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必须指出,如果不加思考地一概而论,把家风说成是传统的家庭教育,说成是一家一族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和处世方法,则有失偏颇,不可不加以厘清。
实际上,家风就是家庭的风气,它是一个家庭的传统,是一个家庭的文化。如同一个人有气质、一个国家有性格一样,一个家庭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也会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习。这样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习气,以一种隐性的形态,存在于特定家庭的日常生活之中,家庭成员的一举手、一投足,无不体现出这样一种习性,这就是家风。所以,家风既是一个家庭或家族长时期历史汰选、传统沉淀的结果,又是一辈又一辈先人生活的结晶,对家中子弟具有熏陶影响、沾溉浸润的意义。
家风作为家庭的文化和传统,表现的是一个家庭的自我和特色,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并不必然具有正面的意义,用现今的话说,并不都具有正能量。有的家风可能是勤奋、俭朴、为人忠厚、待人有礼,也有的家风可能是狡诈刻薄、酗酒、忿戾凶横。一所学校、班级的风习我们称之为学风、班风,而学风、班风有好坏之分、高下之别,并不总是值得弘扬。家风同样也有不良的,也并不都是传家宝,即便是在传统社会,被视为传家久、继世长的也只有“耕读”“忠厚”“清廉”这样的一些美好的品质。
作为家庭的文化,家风是附丽于家庭而存在的,只要有家庭,就会有家风。家风并不会因为农村的城市化、大家族被小家庭所取代而丧失。极端地说,“没有家风亦一种家风”。在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都发生了革命性变革的当今,人们感叹“家风”荡然无存,其实是指家庭所秉持的“忠厚传家,诗书继世”这样一些传统内容的沦落,而不是家风本身的消逝。
家风又不同于家规。家规是家庭中的规矩,是家人所必须遵守的规范或法度,是父祖长辈为后代子孙所制定的立身处世、居家治生的原则和教条,它是借助尊长的`权威,加之于子孙的又一重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道德约束,有的甚至具有法律效力。它有家训、家诫、家规、家仪、家教、家法、家约、家矩、家则、家政、家制等名义,有敬祖宗、睦宗族、教子孙、慎婚嫁、务本业、励勤奋、尚节俭等具体而明确的条文,是载诸家谱、可供讽诵学习的有形文本。而家风有别于这样一个家庭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和处世方法,它是一个家庭的性格特征和精神气质。通俗地说,我们可以把家规看作是教化家人的教科书,而家风则是经由长期教化后的结果。同时,它一旦形成,也就成为教化的资源,并且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意义。
星期六早上,闲来无事,我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浅绿色封面的书,翻开后,一股淡淡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这本书名叫《简爱·》,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这是一本以感情为主题的小说,主要写了出生于穷牧师家庭的简爱从小就受尽舅母与表兄妹的欺辱,之后被送进了孤儿院。进入孤儿院后,她还是没能摆脱悲惨的命运,唯一开心的是结识了新朋友海伦。之后海伦死去,简离开了孤儿院,成为了一个庄园的仆人,这时她爱上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最终两人如愿以偿,长相厮守。
在这本书里,使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简爱这个人物。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不甘忍受社会压迫、用于追求幸福的女性。她在社会底层受尽了磨难,生活遭遇更是令人同情,但她自尊自强。她的一句:“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经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令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深深感受到她的崇高精神与人格魅力。简爱认为感情也应当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取决于社会的地位、财富与容貌,仅有男女真正爱上对方,才有可能获得幸福。在这点上,简爱就表现出了一心渴望幸福的强烈***,尽管自我身处仆人地位,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对罗切斯特的追求……
读《简·爱》吧,相信它必须能使你受益匪浅!
