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想长大,我想停留在三、四岁的那时候。现在的我已15岁,长大的感觉我尝到了是苦的。学习的紧张,的重担,成绩的重要,教室的“火药味”,负荷真的很重,重得把我压得喘不过气。纵然说再读书读个7、8年,就可以苦尽甘来,但我依然是那样的选择:我并不想长大!
三岁的小孩不管做错什么事,大人们往往用“天真无暇、可爱、活泼、淘气、顽皮”等“好听”词语形容,而我们呢?我们这些即将踏进“花季、雨季”的少男少女们来说,尽管我们做错了哪怕只是芝麻般的小事,大人们开口就训叱,每当那时我们是多么伤心、难过。我也是小孩做过来的,我有一个深深的:“我们不论被同学或朋友讥讽、嘲笑一千句、一万句也不如父母责备一句。”同学们的冷嘲热语犹如一把生锈已久的刀,怎样也钻不进我们的心;而父母的责备犹如一把刚出火炉的刀,钻心般的疼啊!为什么?这我也不知道。我想大概是亲情的关系吧!
对我而言。“三”一个极小的数字,但它是令我们展开童年回忆的“起跑点”。如果没有了“三”,我们就没有了回忆,没有了“起跑点”,也就是没有“终点”。人生最可贵的时光就是三岁那时,一个新生命冲向童年“冒险”的.起点。三岁时,我们整天无忧无虑,尽情地在父母怀里撒娇,尽情地搞笑,人家见了只会说一句:“真可爱。”而现在,唉,“世事难料,人心险恶”啊!如果我们现在仍像三岁时那样可爱、活泼,只会落下一句“做作。”这是多么冤枉啊!难道历史上有规定长大的孩子不许像小孩一样可爱吗?只有“三”,“三”这个字可以使我们生活无忧无虑,整天嘻嘻哈哈,没有了上学,没有了读书,没有了考试,这不正是我们想过的“生活”吗?但现实不允许我们那样,我们只能像父母常说的那句话:“你现在的任务只有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我们这都是为你好啊!等以后,你踏进社会了,你会发现做父母的一片苦心。”九年了,依然是这一句话,我们现在每天努力学习,就是为了有出息,为了有美好的未来。但我已厌倦了这种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的生活。我想像一只被关在笼子许多年的鸟,被放飞空中,自由飞翔的那种喜悦。我,想回到过去,回到三岁的童年时代。
今晚,我进入了梦乡,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偎依在母亲怀里,尽情地撒娇。忽然,我哭了,躺在母亲怀里流下了幸福的泪花。九年了,九年没有像这样尽情地撒娇过,好怀念,真的好怀念。母亲见我哭了,笑了笑,帮我擦去了脸上一颗颗“金豆豆”。我笑了,笑得那样开心。忽然,母亲消失了,我又变回15岁的模样,我又哭了,我大喊一声:“我不想长大。”即后,黑暗把我笼罩了。我醒了,在梦乡里走了一遭又回来了,我摸了摸湿润的眼睛,不禁说了一句:“真希望梦能成真。”
我,一个普通的学生,厌倦学习,又迫不得已去学习。一只被关在笼子许多年的鸟,被放飞回空中,自由飞翔的喜悦,我何时能尝到。有谁能告诉我?
偶尔也要强说愁,因为长大需要烦恼来说明。很早听说他们要去打工了,他们说:要想独立,首先要在经济上独立。他们多好,可以仗剑天涯,侠骨柔肠。我笑着祝他们旅途愉快。他们走了,唱着孤单流浪。很多年以后,又见面了,却没有一路上惊心动魄的故事对我讲。他们的脸上没有冒险的激动,只有倦容。冲天的豪气也成了当年勇,而他们是好汉。社会和现实是场洪灾,把白日里做的梦都冲走了。青春,有时要用些伤痕来装扮。找一页纸,把自己的梦全都写进去,然后撕碎了,放在风中。让纸屑在垂坠的心上下一场雨,冲淡了,也就忘了。可是那些梦,至少曾经那么生动过。失败,是美丽而破碎的浮影。
人,总是要长大。
文理分班那天,阳光很灿烂。在一片叶子上推敲阳光,百无聊赖地想着太阳的`别名:金乌,赤乌……心里想不了别的事。自己也莫名其妙,是不是这样就算长大。要离开了,没有人说再见,似乎也不需要说。回家后,听了《Scarborough Fair》,音符流成河,还真有一种从过去毕业了的感觉。如果能走得很远,记忆是不是也能像旅程那么长。回忆,似琴歌肆意。想把它们画成画,装裱起来,挂在常经过的走廊上。想把它们种成郁金香,一个骨朵里包裹一个故事,挑一个冬天的清晨怒放。留一朵花开的时间,给自己回想。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手再巧,也抓不住流年。
人,总是能长大。
曾经抱着宝石花,陪它说话,我们说好要一起长大。可是它不能长得更大,说好的事情怎么不算数了?不算数的事情尽管不算数,日子,依旧是有加无减,不再抱着宝石花了,守着过了期的承诺,太傻。时间牵引,又走过一个秋冬。明天是晴,就张开双臂;明天是雨,就淋个痛快,展开蝴蝶洒脱的羽翼。如果还能站立,就继续前进。带着羞涩,倔强,骄傲,一起长大,体验破茧而出的美丽。 如果眼睛湿了,就照照太阳。
我长大了,不只是体现在我的'个子长高了,它体现在各个方面。以前的我,不懂父母的辛劳,不懂父母的关爱,总认为父母对孩子的付出不管多么辛苦都是他们应该做的,我只要好好学习就行了。如今,我不仅理解了父母,而且还经常帮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一次,我看见妈妈正在洗衣服,那些脏衣服堆的像一座小山,妈妈蹲在地上认真的搓着衣服。我看着妈妈劳累的样子,忽然想到这九年来妈妈是怎样一件件为我辛苦的洗衣服的,而不懂事的我,穿上干净衣服不到一天就被我弄脏了,甚至有时为了和同学比美,一天换两套衣服……想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赶紧跑进屋搬了两个小板凳,对妈妈说:“妈妈,您歇会吧,我来帮您洗。”妈妈笑着说:“不用了,你写作业吧,我来洗。”我急忙说:“作业早写完了,咱们一块洗吧,不然长大后我还不会洗衣服呢!”妈妈高兴的把我搂在怀里,动情的说:“我的孩子可真的长大了。”我照着妈妈的样子,先给盆里洒些洗衣粉,浸泡几分钟后,用手使劲搓衣服,最后再在清水里清洗。望着干净的衣服,我开心的笑了。
记得还有一次,爸爸生病了,看着爸爸躺在床上难受的样子,我心里十分着急,真希望爸爸快点好起来,可我该怎么做呢?我想起前几天我发烧时爸爸一边安慰我一边给我讲笑话的情景,我就走过去坐在床边安慰爸爸,给爸爸讲笑话、端水递药。我还主动向爸爸汇报学习情况,与他谈心,尽量让他少为我操心。吃饭的时候,我给爸爸夹好吃的菜,让他多吃一点,力争早日康复。爸爸看到我懂事的样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长大了,也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一定要珍惜时间,时间是宝贵的,我再也不像原来那样浪费时间了。我还知道了要孝敬父母,替父母多想想,要讲卫生,衣服脏了要自己洗。还要尊敬老师,同学之间要相互谦让,互相团结,彼此宽容,才能在班集体里健康成长,才能使这个班集体越来越好。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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