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写一篇你最喜欢的人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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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14 23:13:00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写一篇你最喜欢的人的作文)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一】

他叫丹佛·摩尔,易怒、危险且令人生畏,但是他不仅改变了一座城市,也为人们燃起了希望。他没受过教育,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

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窜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

一个是受过高等教育且坐拥亿万资产的高端艺术品经销商,一个是没有读过一天书,从小生活在农场主庄园里的黑奴后代,两个看似没有丝毫关联的人却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公益活动互相在对方的人生中携手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同于以往书籍仅从单一的角度来诉说一个故事,她是由朗·霍尔和丹佛·摩尔共同完成的作品,在阅读中不断地切换视角去看同一件事,你就会体会到心灵的奇妙,你就会明白,为什么在流浪汉的圈子里是不问名字的,明白为什么一个原本目标就是赚钱,慈善的主要目的也是为做场面的富翁却最终愿意将一个黑人流浪汉奉为心灵的导师和救赎者。

两位作者的\'故事都从小时候开始讲起,肤色的差异注定两人的生活轨迹就像两条各自延展的平行线一样,一条通往富裕高端的天堂物质世界,另一条去向肮脏混乱的地下流浪汉世界,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让这两条具有天壤之别的“平行线”产生交点。然而,当这两条“平行线”都延伸到同一个背景时间的时候,时光就在那一刹那巧妙的交合,为双方同时开启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丹佛与朗之间的信任与友谊并非一蹴而就,作为一个从小就生活在“低人一等”世界中的黑人雇工、流浪汉对于白人他始终心怀戒备并用凶悍来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并且坚信只有凶狠才能使自己得到最周全的保护。而在经历了一系列来自朗与妻子黛博拉真情实意的关怀与“爱”之后,丹佛选择不再用凶悍来包裹自己,并与朗进行了这样一番真挚的对话:

“然后他的微笑变得一本正经,仿佛他忽然看到一束光,然后窗帘又被拉上。他盯着从他咖啡杯冒出来的水蒸气看。“关于你的请求,我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请求你什么?” “当你的朋友。”

我下巴掉下来一英寸。我已经忘记是几时在仙人掌花咖啡店跟他说过,我要的只是他的友谊,他说他会想一想。我很震惊竟然有人花一个礼拜时间去想这种问题。我早已忘了那段对话,但是丹佛花了不少时间准备他的答案。”

也正是这样一次关于友谊的“深思熟虑”使得丹佛对于生活、生命、生存的态度慢慢开始转变,他不再需要凶悍来进行消极式的自我保护,转而用一种“爱”的方式来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以及身边的朋友,于是在得知黛博拉身患绝症时会“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每夜向上帝虔诚地祈祷,必然能够对黛比小姐的病情有所帮助。并在黛博拉去逝后陪同朗一起渡过难关,代替黛博拉继续爱着这个世界。

对于朗而言,一开始去流浪者之家的公益行为,完全是出于对于妻子的尊重并坚信自己的妻子不可能长久忍受流浪者之家的恶劣环境。但一切在遇见丹佛以后发生逆转,丹佛对于友谊“慎重”的态度,迫使朗打破了一直因游走在物欲商场中而自然形成的对于友情的无谓态度。而在自己的妻子患病后,使朗惊讶的是,丹佛反而比自己更具有信念和理解力,甚至在面对妻子即将离世的最后时光里成为了他的心灵牧师。

正如全书结尾处所述:“人们往往以为自己与别人有很大的不同,被那个在上之人不同地看待,然而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流浪者,终要一步一步走向家园”。

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去体验、去经历、去感悟,并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信念。让我们在最艰难的时候,有人愿意陪我们一同走过!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二】

我喜欢荷花.

如果每个女孩都可以是一朵花的话,我想我应该是一朵花荷花.有的女孩是一朵芬芳浓郁的茉莉,还有的女孩是一朵湛蓝娇小的矢车菊.而我,是一朵荷花.

荷花,当人们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清香时,就知道那一定是荷花.

春天,荷花只是一个小小的花骨朵儿,是那么的不起眼.可到了夏天,荷花盛开时,又一跃成为了夏天的主角.大家都说:"荷花出淤泥而不染,不愧是我们中国的十大名花之一."可又有谁知道,荷花从出淤泥到花骨朵儿再到完美盛开时,又经历了多少磨难,从默默无闻的花骨朵儿成为了夏天的主角,又要遭受多少人的白眼.但它承受下来了,直到有一天,大家惊讶的发现,当初的花骨朵儿,已经成长为了一株美丽的荷花了.

我喜欢荷花.我喜欢它的理由不止是它的淡淡香味,还有它的默默无闻和坦然接受.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三】

身后,一条幽深的巷子赫然可见,总算是有了一个地方供我小憩。巷底参天的大树几乎遮蔽住了整个天空,为这小巷子更添几分神秘。

在幽深的巷子中我独自行走着,踏着略微急促的脚步,我遇见了那家书店。

门牌的招牌早由于年久失修而略显破残不堪,微风轻抚后甚至能带起一阵剧烈的摇晃;斑驳的白墙早已没有了曾经的洁白,一层黑灰覆盖其上,几处墙角还能见到里面的红砖。

我默默地推开了大门,一阵略微清脆的风铃声飘荡着。“欢迎光临”平淡的几乎没有一丝波动的声音似乎还昭示着这里仍有人。柜台里面的老人仍是没有抬起头,即使是有人来了。满是皱纹的脸上戴着一副老花镜,浑浊的眼神一刻也没从泛黄的书籍上挪开。

