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在,则无所不能。——题记
心在何处?
阿基米德说,我的心在数学那儿,于是有了“让我画完这个圆”的千古绝唱;钱钟书说,我的心在文学,于是有了目不窥园,名满天下;“扫把姐”说,我的心全在那一把扫把上,于是那把扫把像有了灵性,与她共舞出无限曼妙风情。
心要在,在所爱之处。
“千年沧海上,精卫是吾魂。”文天祥的浩荡正气,仍激励着炎黄子孙。砰然令我心动的,是他至死不渝的报国之心。他将一颗心安放在日渐式微的国家上,一切行动便都有了落脚点。一切战役,一切悲愤的诗,便都有了共同的根源,那便是对祖国的深沉的爱。心系国事,便有了那份勇气,以匹夫之力,欲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林觉民何尝不爱妻子?只是对国家的大爱使他抛却儿女私情,投身于挽救危亡的事业。心在所爱之处,即便雷霆轰击,亦不动摇丝毫。
心在所爱之处,便有了那种力量,能够承受众人的冷眼,即使荆棘遍地,也踽踽前行。还记得那个潦倒的老人,“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当屡试不中的蒲松龄开始各处搜集奇闻逸事时,人人都以为他疯了,但在看过《聊斋志异》后,却不得不感叹那是一部“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旷世奇书。正是有着那份信念,一心扑在文学上,他才能不理会众人的非议,在自己选定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艰难前行。纵使险阻无数,他只坦然视之。
有些人将心放错了位置,便只能品尝失败的苦涩。唐玄宗爱着杨贵妃,沉迷于“温泉水滑洗凝脂”,换来的却只是“此日六军同驻马”,马嵬兵变,大唐风光不再。现在的一些人爱著名利金钱,向往高guan厚爵,换来的却只是贪婪的双眼与累弯了的腰杆,却再也找不回“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旷达。可见,选择所爱,也应慎重。
心在何处?
有些人不知心在何处,便只能“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有些人找错了所爱,便只能如无头苍蝇,乱飞乱撞。而有些人,找对了心的位置,方不惧艰险,矢志不渝。
找回自己的心吧,找到你所爱的地方,将他安放。别再羡慕别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只要心在,你也能做到。
心在,则无所不能。
点评:本议论文的话题非常有时代气息,围绕最近困扰大众的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一观点进行了冷静而全面的综合分析,考虑的角度也很周详,最终从自身以及社会道德两方面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法。笔调深刻,论证有力。是难得的佳作。
遇见,是一种神奇的安排。世间一切,都是遇见。
笔遇见纸,有了文字。
山遇见水,有了风景。
黑遇见白,有了光明。
心遇见心,有了爱。
而我,正因在这如花般的年华里遇见了你们,情才会深深沉淀。
遇见良师
第一天上课,您高高扬起年轻的脸庞,像一朵绽放的花儿,跳动着一颗火热、充满激情的心。您用力挥洒青春,正如上课时粉笔灰洒满肩头,染白了鬓角。那一刻,岁月和青春,真是一场美妙的邂逅。
有一天,您没来给我们上课,我们高兴坏了,在教室里又吵又闹。第二天,当我们又期盼着代课老师的到来时,您却匆匆出现在教室门口,操着沙哑的嗓音,继续为我们上课,教室里原本兴高采烈的气氛立即压抑了下去。下课,我和周昱宸抱着作业本来到老师办公室,忽然发现老师的办公桌上斜架着一块大大的木板,这让我们俩又惊奇又疑惑:“程老师为什么要放一块木板在办公桌上?这块木板有什么用呢?”我和周昱宸兴奋地猜测着,很快又回到了班级。之后,我们谁也没把它放心上。
几天后,我和周昱宸又去抱作业,听到数学老师在和另一个老师谈程老师得颈椎病的事情,心不由一紧,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程老师得了颈椎病后,依然坚持改作业,但因脖子难受,所以架了一块木板。我鼻子一酸,心暖暖的,好像有阳光沐浴在身上。
我与良师的邂逅,正如嫩芽与春天的邂逅,星辰与月亮的邂逅。
遇见益友
刚入学的时候,早上,在上学途中,只有你,会与我的目光相遇,然后挥舞着手臂,对我露出大大的笑容,清澈如水,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只有你,在我困难时伸出援手,拉着我出去散散心。但是女孩敏感的心事,正如那六月的天一般,说变就变。我知道,是我没有在意到你的心情,所以你和我渐渐的疏远了。等我再想起你时,你已经变得冷漠又陌生了。本应该是我向你道歉,但你却提前开了口:“张莹,我们和好吧!”那句话,我至今难以忘怀。你永远都不知道,我那时的心情是多么复杂。你的勇敢,让我为自己的胆怯而羞愧和内疚。
只有你,一直默默地和我分享美丽,一起欣赏路边的风景。遇见你,正如花儿遇见了蜂蝶,雨露遇见了晴空!
