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队伍现在前进!开步—走!”在检阅台上的梨梨二姐,用又甜又脆的嗓子大声宣布。
美丽的草原上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检阅益虫的大会开始了!
嗬!过来了!领先的是大刀队。那些舞着两把锯齿形大刀,排着整齐队伍前进的是谁啊?
“蝗螂!蝗螂螂螂……”站在检阅台上的巨人—高粱二哥,用望远镜瞧着.兴奋得舌头都打嘟噜了,“就是它救了我!有一次坏蛋蝗虫正在咬我头顶上的缨穗,蝗螂高举着两把大刀迎面飞来,吓得蝗虫动也不敢动,就趴下了。蝗螂用大刀夹住蝗虫,三口两口就把它吃掉啦,真痛快!”
“嚓嚓嚓嚓……”步行虫的队伍来了。它们走起路来四平八稳,真是标准的开步走。
马铃薯说:“光会走有什么用,又没有刀又没有枪!”
高粱二哥说:“它的劲儿大着呢!专门吃害虫,如蝶蛾的幼虫,可别小看它们。”
老玉米二爷举起望远镜东瞧瞧西望望,最后指着步行虫后面的小黑圆虫说:“你们瞧见了吧,那是虎甲虫。”
老玉米二爷还没来得及说完,只见那小圆东西往上一蹿.一个路过的稻螟虫被吃掉了。
马铃薯高兴得连连摇晃着它的大脑袋说:“哈,当场表演了,真棒!”
老玉米二爷说:“它们专门吃那些害咱们的稻螟虫、玉米螟和卷叶虫。”
“璞璞 磁磁......”忽然从天上传来了一片声音。
大家抬起头,望着蔚蓝色的天空,梨梨二姐用清脆的嗓音说:“飞行部队来啦!”
高粱二哥站得高,看得远,边看边介绍:“呀,好长的队伍,这是蜻蜓大队。瞧,它们飞得多整齐!”
正说着,队伍一下子乱了,上空出现了敌人—蚊子。蜻蜓们上下左右地飞舞起来,一会儿工夫,蚊子全部被消灭了。
高粱二哥止不住地称赞:“妙!妙!真是一场精彩表演。”
忽然,站在旁边一声不响的大白菜公公嘟峨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专爱吃咱们叶子的大青虫也混进来了?”
大伙连忙低头看。
秋风再次来到我身边,用一种飘渺的声音说:“走吧,我们该走了。”她带着我向前漂去。
这一次是白色的圣地,这是死亡的区域——医院。在手术室里,我看到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手术后,医务人员非常疲惫,开始准备缝合伤口。突然,这位一直在认真细致地工作的女助手突然说道:\"等等,医生,我们少拿点纱布吧!\"负责手术的医生回答说:“不可能,我已经把它们都取出来了!”“不,我清楚地记得我们用了11块纱布,但只有10块!”“别胡说八道,马上缝合伤口!”外科医生非常坚定。“没门!”助手的眼睛迸发出惊人的火花,“我对病人负责,我不能让你缝!”外科医生羡慕地看着她,摊开手,心里包着纱布,“你的表现值得称赞!”医生是这么说的。看到这一点,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秋风带我去了美丽的滇池。我藏在岸边的灌木丛中,看见了那个固执的老人。这个美丽的湖是他的精神母亲和生命。当奸商来到这里肆意破坏他珍贵的水,他很生气,走上前去。熟人的建议不能安慰他。肆无忌惮的商人的殴打无法阻止他。相关部分的冷漠无法驱散他为母亲而奋斗的愤怒。他不顾自己的安全,拼命奔跑。最后,滇池平静而美丽,水禽成群,碧波荡漾。我震惊了!
对于一个人来说,坚持自己,跟随自己的灵魂度过一生,不受外界影响,是多么美好和辉煌啊!坚持自己的灵魂,不受外界混乱的干扰,有时美丽是令人向往和钦佩的。秋风带我穿过一堵有几根芦苇摇曳的墙。我徒然生了对他们的蔑视,也生了一种悲哀。我不是随波逐流的落叶吗?
