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所崇尚的种种人中,有善良,有正义感……这些我都不在乎,我所崇尚的人是周杰伦。开始我跟大家一样,认为周杰伦只是一个耍酷的小子。直到现在,我才深深地了解到,他其实是一个孝顺,坚强的人。
星期一的时候,学校放假,我做完作业就看了会电视,无意中,我看到了周杰伦被记者采访的画面——周杰伦坚强地告诉记者,自己从小生长在单身家庭,只有妈妈和他相依为命,他们当时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母亲一个人兼好几份工作来维持生活。而当时的小周杰伦也是从小就很懂事,周杰伦的母亲叶惠美也为此很欣慰。然而,周杰伦成名后更加孝顺母亲,曾有一张专辑就用母亲的姓名来命名,其中还特意为母亲做了好几首歌,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听妈妈的话》了。
一个天王巨星在事业上如火朝天,但仍不忘母亲,将母亲放在事业之上。周杰伦曾说过,在他心目中母亲是最重要的人,事业与亲情,他会毫不犹豫选择亲情……听了这一切,我深受感动,我崇拜周杰伦,以为他不虚伪,不做作,是个孝顺的人,而老师曾与我说:“一个孝顺父母的人就绝不会是一个坏人,而一定是一个好人!”
我想告诉全世界,我的偶像是那个有点耍酷,长着小眼睛,但却很孝顺,直爽,真实的周杰伦!
周杰伦的品质激励着我,我不禁问自己,我有向我的偶像“靠拢”吗?我配把他当偶像吗?
我想起了妈妈,我想起了自己的任性,我想起了我平时与妈妈的一切。也许是周杰伦鼓励了我,我拿起手机打电话给了妈妈,妈妈以为我有紧急的事,语速明显很快,而我也不知该说什么,就胡乱问,而妈妈也应和着。
当我将电话挂了时,我心中好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整个人都大大地松了口气,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我想也许是“杰伦反应”吧!
偶像不需要外表的光鲜亮丽,也不必赫赫有名,更不一定是留名青史的大英雄。凡是生活周遭的人物,都可以成为自己心中的偶像,例如为我们无私无悔付出的父母亲、天天认真教导我们的老师、或是任何一个你所敬佩的人─即使他没没无闻也没关系。
从年幼到现在,我心目中的偶像从一名有爱心的老师一直变,变过了一打之多,才变至现在这位─李家同教授。
当我还在读五、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回姐姐从她杂乱的书堆里,找出一本不怎么厚的书递给我,书名是《让高墙倒下吧》,还记得读这本书的夜晚,我完完全全的沉浸在那一篇又一篇的动人故事里,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惊讶、疑惑、高兴、怜悯、感动。,若不是妈妈高声催促我赶快去睡觉,我还真舍不得将书本合上呢!
李家同教授的作品大部分都有一种相同的主题─爱心与人性。他以细腻的笔法,写出让人落泪的温馨之情,用幽默风趣的文字,刺讽人性的丑陋。里面一笔笔浅显的语句,都让我们自省,我们是否太吝啬于付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但文章的结局,几乎都是正面而有希望的。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执笔挥洒的话,那么我希望,它不要只是简简单单的文字,而是可以带给人们快乐、温暖、希望的作品。
正面的偶像,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可以激励人心,使人奋发向上;反之则会使人堕落、误入歧途。,但我由衷的相信,这世界的黑暗,绝不会多过光明。
美德,是至善、至纯、至高人性的结晶。打破陈规、探索创新更是美德赞颂曲上一个能拨动人心的音符。
曾经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老师在黑板上写道:冰融化后会成为什么?一个同学答道“水”,老师送给他个大红XX,另一个同学答道“春”,老师送给他一个大大的XXX。好一个发散思维,第二位同学没有搬用一个人人皆知或者是老师已经告诉他的一个原原本本正确的答案,而是从答案“水”的基础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春”。试想,冰融化象征着春天的到来,万物复苏,生机盎然。那是多么棒的一个想法,我们又何必扼止它呢?
创新是历经千年遗留下来的美德,正是由于人们有着创新精神,人类社会才一步一步地向前发展。大文学家鲁迅有一言:“什么是路?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走出来,就是从满是荆棘的草莽之中践踏出来。”这里的“路”不正是恰恰蕴含着一种打破陈规,探索创新的思想吗?
西方有一句谚语:“探索创新的路通往智慧之宫。”是呀!纵观古今中外的科学家哪一个不是在创新基础上才取得成功。莱特兄弟如果没有在天空翱翔的异想,哪会有现在的飞机;蔡人参如果没有把文字从竹板上请到轻小东西上的异想,哪会有纸的发明……只有创新,它是成功的前提,是奋进的动力。
当今,改革的大潮正席卷着整个古老的中国。四化建设正需要大批敢于打破陈规,探索创新的人才。培养人才在学校,学校就要杜绝那种“满堂灌”的教学现象,老师不能因为学生答案与原题不符就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创新也是一种美德。老师何不尝试从这方面教育学生呢?