一个瘦弱的女孩孤零地占据了整个封面,像是只被随意丢弃的猫咪,只觉得突然就被其孤独的情绪所感染。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就被它的封面触动了,于是放学有空时我便经常拿起来看一看。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生活在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歧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塑造了她坚强不屈的性格。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她勇敢追求自我的幸福,也誓死捍卫自我的尊严,她始终不忘初心,做最好的自我。
与她相比,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慈爱的公公婆婆,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我的生活或许太过一帆风顺,所以生活中许多隐藏的完美难以用心发现,有时稍不如意,还会怨天尤人,却不明白自我已生活在爱的天堂里,享受的更是许多孩子深深渴望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童年,我应当满足,并感恩那些爱我的人。
对于简爱的遭遇,我的体会也许仍然不够,那是因为我还小,可是此刻,我深深地反省了自我。我期望自我也能够像她那样,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平,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都有完美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爱,不是简单的,我也坚定了自我以后必须要努力学习,做一名善良、勇敢、坚强的孩子。
这话着实不错,人生在世,哪能个个活得辉煌?不如活得平凡些,活出随性来。
要想活得平凡,活出随性,就要能抗拒名利的诱惑。当楚王诚挚地邀请,当百臣投来艳羡的目光,面对高官厚禄,位极人臣的诱惑,他坚定地拒绝了!有人嘲笑他不懂审时度势,让荣华富贵轻易地从手中溜走,却不知富贵于他不过云烟耳,还不如野外的一束鲜花来得娇美,不如田中的空气来得清新,他是想活得平凡,活得随性。他说:“吾愿曳尾于涂中。”在他眼中,自然的一切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最终,在众人的惊愕中,他化身成为一只空灵的蝴蝶,飞离了俗世的樊笼,飞向了他所向往的平凡、随性的生活。
庄子,因其拒绝了诱惑,得以超凡脱俗,活得自由随性、平凡洒脱。
要想活得平凡,活出随性,就要能耐得住寂寞。当人们沉浸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却逃离了这一切,回到寂静冷清的小屋子中。他是寂寞的,与世隔绝,生活清苦,但他却不曾后悔,更不曾向往喧闹嘈杂的.都市生活。他要与自然融为一体,他写远山,他写飞鸟,他写所能看到的一切。最后,他写瓦尔登湖,写湖水的清澈,写湖周围的景色,他用心把自然写活了。
梭罗,因其甘忍寂寞,创作了旷世奇作,让无数尘世中空虚彷徨的心灵找到寄托之所。
要想活得平凡,活出随性,还要能忘记过去的辉煌。季羡林是当代文学大师,但是却不以曾经的辉煌成就自傲,终身笔耕不辍。莫言是中国第一个诺贝尔奖得主,但他却说:“高兴五分钟就够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居里夫人两次获诺贝尔奖,但是却把奖杯给孩子当玩具。
他们都曾有过辉煌的过去,但他们能忘记过去的辉煌,随意才能屡创新高,登上事业的顶峰。
相反,曾经提出牛顿三大定律的牛顿,因为骄傲自满,晚年没有什么重要的研究成果;曾经有过两千发明创造的爱迪生,也被曾经的辉煌蒙蔽了双眼,晚年没有什么重大的发明。
当今社会,人心日益浮躁,越来越多的人向往辉煌,梦想辉煌地活着,却不知,辉煌岂是每个人都能得到?与其痛苦地活着,不如放下执着,活得平凡些,活得随性些。
滚滚红尘,姹紫嫣红;茫茫人世,灯红酒绿,而我,一箪食,一瓢饮足矣。平凡,随性。
那天,一群乳毛未***小鸡出壳了,小鸡共有十二只,毛茸茸的,可惹人爱了,当上妈妈的黑母鸡,更是高兴得格格直叫,每天都看见小鸡们在黑母鸡的带领下嬉戏,觅食于墙角边,院子里,每天都可以看见小鸡们,在它的翅膀下钻出钻入,在母鸡的抚养下,小鸡一天天长大了,可他们母亲,却一天天消瘦了,记得它没有抱窝时,身体胖胖的,身上的羽毛乌黑发亮,可是现在,身上的羽毛却稀稀疏疏的.,抱起母鸡掂掂,分量也轻了许多,显然,它是累极了。
小鸡的食量渐渐地打了起来。每当喂食时,黑母鸡总是先让小鸡吃个饱,自己却在旁边,吃一些被小鸡扒散的小米粒,我怕黑母鸡这样下去,会被饿坏,有一天,我抓了一把米,放在他面前,想让他吃个饱,可是,出乎我的意料。它却不吃,嘴里发出咯咯的声音,这下,把我急坏了,因为分散在四周的小鸡,听到母亲的声音,都争先恐后的跑来,这不是自讨苦吃吗?我一边骂母鸡,一边挥手赶小鸡,没想到,母鸡反而赶来啄我的手,唉!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无可奈何的退到一边,这些小家伙,看到蠕动的蚯蚓,都探头探脑,叽叽的叫着,却不敢上前吃,只见黑母鸡啄起一条蚯蚓,又放下去,又啄起一条,又放下……。这样反复好几次,好像在说,孩子们,这东西可好吃呢!你们快来吃吧!小鸡们这才一拥而上,一下子把蚯蚓吃了个精光。
