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繁华几许开落,笙歌几许静默。我在寂寞二十年后,遇见,并选择了你。是因了前世,那份未了的尘缘。为了守候这一场轮回中,宿命的缘,我在初遇的渡口,种下樱花十里,不约来生,不诺后世,只许今生今世,只求现世安稳。
我们葱茏的年华,被一岁岁春风抚绿,又被一年年冬雪漂白。日复一日,安静修行的足迹,未曾刻意铺排词句,却已然成行。见与不见,是每一个季节,转角处的耳鬓厮磨。寂寂心语,或婆娑,或明媚,全是关于远方,关于你。
听闻,那个初遇的渡口,一夜春风,十里樱花,次第绽放。那是大片的浅粉,淡到极致。樱花开的肆意,旁若无人。你说,绽放很美,我一直在你心底,素素开。如我们浓淡相宜的守候,干净如琉璃,不染一丝尘埃。站在熏香的时光里,忽然就忘了前尘,忘了来路,忘了想念的苦楚。那个恰好的遇见,被谁遗失在很远很远的蒹葭,苍茫茫。却原来,我是你一生触不到的温柔,好可惜!
曾经的期许,多像那浅浅的樱花,如烟,如雾,如幻,美得那么令人炫目。樱花树下,邀风小坐,邀你桑麻。我偷偷为你藏起的那一枚,胭脂色的念,被眸中的水意,洇湿,溅满衣襟。不知,经年以后,时光会不会把所有深情都殆尽!这一场绽放的美,会被谁写成爱过的传奇,在水墨里永恒。
风里,雨里,紧扣一缕春的香息,安静走过四季。茫茫人海之中的相遇,谁的回眸,潋滟了这个滴露的春天?谁的守候,娉婷了我们清浅的岁月。行于红尘,眷于红尘。对于有些爱与喜欢,一直在原地,从未拥有,也未曾失去。夕阳西下时,哒哒的马蹄,只是个错误。经年,那个关于樱花的约定,被我负了又负。不是不想,只因,前世今生太遥远……
煦风轻轻,拂过矮矮的篱笆墙,那里住着我们寄出的一封封樱花信。那信,是落满花香的,低眉轻嗅,总能感受到香里融着暖,沁满爱。夕阳西下时,晚霞栖上了西窗。我在读信,你在读我,偶尔相视一笑,不说话,也很暖,很温馨。若他年失散,林下再次相逢,我们都改变了名姓,是否还会隔着万千人海认出彼此?
那年,一起放过的纸鸢,是一笺泛黄的诗词,惹了蚱蜢舟的轻愁,载不动。那月青梅,是竹马追不上的流年,在初见的时光里,郁郁寡欢。那日的你我,缘聚缘散,你醉在了枫桥的渔火,我随了唐朝的月光。
三生石上,刻下的誓言,在风雨里飘摇。那遥遥的归期里,谁错过烟雨一重重,误了樱花约。谁轻轻一个回眸,醉了谁的浮生流年。就将那些流泪的曾经,捻入记忆的沙丘。枕着那一弯长长的思念,把所有的荒芜,搁浅在红尘之外。
假如那天,我要凋零,如绽放时肆意,纷落如雨,转眼随了流水。你还会不会,循着最后一脉,若有若无的香息,寻到我凋落一地魂。然后,轻轻拾起,为我堆一个冢,年年梵一柱檀香。偶尔,念起昨日的我,而泪湿衣襟?
假如那天,我要凋零,会在你转身时,收起曾经所有绽放的明媚,瞬间枯萎。不念前尘旧梦,不记相约来生。只是,只是黯然零落成泥,碾成尘,不留一丝香息。从此,十里宫阙,笑渐不闻声渐悄。
是啊,这种霸道而深沉的父爱,我是无法拒绝的!——题记
“为什么我一定要听您的去补美术,我喜欢的是舞蹈!”屋里,我和父亲争执起来,“因为我是你爸爸,学美术用途更多,对你将来的发展更有好处!”父亲因为我的逆反而气的怒目圆睁。“您总是这样,从来都替我做好一切决定,从来都不在乎我的感受,为什么我的人生道路有您来做主?我不要!”我委屈地哭了起来。“就凭我是你爸爸,我的经验肯定比你多,所以你要听我的!”“好啊!那我宁愿不要你这个爸爸!”我当时正在气头上,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语有多么伤爸爸的心,但明显感觉到爸爸的反应变了,不再那么强势,“好,那你走,永远也不要回来,你去重新找个好爸爸啊!”我倔强地说“走就走!”当时真的犟得很,转身,真就跑出了家!