当我大声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坚定?”时,映入我眼帘的一棵大树被风卷走了树的回答随风飘荡:“我不选择上帝或魔鬼。这两堵墙都会挡住我的路。我应该用一面墙换另一面墙吗?”
今生我是一片漂浮的落叶,来生我将是一棵坚强的树!
唉,我的家在哪?我的朋友又在哪?这就是那时我要说的。
——题记
我在森林里。我在森林里有一个好朋友卡卡。
森林·卡卡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地上走。仰头,看那苍天和大树。我喜欢在树阴下打盹。卡卡说,你应该在天空中看大树,那时最有趣的!我是一只有恐高症的鸟。
常常地,我在树下打盹,可是醒来总是在我那温暖的小家里。我常问卡卡,是谁把我带回家的。而卡卡总是在一边坏笑,说也许是风把我送上来的。哼,这个坏小子!
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不久,厄运是从九天以后开始的。
上弦月·雪
你还在家,你还我朋友,你还我……我边哭边飞。哦,我亲爱的卡卡,你在——哪里……
一座破烂的房屋出现在我的眼前。我轻轻地落在上面,心冷冰冰的。我知道,如果卡卡还在,他一定……一定不会让我寂寞的。
渐渐,下雪了。我猛然记起,卡卡曾经说过,在上弦月时下雪,已经死去的朋友会带来信的。
我迷茫,雪,你是为我而下的吗?为我——这么小的一只可怜懂得小鸟?
卡卡,你回给我写信么?朦胧间。我似乎看到……卡卡!我忍不住冲上去,卡卡不见了。
雪中·心
我站在雪中,任雪花撒满全身。那雪,仿佛就是卡卡的身影,也仿佛是卡卡的笑容,还是他懂得声音。
精巧的,百闪闪的,有着六个瓣的雪花,落在我的身上,我竟然感不到一丝寒冷。卡卡,在这里,我永远陪着你。
卡卡,你在哪里,你能永远陪着我吗?那天上有你吗?我看那天上有几片云朵。你是在云朵后面吧,你能看见我吗?你那里好吗?那里也下雪了吗?
对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闹过一些小别扭,可那又算啥呀!反正,不管你在哪里,你会听见我的声音的!
后记:第二天,人们看到,在雪地里上,有一只小小的鸟,已经僵硬了。看上去,他又是那么满足,你看,他的啄边,似乎挂着一抹笑——一定做了一个好梦。
雪,下得很大。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嘎吱——嘎吱——”寂寥而单调的足音在漫无边际的雪地里沉闷地响着。无穷无尽。“站住!”一声尖锐的吼叫在空阔的雪地里显得格外刺耳。
他,缓慢地抬起头来。那双眼空洞无神,嘴唇干裂,褴褛的衣衫在寒风中瑟瑟摇摆。他的对面,是一支军队分队。他们的眼里,是傲视一切的目光。
领头的人瞟了一眼他单薄的衣衫,皱着眉头走向他,居高临下地喝道:“你!干嘛的!”
他呆滞地动了动嘴唇,干瘦的食指摇摇晃晃地指着远处的鹅毛大雪:“我回来……回来找找……我的爹娘……爹娘……”
那领头的人听着他断断续续的话,厌恶地一把推开他,朝后面摆了摆手:“疯子一个!走!”
他被推倒在雪地上,迟顿地盯着那领头的人。突然,他的眼睛变得猩红,一下子蹦了起来,一把拽住领头人的衣领,将他扑倒在地。他的双眼中是无尽的***气:“是你,是你们!你们***了我的爹娘!我的爹娘啊!”
“什么!我不认识你的爹娘!放开我!放开我死疯子!”领头的人拼命挣扎,他却拽得越来越紧。
“死疯子!放开他!”军队的人端起枪对准了他。
“你还我的爹娘!还我的爹娘!”他一下拧住了领头人的脖子拼命地掐。“呃…。…住手……死疯子……”领头人竭尽全力吼道:“***!……***了他!”
