下的花草上,使它们茁壮的成长。这棵树,也在为了它一群“儿女”们辛勤劳动。它伸展着粗壮的手臂,用毛发呵护着它的孩子们。风雨来时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挡在了它们的前面,树成了它们避风的港湾。阳光照耀时,它也不忘记把养分分给它们,它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看着它们,我也想起了那个人,想起了,她慈爱的面孔。
母亲是辛苦的。家里的衣服,碗筷总是没有一次不见她的身影,每次都见她辛勤的汗水。母亲是唠叨的。“衣服穿暖了没?饭吃饱了没?有没有洗脸刷牙,别总是调皮捣蛋的整天这样。多看书,早点睡觉。”十二年里处处都有妈妈的温柔的微笑和话语,有了她的语言,我总是充满爱,总是有妈妈爱的怀抱。
现在,妈妈远在外地,少了她的微笑,少了她的唠叨,心中无限的思念。妈妈,注意身体,健康第一。母亲,新年快到了,和家团圆了,您在路上了吗?女儿想你,您能听见我的呼唤吗?
爱在路上,爱在路上。
人生的路漫漫长长,而在我学习的路上。我博览了众名家之长,至今受益匪浅。学习的路上,那些名家赐予我的灵感非同寻常。我喜欢他们的豁达,欣赏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总之,他们给予了我许多学习上的帮助。学习路上的开端,我就早以碰见了李白,从小就开始背他的《静夜思》,他的名字不知不可呀!李白,这位唐代头号欢乐英雄,这位与美酒、佳丽、游仙长相伴的诗仙,这位“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可剑术,二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的青年俊才创作的诗成千上万,饮酒作诗,多么逍遥自在啊!也唯有他,也才有那宽广的胸怀,包容下世间的一切,看透一切。
李白,令我开阔豁达。结识李白后,便是杜甫。杜甫的青春也曾有过“裘马清狂”的潇洒生活。他虽不像李白那样仗剑远游,但也胸怀漫游天下的凌云之志。《望岳》此诗是是他二十多岁时北游齐,赵之地所得。后人认为杜诗“当以为是首”。清人浦起龙说过:“杜子美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
于是,我又认识了“诗史”杜甫,以古体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的杜甫。再接下来,又结识了孟浩然。隐者的田园生活自陶潜开先河以来,右谓成了一个流派。它不公影响了代代诗风之一种,同时也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
中国人的理想生活是什么呢?对此,古代文人已论述若干,近人丰子恺,林语堂、周作人也作过多种论述,在此下赘,这里单表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此诗出言平凡而恬淡,正合孔子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同时,他还告诉我们一个生活的奥妙,那就是过古朴的生活并和谐地与世无争。现代人生活一天比一天累,偶尔也去都市边上的郊区过上一天两天田园生活。
孟浩然所表现出的野旷十分令人仰慕。学习的路漫漫,而我还将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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