六年终将过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毕业季将要来临。
但幸运的是,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古语云:“易有三训,一训简易,二训变易,三训不易”,“易与天地准”,之于常识,不也是如此吗?我们生活在常识中,“春暖花开”、“秋高气爽”,我们不假思索地运用它们,是为简易;同一事物不同时刻有不同的表现,变化无穷,是为变易;常识由生活而来,经久适用,是为不易。故庄子云:“道在便溺”。因常识,于生活,我们泰然。
老子云:“大象若希”。正是由于常识之于我们太过习惯了,时常,我们会无所察觉,如同时空之于我们过于静止与绝对,在爱氏之前,我们被蒙骗了千万年。于是我们在恍然后明白,常识虽常,但亦要知之、行之、思之。
所谓的对常识的知之,并非仅仅为热则却衣寒则添衣的自然反射,而是对自然存在的用心观察。没有这用心,何来常识?没有常识,何以行之?不得而行之,必遭祸患。譬如之于人,了解交通拥挤之时间,于约会便不会误时;又譬如拿破仑不知俄国之地广与冬天之寒冷,便因俄国坚壁清野而为滑铁卢之役埋下伏笔。
所以对于常识,要知之。
所谓的对常识的行之,不仅是于知之之后的体证,还是生活的必需,之所以要知且行,系因为知易而行难。行难,故特以行之。常识的知之,是困则眠、疲则休息,是诸葛顺势三分天下,是刘邦知楚强汉弱而强赴鸿门。对常识的行之,是顺应自然、顺时而动,故可避害趋利,所以才有一觉醒来的精神,才有汉朝天下。
所以对于常识,要行之。
至于对于常识的思之,那便是在知行合一后更高的要求。正因为常识之常,所以无形中被我们忽略、习惯,然世间万物莫不在变易中永恒,拘泥而行自己不适合,若死守既得,便永无进步可言。故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诏》曰:“作新民”;曾子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因为对常识的思之,爱氏提出了相对论,玻尔提出了量子力学;之于历史的,不正是由于对意识形态的思之与变革,再知而行之,才有三十年改革开放而至于今日之中华崛起?
“易与天地准”,也正是凭借常识,凭借与常识同行,我们维系了一个旷古的文明,然而无论是生活还是发展,不知常识无语进步,不行常识无以趋利避患,不思常识却也无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于是,不妨化用子思的“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而说,对于常识,我们要知之、行之、思之,由是,则有泰然的生活与不断的前进。
如今数码相机已经十分先进,人们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大量照片。然而,有人又重新拿起胶片相机,不顾一卷三十六幅的胶卷几十元的高昂成本,与暗房里费心劳神的冲洗过程。这是为什么呢?正是由于这种种麻烦逼着摄影师在按下每一次快门之前,都能够仔细深入地观察被摄物体,用心思考,因而每一张逐渐显影的照片背后都有一段值得慢慢回味的记忆。
这种回味在如今数码照片泛滥的时代已是非常稀罕了。人们用镜头代替眼睛,用照片代替记忆,以为自己这样便抓住了时光。
我也曾经这样天真地认为。我初涉摄影之时曾去过一次西藏旅游,带着自己的数码相机。蓝天,白云,碧水,雪山,面对这一切难以用人类语言形容的美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拍下来。于是,在西藏之旅的期间,我的眼睛几乎未从取景器小窗口上移开过,存储卡也被填得满满的,心想我已记录下这一切美景。然而,回家再次浏览这些相片时,却再找不回当时的那一份激动了。当时只顾着拍照,却忘了用心体会旅途的愉快,面对美景的新奇与感动,以及景观背后动人的故事传说……我这才意识到,有些东西是难以用相片记录下来的。
后来,有一次我带上相机出门“扫街”时,才真正领悟到拍照的真正目的。在老城区走街串巷,嗅到食物的诱人香味,原来是一家老字号肠粉店。走进店里,点一碟肠粉,看着老板在氤氲的烟气中忙活的身影,我忍不住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在老城区我又见到一家打制传统铜器的小店。循着“叮叮”声走过去,与老师傅打声招呼,好奇地看着打铜的过程。老师傅看着我专注的神情,露出灿烂笑容,于是我又按下快门。当我回家翻看这两张照片,我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又闻到肠粉的香味,又听到打铜的悦耳声音。
我这才明白,拍照只不过是给你一个观察体验的机会,而照片只不过是回忆的引子,真正的美好回忆在心中。
因此,拍照用胶片机还是数码相机又有何关系?照片的多与少又有何关系?只要用心体验,用心记录,定能写下一段永不褪色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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