创新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它把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原古时代推向了文明。但是它也需要人们去延续,去发扬。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一齐发扬创新的美德,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偶像,应该要有素养和气质。对我来说,偶像是需要有智慧的,而不是舞台上发光发热的人。他是一个表现上光亮耀眼,实际上却默默付出的人。他就是——林义杰。
林义杰他是一个不肯放弃的人。从小学时,他就很喜欢跑步,他也很清楚他自己不喜欢读书。于是,他开始勤练跑步。在体育课和放学后,他总是跑得最认真、最勤快;但是时间飞快地逝去,转眼间,林义杰已经快要上大学了,他想上城市体育大学。但是,事与愿违,林义杰的父母希望他上普通大学,于是,他与父母打赌,他如果上不了体育大学,他就放弃练跑。结果,林义杰他上了体育大学。
在大学毕业后,他参加了超级马拉松,成功横越了南极与撒哈拉沙漠,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但是,我最佩服的,是他的毅力,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我欣赏他的成就,并且我想和他一样,有勇气、有决心、有毅力,不要犹豫不决,或是害怕失败。
我的偶像是林义杰,因为我觉得他比一般人都厉害,因为他有其他人所没有的,其他人认为那是没有用的--勇气与毅力。
看过刘翔和阿兰·约翰逊之间的故事。在2001年以前,110米栏20个13秒以内的成绩,有9个是约翰逊创造的,他是世界公认的“跨栏王”,也是刘翔的偶像。2001年的埃德蒙顿国际田径锦标赛中,刘翔跑了13秒51,约翰逊跑了13秒04、比赛结束时,刘翔以“粉丝”的名义找约翰逊签名,还和他留影。
毫无疑问,约翰逊是刘翔的偶像。为了与自己的偶像一较高下,刘翔不知道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约翰逊也不知道同场较量过多少回。但,在2001年后两年多时间里,刘翔始终不能超越约翰逊。可是刘翔没有气馁,在经历过无数次失败后,刘翔写下了这样的话——那个时候,约翰逊仍然像座山那样横在我面前,但我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座大山已经不像当初那样遥不可及了,我甚至觉得我已经站在了山脚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翻越它!
经过无数次较量之后,刘翔于2004年5月8日,在日本大阪国际田径锦标赛上以13秒06的成绩首超约翰逊。约翰逊当时的成绩是13秒13、
在观众的一片哗然声中,刘翔击败了自己的偶像约翰逊,一举摘下了“跨栏王”的桂冠。
现如今,刘翔已经成为了国人的偶像,甚至是世人的偶像。我一直在想,在我们人生前进的道路上,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可是,有几个人可以超越自己的偶像呢?我觉得,追逐偶像不仅仅是用崇拜的眼光望着对方,最重要的是以偶像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学习偶像的进取精神,把对偶像的崇拜变成一股力量,然后朝某一个目标奋力拼搏。
人们追逐偶像的形式是很复杂多样的。当然,大多数人是这样想的,偶像的社会高度和影响,和自己相比是可望而不可即。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自己越来越觉得,偶像就是偶像,自己就是自己,屈居于偶像之下也是心安理得的事情。
我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有个同学叫学英,她家庭条件优越,还聪慧好学,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在学校老师的不断表扬下,学英就是我那时候的偶像。我的学习成绩中等,家境也贫寒,每天放学回家不是做饭就是放牛,要不上山拾薪火,可以安心学习的时间不多。当时,山旮旯出生的我,走出大山就是我最大的愿望。那如何走出大山呢?唯一的途径是,以好成绩考入高等学府。可什么样的成绩才是好成绩呢?思量之后,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好成绩的定义——超越学英的成绩就是好成绩。
为了取得“好成绩”,我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从初一到初二,我的成绩成直线上升趋势,并且在初二第二学期,我以总分665的成绩夺得了全校第一。那个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与其仰视自己的偶像,不如下定决心超越偶像。即使最终你不能超越他,但你也在进取不止。
前几年,超女李宇春被人追捧得沸沸扬扬,她的粉丝数不胜数。尤其是年轻人,很多爱唱歌的人唯宇春是瞻。朋友霞是一个忠实的宇春迷,她生得腼腆,性格内敛。有一回,大家一起去K歌,她也去了,隔座有人唱了一曲宇春的《纯真年代》,令人大跌眼镜。她唱得太女人味,很失宇春的中性风格。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霞,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点唱了有史以来的第一首歌,也是《纯真年代》,还学宇春学得有模有样。霞博得阵阵掌声,气得隔座脸色煞白,拂袖而去。打那以后,霞唱歌是一发不可收拾,还取得了单位五一劳动节卡拉ok二等奖。看到她,我觉得,偶像的力量真是太神奇伟大了,它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固有的本性。
我想,我们该如何崇拜自己的偶像呢?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其实都还是有梦想的,而我们的梦想或多或少可以从偶像的身上寻得。崇拜偶像不仅仅是找他签名,留影,给他助阵那样简单,真正的偶像崇拜,是崇拜他向上拼搏的精神面貌,不达目的死不休的勇气。偶像崇拜也是一种力量,可以让你的生命更加辉煌,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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