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果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上师范的时候现当代文学老师就给我们推荐过余华的《活着》一书,当时看了一部分,觉得不是很喜欢,太过压抑和苦闷,今天回想起来也许是年纪和阅历的原因吧。今年寒假开始的第一天去逛书店,准备买一些书打发寒假单调枯燥的生活,很巧,一眼就看到了《活着》,于是,上学时候的美好记忆被勾起,毫不犹豫买下了它。
回到家,从五六本书中间抽出《活着》这一本,躺在床上,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将它读完。说老实话,我读书比较慢,喜欢边读边品,看看作者的语言妙在何处。
可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它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凑,环境描写、心理描写等细腻的句子很少,作者余华的叙述手法非常直白朴素,没有任何的煽情。
在他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主人公福贵经历的每个悲剧都是痛苦的,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令我在读的过程中都感觉透不过气来,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正如美国《西雅图时报》的评论所说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没有那种功力去评论《活着》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除了看过作者余华的几篇不同版本的自序外,也没有认真查找资料研究过作者。
但我分明看出了本书给读者提供了一种理念,即如何生活,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主人公福贵虽然有着种种恶行,但是在文革的大背景下还是学会了如何生活。且看小说的结尾,那可真叫人难忘。
叙述者看着老人和他的牛,一只名字叫福贵的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这样的结尾有什么寓意呢?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的最后一句话也许会给我们启示:“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我们的一生也窄如手掌,可是我们能否让它宽若大地呢?我们该以怎样的方式活着呢?我想,读完《活着》我们是该思考活着的意义以及如何活着。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近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在忙碌的工作之余,终于把《活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我甚至可以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作者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再开口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产后大出血的老婆,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我眼睛都是湿润的,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接踵而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我们年轻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懂得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我觉得我必须得说点什么,又觉得我说不出什么来。
往常也看过一些我认为同类型的作品,没有一个像此篇一样让我感觉不能呼吸,几近崩溃到看不下去。每一个死亡,就像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我的感情,我的心上。我感觉压抑,我的心都好像在被一个濒死的苦命人死死地拽着。
凤霞,多好的姑娘,没有比她更善良更苦命的孩子了。我为她难过,为她生病,为她被卖,为她终于等到了二喜却死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太苦了,我不得不说点为她庆幸的事情安慰自己,她遇上了福贵和家珍这样有心的爹娘,遇上了二喜这样爱他的丈夫。可我还是为她难过。
有庆,那个在雪地里光着脚丫去上学的孩子,最后被抽血抽死了,他们在作者渺小轻飘的语言中,从活着变成死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家珍,二喜,苦根。我不想再回忆起他们的痛苦,只觉得应该有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起始我很是埋怨福贵,把很多的不幸追溯到他身上。可开始的我有多怨他,现在就有多同情他,甚至于可怜心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的语言没能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达出万分之一,我很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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