“呃……”领头人被活活掐死了。
军队的人愣了一下,立刻“嘟嘟嘟”地放起子弹:“上!***了那疯子!\"
他掐死了领头人,在尸体上使劲踩了几脚,死命地瞪着军队的人。
“咚!”一枚子弹,射穿了他的心口。他的嘴角,不停漏出了血红的液体。他摇晃了几下,“扑通”一声歪倒在雪地上。纯结无瑕的雪染上了生命的颜色。
朦胧中,他望见了两个熟悉的身影。
“爹,娘。我回来了。
一阵萧索的秋风呼啸而过。我——一颗朴实无华的蒲公英种子开始远行。
风由强转弱,不知何时,我已落在了一片沃土上。落下的瞬间,有点痛。我的身体痛,但更多的则是离开兄弟姐妹们的孤独之痛。这儿的环境很好,不像我原来生存的地方拿样贫瘠。在这里,我可以尽情地汲取土地中的养分,但却要过上暗无天日的寂寞生活。
我想长大,长得和妈妈一样挺拔美丽。我想长大,去感受和煦的阳光。我想长大,去看看偌大的世界。
“发芽,发芽,发芽”一股信念在我的心间激荡。我开始努力地喝水,将自己尽量胀大。我要用生长的激情,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我的底部开始长根,它正顺着那宝贵的水源向下遁。我则要咬着牙,忍受那与泥土摩擦的疼痛。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最初的梦想:长大。
自以为挺过了苦难,却不知还有更大的难关在等待。
我已经足够强大,我已积蓄了足够的力量破土而出。就在那个微凉的清晨,我满载着沉重的躯体与希望,用力地向上钻。
痛,我感觉头顶压着一座山,任我怎么顶,都无法破土。痛,我感觉我的身体正在被撕裂,被侵蚀。痛,我担心我无法坚持实现心中的渴望。
难道这么多天的努力都将白费?难道我注定要在这暗无天日的泥土中腐烂?不!我不甘心!再痛,我也要忍着。为了梦想,我要破土而出!
渐渐,我觉得身体不再像被蚂蚁侵蚀般的疼痛。头顶的土似乎有些松动,我仿佛看见了一丝微弱的阳光。
我屏着最后一口气,借着最后一丝力气。终于,破土而出。
我的两片幼叶上沾着一颗晶莹的露珠。但,我知道这是痛苦的眼泪,满足的眼泪。我像个新生儿,好奇地望着一切,贪婪地沐浴着阳光。
我珍惜这份幸福,因为它来自于痛。
看着那日出日落,云卷云舒,我在阳光下茁壮地成长。如今的我,想当初的妈妈一样挺拔美丽。
一阵风吹过,蒲公英种子开始洋洋洒洒地随风飞翔。我看着那些稚嫩的孩子们微笑。或许,这又是痛与乐的征程……
我是一名啦啦队员我看见我们班的队员快要失去斗气了,我就呐喊着:“加油加油。”红领巾向别的班移去,就要胜利了时,我们班的同学用力的抓住,我们班的同学面红耳赤,全部用力往后拉,但是上帝却把胜利给了他们,一比零,我们班并不泄气,第二局,“开始。”我们班的拉拉队员们都拽住拳头,拼了命似的狂喊:“加油加油。”我的心跳的频率加快,而且同学们都在第一局,力气所剩无几了,他们汗流浃背,我多想上去帮他们,可是比赛规则不可以其他同学上去,红领巾又向别班移去,同学们用尽所有的力气,拉啊拉,红领巾还是移向了别班,他们胜利了。他们拥抱在起,欢呼着。而我们,失落地低下了头,回到教室,大家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等待着老师。
我们班输的原因是力气不够别班的同学力气大,我们班有很多同学不爱运动,力气小。这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周末写完作业后,我来到小区里散步,一不留神,就撞上了一盏路灯。突然,我觉得自己在不断变高,身体也越来越细。我低头一看,身上全都是黑色油漆,我竟然变成了那盏路灯!