环顾四周,一种令人陶醉的味道从这里发出,我微皱的眉头一下舒展开来。

古旧的书籍散发着浓厚的历史气息,令人不禁心情安寂。屋外的沥沥声更是抚慰了人心中的烦操。

我静静地走到了书架下,随意抽了一本书籍,慢慢地沉浸在了一个人的书海中,其他一切都暂且不知,眼前只剩下了眼前的黄纸黑字和指尖划过纸页的沙沙。一个个字,一句句话,我像一个黑洞般不知饥渴的吞噬着,像一只几天未曾进食的恶狼般扑在了书籍上。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如此鲜明的饥饿感,对书的渴求,对智慧的渴求。书籍古旧的气息萦绕着我的.鼻尖,我陶醉了,不仅陶醉于知识的伟大,更陶醉在了历史的古老中。

屋外沥沥声渐渐退去,一缕金黄略过窗沿,投射入我眼中,我眯了眯眼,仰望着被洗刷过的蓝天,合起了书,在老人略有诧异的眼神中付账离去。

屋檐上的露珠无言的滴挂着,充斥着雨过天晴后的清爽。在雨后略带着潮湿的空气中,我与历史相伴,即使在嘈杂的街道中,仍有一种古井无波的感觉。

我嘴边莫名扯过一丝微笑。我喜欢这种味道,我享受着这种味道!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四】

有时候走出学校会路过街角那家米米音像店,听到音箱里G.E.M的歌声时,我就会感觉周围那些擦肩而过的女生中就有你的影子,我揉揉眼却找不见。那天风很大,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

也许我们内心都想疯狂一次,任性的告诉自己说爱情要有你才完整,却管不上结局。爱情里唯一不能懂的是没有规则,于是最疼的距离是你不在身边却在我的心里。当错的时候,可能连呼吸都是错。也许对的时间对的人是童话,错误的才是爱情,开始疯狂就已经是错了,爱情自己一开始就遇到了。

也许相遇早一步是意外,相识晚一步是你给的回忆太好。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人生就像一场舞会,教会你最初舞步的人,未必能陪你走到散场。每个嘴上说着不想恋爱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不能拥有的人。如果能在某一瞬间爱上一个人,那会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相爱本来是场意外,上帝安排了意外,却没在意熟悉的感觉。也许,散场是注定好的浪漫。

你知道“钟情怕到相思路。盼长堤,草尽红心。动愁吟,碧落黄泉,两处难寻”,却不明白“一寸相思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更加不懂“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所以,我在这。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相遇的再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爱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可不可以有一个人,可以看穿我的逞强,可以保护我的脆弱。他会在我的眼泪掉下以前,就用大大的手掌捂住我的眼睛,轻声说我的眼睛只有微笑的时候才是最好看。他会在我受到委屈的.时候把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肩膀上,告诉我在他的面前永远都不需要伪装坚强。你会懂么”。我知道这些。

想说,从第一次遇见你开始,我的心就像跌进了深深的湖水,有了荡漾却无法脱离。似一种甜蜜,好像幸福成了我们的本能。虽然我们变得比单身要愚笨,但却让我们拥有了从未有过的完整。于是,会习惯了你陌生的言语。迁就着善意的谎言。感觉到彼此近距离的微笑,然后淡淡的相思。祝福着你。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五】

说到太阳花,可能大家都不陌生,就是长在路边的不起眼的娇嫩细小的花,也许大家都不喜欢它,可我最喜欢的花就是太阳花。

我喜欢太阳花,因为它有着美丽可爱的外表。太阳花粉嫩的花瓣十分鲜嫩,像是撒上水一般,很湿润。它的茎轻轻一捏就像要捏出水一样。一阵微风吹来,它摇动着身子,好像在向微风点头。蝴蝶飞来,它轻轻摆动身子,好像在给蝴蝶伴舞。别提有多美了。

我喜欢太阳花是因为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在烈日炎炎的夏日,当其它花儿被太阳晒得没精打采时,太阳花在太阳的照耀下依旧“跳舞”,向太阳公公问好。记得有一次,有一朵太阳花快要枯死了,我赶忙给它浇了浇水,过了一会儿它又挺起了腰杆,绽开了美丽的笑脸,又向在对我表示感谢呢!

你们说太阳花是不是美丽而又顽强?生活中我要学习太阳花的精神,无论在什么样恶劣的环境下依旧顽强的成长。

写一篇你喜欢的作文【六】

我家的院子里种了一棵百合花。这是我最喜欢的花。

百合花长着一根很长的茎,茎上有许多嫩绿的叶子。茎的最顶端挂着许多铃铛似的百合花,叶子衬托出了花儿的美丽。在花枝上还长着花骨朵,十分小巧,害羞得躲在了叶子后面,遮得严严实实,生怕被别人发现。

百合花不仅美丽,还有一阵扑鼻的香味。我孤独的时候看一看它,闻一闻它的香味,我就觉得没有那么孤独了。

一天,我看百合花的时候,忽然觉得我仿佛就是一朵百合花,穿着黄色的衣裳。一阵微风吹拂,我就翩翩起舞,风过了,我停止了舞蹈。静静地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小燕子飞过来告诉我清早飞行的快乐。小蜜蜂飞过来对我说:“百合花哥哥,我今天采了很多花蜜。”

蚂蚁弟弟爬上来告诉我,昨晚做的好梦;蝴蝶妹妹飞过来跟我说:“百合花哥哥我今天认识了一位友朋友——七星瓢虫。”

过了一会儿,我才记起我不是百合花了,我是在看百合花的呢!

百合花是我最喜欢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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