眼前的黑母鸡是多么瘦弱,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付出一切代价。
通过新作《华尔街之狼》,马丁·斯科塞斯再次让自己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部影片既不会让我们对华尔街的金融黑幕有更多了解,也无意对影片主人公做任何道德评判。重点在于,通过本片,我们既能真正进入贝尔福特的心理世界,也可以更好地看清支撑他走向成功的时代环境。
众所周知,《华尔街之狼》的主人公乔丹·贝尔福特(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是个活跃于1990年代的华尔街证券经纪人。他曾因经济诈骗和操纵股价等多项罪名在监狱中服刑两年,但与他之前几年里极尽奢靡的生活相比,这样的代价并不算高。影片将绝大部分时间用在表现贝尔福特的迷乱生活上,而在近些年一直严肃正经的斯科塞斯,似乎也在拍摄这些段落时找回了自己久违的活力。躁动不安的摄影机运动,时急时缓的影片节奏,凌厉至极的插叙和闪回,以及鸡血满载的\'旁白叙事与原声音乐,都能让观众在观影时沉浸在贝尔福特放浪形骸的生活氛围中,而斯科塞斯对片中主人公的嬉笑怒骂笔触,则能够令人回想起德国表现主义画家乔治·格罗兹对魏玛时期柏林的腐败夜生活的生动描绘。
然而斯科塞斯为《华尔街之狼》所选取的视觉外观,却与格罗兹疯狂扭曲的表现主义手法截然不同。《华尔街之狼》的布光与构图十分平实规整,这种视觉策略与斯科塞斯对摄影师的更替有关——他没有再次使用自己近些年来最常用的摄影师罗伯特·理查德森,转而选择与曾经为《第25小时》和《逃离德黑兰》等片掌镜的墨西哥摄影师罗德里格·普瑞托进行首次合作。马丁的这种选择符合了影片的深层逻辑:普瑞托的自然主义影调与理查德森追求强对比的画面风格明显不同,这正对应着贝尔福特与泰迪·丹尼尔斯(《禁闭岛》男主人公或霍华德·休斯(《飞行家》男主人公之间的巨大差异。与后两者不同,贝尔福特一直都具备着强烈的自信,即便在面对最疯狂脱线的情形时,他仍然坚信自己在最终能够化险为夷,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说《飞行家》与《禁闭岛》的强对比影调是基于主人公对周边环境的妄想式感知,那么《华尔街之狼》的平实影调就是根植于贝尔福特对自己环境掌控力的深信不疑。
贝尔福特的自信来自何处?答案很简单,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如簧巧舌向他人推销任何商品。在一个商业社会中,他的这种能力足以让他时刻把握赚钱机会,所以即便在他身陷囹圄之时,他仍然相信自己能够东山再起。而将他推向成功的燃料,正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对金钱和虚荣的渴望。贝尔福特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总能精确地击中他人的软肋。在面对员工时他会提起对方在加入公司之前的贫苦境况,以鞭策员工更卖力地替他工作;在面对客户时他能轻易看穿对方的需求,并对此百般挑逗,直到客户被他榨干为止;在面对商业伙伴时,他明白该怎样满足对方的虚荣心,以便为自己获取最大利益;而在面对前来调查他的联邦特工帕特里克(凯尔·钱德勒饰时,他用寥寥几句话就激起了帕特里克对自己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的不满,险些让这个恪尽职守的对手落入自己的圈套。他像一条毒蛇一样不停引诱着人们为他贩卖的价值观买单,更可怕的是,人们往往无法拒绝他开出的条件。
《华尔街之狼》所引发的层层争议,体现的其实正是大众在面对贝尔福特时的矛盾心理。很多舆论与观众都认为斯科塞斯在电影中有美化贝尔福特之嫌,但悖论在于,这些观者之所以能感受到贝尔福特的个人魅力,恰恰是因为他们也在某种程度上被贝尔福特的生活方式所诱惑着。斯科塞斯在接受访谈时提到,他曾因为本片与《好家伙》和《赌城风云》题材相近而犹豫过是否要接手本片,之后他意识到,要想突破两部前作,自己就必须以贝尔福特的视角作为进入影片世界的切入点。既然我们要了解“华尔街之狼”的所思所想,那么我们就不可能避开被他的生活诱惑的风险,而斯科塞斯也没有对贝尔福特作任何的道德评判,他仅仅在尽量真实地呈现着贝尔福特的整个生活,并把最后的判决权留给了观众自己。
在结尾段落中,《华尔街之狼》撕掉了贝尔福特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为了寻求减刑,他出卖了曾经与他合作过的所有生意伙伴,也丧失了自己仅存的最后一丝信用。讽刺的是,大功告成的特工帕特里克在坐地铁回家的路上会想起贝尔福特对他说过的话,而贝尔福特在出狱后也可以通过传授推销技巧,继续从大众手中取得可观的收入。当贝尔福特在影片终场戏中指导大家该如何卖出一支笔时,台下观众的脸上显现出的依旧是对贝尔福特所代表的名利的饥渴;然而作为电影观众的我们,真的愿意像贝尔福特的无数牺牲品一样为他所推销的价值观买单吗?斯科塞斯仍然箴默不语。一切要由我们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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