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人流,车流不断,都是在赶路回家,我忽然感觉到了自己是多么孤单,天黑下来了,华灯闪烁,明月高挂,我穿着单薄的衣裳,一阵寒意袭上心头,我不由得抱紧了双肩,可还是不肯回家,继续游荡,突然,只见远处有一个高大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是爸爸!他迈着急促的脚步,走向我,把外套往我身上一披,牵着我就往回走,我就这样被他牵着,也不反抗,我看着爸爸的身影,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却感到无比温暖。
那一天的情景一直住在我的心里,只是我不做叛逆的刺猬,而是能心平气和地和爸爸说话的小女。
世间的事物那么美好,许多人和事都深深的埋藏在人们的心里,不可磨灭。
在一个夏天,我在家里写着山一样多的作业,拼命的写,忽然听见有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呼救声:“救命啊,有没有人啊,着火啦!救命啊,快救救我儿子啊!救命啊!”这些话一直萦绕在我耳边,我马上放下我手中的笔,往外面奔去。只见一个光着脚的老婆婆在马路上走来走去,边喊边哭。一个人上前问她:“老婆婆你家在哪?快带我去。”突然间天空中出现了熊熊烈火,还有一大团一大团的黑烟于是我跟随着乡亲们来到了火灾现场,这情景可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只见那位英雄冲进了屋里,而乡亲们只是呆呆的看着这火势越来越大,我连忙说:“乡亲们,我们快去救火啊!”起初他们都无动于衷,因为我还是个小孩子,他们不理我。于是我一个人就去拿起了水桶去接水,然后往火里泼,我一直这样做。渐渐的,乡亲们也陆续拿起水桶去接水,就这样大火慢慢的熄灭了。
这时消防员叔叔也赶来了,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进去救人的.叔叔,我和消防员叔叔说:“叔叔,里面还有一个人,快去把他救出来吧。”当消防员叔叔出来时,只见他抱着伤者并没有看见那个救人叔叔,我问:“叔叔,那个救人的叔叔呢?”叔叔说:“我进去时只看见伤者身上盖着几层湿棉被,并没有看见另一个人。”我的眼睛顿时模糊了,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流出。我大叫起来说:“乡亲们,我想,那位救人叔叔已经离开我们了吧!我们一起为他祈福吧!”大家都哭了。从这以后那位救人的英雄一直在我们的心中,他是伟大的英雄!
那一天,我感动了!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离别的日子,老师在讲台上让我们回忆在小学发生的事情,几分钟过去后,我们在回忆中不禁流下了几滴泪,这些泪水中饱含了我们大家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和我们之间的小矛盾被化解的情景。在我的回忆中看见了我们在运动会上奔跑的身影,在秋游的时候疯狂的吃着零食,在老师的\'带领下一起玩的游戏……
就在这时,我们偷偷的看了老师一眼,没想到一向严肃的她今天也在那里暗暗的哭,我们这时意识到以前她那么严厉都是为了我们好,她细心的开导我们是为我们以后的道路上打好基础,让我们以后少吃苦。这时,老师开口说话了,“同学们,再见”这句话,使我们情不自禁的
冲向老师面前,抱着她,老师也使劲抱着我们,那是我们都哭了,以前还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现在却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这可能就是爱吧!老师对学生的爱,学生对老师的爱……
那天我们哭了,哭了很久很久……泪水消失在这一片宁静中……
大人们常常用“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千古流传的诗句来告诫我们这帮小孩子要珍惜时光,一旦错过了,便如一阵微风,吹过一次,绝不会有第二次。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如果叫我大胆的想象,我可以这么回答你——在未来,我们伟大的科学家们发现并创造了一个叫做时光机的东西,这个神奇的东西让地球抹上了一层亮色。
它能让人们轻松自如的去到未来的世界,或者回到曾经的世界,如果我拥有这个神奇的机器,我首先想到的是要回到我的童年去,回到那个向往已久的童年,回到那个不受羁绊、自由自在的童年,回到那个多姿多彩的童年。
