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荆轲刺秦》我被荆轲的精神感动了。
其中“说时迟,那时快,没等秦王反应过来,荆轲左手伸出,飞快地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抓起匕首,奋力捅出。”说明了荆轲刺秦王的坚定,还表现了荆轲的动作快,有着不怕似的气势。“直刺荆轲,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动弹不得,就将匕首用力向秦王抛去,却又插进了殿柱。秦王连连挥手,荆轲身中八剑,鲜血喷撒满地。”这里可以看出秦王很强壮,对荆轲一点也不手下留情。
其实荆轲根本不该这么莽撞,以到坏了燕国的大事,促成燕国迅速灭亡。不过他视死如归的精神的确是很感人至深的。
现实中的我就是“荆轲”。小时候莽撞,没搞清楚就帮别人接热水,结果烧住了她的手。现在也鲁莽,没看清题就做,结果错的不堪众目。我要改掉这个毛病,不做莽撞的人。
《荆轲刺秦》让我想到了很多,大家一定要想清楚再做,不然你就是下一个荆轲。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刺客,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很勇敢,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他受到外国的侵略。
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嬴政,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后来嬴政灭六国时,首先就灭了燕国,把他打了个底翻天。明明是要救燕国,却害了燕国,你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把燕国灭了。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荆轲刺秦王》是一则故事,主要讲了战国末期燕人荆轲刺***秦王嬴政,未能成功而惨遭***害的事。这一举动,给人留下了一个高大、气魄雄伟的英雄形象。
这是多么豪迈的壮举啊!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自我,这真是一个忠肝义胆的好汉啊!也反应了当时人民对和平生活的憧憬与向往,对封建主义社会的憎恨与反抗。这是多么正义的人啊!荆轲在中国历史上划出了一道优美而灿烂的弧线。他还留下了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千古名句。勉励人们要赤胆忠心。
想起荆轲,我又联想到了如今。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不顾祖国利益,不管人民困苦,贪赃枉法,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难道他们不知如果国家垮了,自己也威风不了多久,到时任人宰割。只有我们相互团结,不图个人私利,把国家变得强盛,才能成为永远的胜利者、成功者。
我们一定要成为像荆轲那样的血性男儿。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中,荆轲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辆马车,一个待从,一把匕首。他知道此行将意味着什么,他同样知道后果将会怎样,但他义无反顾。为了一个国家的存亡,为了一个人的心愿和一句永不悔改的承诺。他是应该回过头来看一眼的啊!其实,当他回过头时,看到的已不再仅仅是燕国,而是这几多留恋的人世啊!但他终究没有回头,昂然大步踏向秦关。
史家们对荆轲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赞他为英雄,有人称他为豪杰,而有人则叹之徒具匹夫之勇。我无法回到过去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也无法找出哪位史学家的失误。我只相信就在荆轲头也不回地离开燕国的那一刻,或许只有一分钟那样短暂的时间里,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无悔的英雄。
人们对英雄是向往的。在小说里、电影中看到出手挥金如土、豪气冲天、武功盖世的英雄时人人都会赞叹不已,而自己也做着这样一个英雄梦。但无论英雄的形象如何改变,书本上的文字如何变化,小说和电影中都会有这样一相同而且永远不变的潜台词:“本故事纯属虚构。”而当人们沉浸于虚构中时,已将英雄的定义染上了虚构的色彩,于是他们感叹这世间已经没有英雄。其实就在他们感叹的时候,身边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英雄。
当一个歹徒持刀抢劫,而在场的人却只愿成为观众而袖手旁观的时候,有人大声喝道:“住手!”当一场大火烧遍整栋楼房,人们皆自顾逃命,一位残疾人无法走出房屋而绝望地呼救时,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火海……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只是在人们眼中却已成了“小事”而不重视罢了。或许他们的结果同荆轲一样:大喝“住手”反而被打成重伤;跳进火海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因此,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人们眼中的英雄,无法名垂千古。但我敢说,当他大呼“住手”,当他跳入火海的一刹那,或许只有一分钟那样短暂,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在战乱的年代,人们是需要英雄的。诸侯争霸,群雄并起,英国需要荆轲。在八年抗战岁月中,无数英雄为捍卫祖国而壮烈牺牲,他们是一座丰碑,将永远屹立在人们的心中。而在今天,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英雄已不再是战争年代浴血战场血烈士,而是一个个无名的勇于挺身而出的一分种英雄。他们就像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映耀着整个天空。
一分种固然短暂,但一的英雄却永恒,他们将永远记在人们心中!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盲人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敢,要选择忠诚。造物主创造了生命,让世界活力四射……他让我知道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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