虽然我一点儿都不习惯“金鸡独立”,而且还要在太阳底下曝晒,但好在一旁还坐着一位保安,和我一样被晒着。我们小区的保安亭很小,连风扇都放不下,所以那位保安就只好坐在大太阳底下。
我原本以为那位保安很轻松,每天只需要开开门就好,现在我才发现不是这样。东门来往的人很多,而且大多数人都没带门禁卡,那位保安一次又一次起身走去开门再回来。看到马路对面有人是要急着过来的,他都会把门一直撑着等那人过来。当有人骑着摩托车、三轮车不方便过门槛时,他都会迅速地把大门打开,就算那是几个小孩骑着自行车、电动平衡车也是如此。
过了一会儿,有一辆搬家公司的车开了过来,要给新住户搬家具,但他们的车是不能开进来的,东门的推车又被其他人借走了,搬家公司的人就只好一趟一趟把家具搬到小区里。那位保安估计是看他们搬得太辛苦,就赶去和他们一起搬。他左右手环抱着一个大花瓶,那花瓶特别沉,我看到他连指尖都在用力,一步一步慢慢地把花瓶搬上台阶。看他吃力的样子,我真想过去帮他一把,奈何我动不了呀。搬完所有的家具,那位保安靠在我身上歇了一会儿。他的衣服全都湿透了,汗水都沾到了我身上,让我感觉湿乎乎的,很难受。但他在烈日下干活都没有叫苦叫累,我连站都站不了多久,想到这里,我羞愧难当。
搬完东西,已经快到黄昏了。那位保安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我以为他是要换岗了,没想到,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只口琴吹了起来。那欢快的音乐,好听的旋律,让我都忍不住想舞动起来。他边吹还边走着,真像一位街头表演艺术家。看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他的生活过得比我还有情趣。
突然,我眼前一黑,身体开始缩小。等我再次睁开眼,我又变回了我自己。我看着远处吹着口琴的保安,心里对他佩服不已。
我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有一天能够穿越时空,到达远古时代的清朝,可我知道是不可能的。
一天中午,吃了午饭,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科技书。突然间,屋外狂风大作,一束耀眼的光芒从窗外照射进来,我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许多穿着奇奇怪怪的人走了过来,一个个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一位头发乌黑亮丽,发型漂亮奇特的年轻大姐姐走到我身前问:“小姑娘,没事吧?你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我头脑一片空白,只好照实回答。大姐姐莫名其妙,一脸不解的样子顿时让我醒悟过来,哦,原来我已经穿越了时空。
大姐姐把我领进她的家,问我:“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呀?”我跟她说:“我叫吴倩,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从半空中掉下来是因为我穿越了时空。”大姐姐吃惊地说:“原来是这样啊!你们的生活和学习是什么样子呢?”我详细地向她介绍了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先进的电器,讲解了钢笔、铅笔与毛笔的不同。钢笔和铅笔写字快而且字也漂亮,不像毛笔难以控制而且速度慢。大姐姐羡慕极了,很想体会一下用钢笔和铅笔写字的感觉。我让她找来了几个木工,按照我说的方法制造出了一只简易的铅笔。我立马教大姐姐用铅笔写字,大姐姐真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
从家里带来的那本科技书丢失了,我拉着大姐姐到大街上去寻找,可是书已经不见了。我们询问了很多人,他们都说没见到。我们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家字画店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它。我赶紧向店老板解释,没想到他很想了解书上的内容。本想让他自己读,他却不认识书上的简化字,我只好朗读给他和伙计们听。
两天后的一个中午,我们刚吃好午饭,突然间狂风大作,我已经意识到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姐姐和我都流下了难舍难分的泪水。
回到了现代,我非常怀念穿越时空的那段时间。真希望留在那里的那本科技书能给古人以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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