有一句歌词唱得天下无双、绝好到爆——“小小少年,背着书包,做不完的\'作业,读不完的书,真烦,真烦。”形容的正是我们这些步入初中世界的学生们。随着年级的上升,老师们的羁绊,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加深,仿佛被困在田野中的沼泽里一样,头顶上方是硕大无比的巨石脚下踩着的是沼泽,而眼前的却是美丽无比的辽阔的田野;虽然想在这么向往的田野上走动,可这沼泽却让我置身难逃,稍微向前迈一步,就要消耗我全身的力气。我们初二的学业繁重,相当于下潜到了海面以下三十二英尺的地方,我的身体得承受一万七千五百六十的大气压;随着年级的上升我们还需要下潜到三万二千英尺的深海中,压力将增加一千倍,也就是得承受一千七百五十六万八千公斤的大气压,这也代表着我的身体已经被压成了薄片。
对我而言,童年,它是我们心中的“香港迪士尼乐园”;童年,它是大地上刚破壳而出的幼苗;童年,它是人生中唯一的一块瑰宝,价值连城。在童年里,没有老师的羁绊,也没有学习压力,那儿还有各种各样的鱼儿们等着我和他们嬉戏,我的父母只求我们玩的开心,不严格的求我们像仲永(《伤仲永》文章中的人物)一样一生下来就文学多才,走遍同乡邻里,挨家挨户的作诗赚取生活费。
我每天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月亮发出惨淡的光,那红似火的枫叶随风飘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童年,又回到了那遥远的金色城堡,那十英尺的海中……
假如回到那一天,回到我的童年,回到那个不晦暗的世界,回到那个不受羁绊、自由自在的世界,回到逝去的岁月,重拾过去的快乐,弥补曾经的遗憾。
它终究是回不来了。
我常想,如果我身边有一只小宠物陪伴着,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它可爱的面庞会使我更加愉悦,它灵巧的身姿会使我不再孤独。
我曾多次在小区里看见小狗的身影,我的目光总是停留在这些无邪的小天使上。它们每次都会勾起我的记忆,我多想回到那一天啊!
我最爱的小狗欢欢是前几年送走的。我至今仍忘不了它被爸爸装上车时那无助,迷茫的眼神——即使全身黑乎乎的它在夜空下并不显眼。
我还没来得及为它拍几张照,还没来得及教它坐下的口令,还没来得及跟它说声再见……汽车便带走我唯一的念想,在一片空虚的黑暗中无了踪影。我像是从此关上了什么似的,硬是把眼泪逼了回去。
若是能回到那一天,我想我将准备好一切。至少留给它,也给我们一份珍贵的回忆。
清晨,我将沐浴着天边那一丝光亮起来,打开笼子的`门。不用说,我们的小可爱一定早就起身,等待着它的主人带它出去遛弯了。迎接我的是一个大大的拥抱,随后便是激动地亲吻。噢,它总是这样热情!
我从它身上摘下束缚、控制它的链子。我知道它是那么的不喜欢,虽然不这样它将会四处乱疯,玩得忘乎所以,但这是它在我们家生活的最后一天,放任它去跑,去跳,也算是给这个不知情的小家伙一个安慰。它似乎是有些惊喜,不过很快它又恢复平时那副蠢样,和它的哥哥小黑混在一起。
实际多天之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欢欢身上跳蚤是由从不洗澡的小黑上引来的,这也是它被送走的原因之一。
我很不愿打扰它们兄妹的追逐时光,可现在我们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我抱走依依不舍的欢欢,让它继续进行刚才的散步。它就好像个深居树林里的小精灵,对任何事物都十分好奇。这里嗅嗅,那里闻闻,一不留神就被别人“拐跑”啦。
阳光暖暖地照在它身上,它昂首走在前头。一只猫经过,它便马上摆出一副骑士的样子,像在跟我说要保护我。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心被狠狠揪了几下,很痛很痛。
一个上午就在我们久违的悠闲的散步中度过了。我拿出手机,想拍下欢欢打盹的样子,却怎么也找不着。大概是上午玩累了又躲哪儿歇着去了吧。我不经意之余,瞥到了一团黑色不明物体。好啊,欢欢你又叼走我的黑靴子睡觉!也许它不以为然,但我想起了我的目的,连忙拍下几张照片。镜头下卷缩着的它活生生像一个大黑丸,又垫着我的靴子,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狗。我留恋地望着它,一定会忍不住再多拍几张的吧。
照它贪睡的性格,半个小时之内是绝对醒不过来的。我会坐在它身旁,仔仔细细地观察它的样子,努力记住它此时的模样,与它刚来时的小个子。回想起来,它还真是长大了许多,快得我都没有发觉。
夜幕拉了下来,我端上为欢欢特意做的牛肉,为它践行。它不出意料地在吃完的后几分钟被爸爸带走。我只能对它道声抱歉,忍痛送别。
一天真是太短了,不是吗?我逐渐忙起来的生活已经无法容下一位新成员,对此我一直觉得对不起欢欢。但真能让我回到那一天,再次与它相见,这似乎也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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