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六,下午,我写完作业后,闲着没事干。这时,妈妈对我说:“我要搞卫生了!”我一听,顿时心血来潮,我想:一来帮妈妈干点儿活,二来减轻妈妈的工作压力,真是一举两得!
于是,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也和你一起打扫好吗?”妈妈说:“当然可以了!”
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急忙对妈妈说:“妈妈,我们赶快开工吧!”于是,我和妈妈认真的打扫起来。我把抹布浸湿后,就干了起来。
我先来到客厅里,电视机柜上面满是灰尘,好像是敌军占领了灰色的一片土地。这时,我向敌军发起了“进攻”,把那些“士兵”***个片甲不留,夺回了“领地”。
接着,我又向餐桌上的“敌军”进行“扫荡”。不一会儿,这些“敌军”就被我“击溃”了。
刚抹了一会儿,抹布就很脏了。我便来到卫生间,把抹布洗干净后,又继续“打”了起来。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我已经把所有的'家具都擦了两遍,这时,它们就像新的一样。手摸上去,一点灰尘也没有。
我迅速地往妈妈那里跑去,向妈妈汇报我的“战绩”。妈妈听了,夸奖我:“我的女儿真能干!能为家里做事了!”
我长这么大以来,是第一次帮妈妈做家务,以后我一定要多多干家务活,不当一只懒惰的小母鸡!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既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这是我在假期里学习的一篇文章,是唐代诗人王安石的文章。
他讲述了一个天才神童的故事。一个孩子叫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五岁时,还不认得笔墨纸砚,一天忽然哭闹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很奇怪,就向近邻借来给他。方仲永马上写下了四句诗,并且写上自己的名字。那诗表达了孝养父母,团结宗族的意思,诗被乡里一位读书人拿去阅读。从此以后,旁人只要指定某一物作诗题,方仲永就能挥笔立就。诗的文字技巧及意境都达到一定水平。乡里人对他非常器重,并渐渐对他的父亲也礼待起来,有的施舍钱财给他。方仲永父亲觉得这是件有利可图的事,就每天携带仲永向乡里人到处乞讨,不让他进校学习。
十二年后,作者跟他的父亲回到家乡,曾于舅家见到方仲永,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他们叫仲永作诗,已经与他们过去所听闻的水准不能相比了。又过了七年,作者从扬州回来,再到舅家去,问起方仲永,人们告诉说:“他已经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聪明颖悟,是上天赋予的。他有天赋,比起努力学习而成就的人要优越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平常人差不多,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所以王安石说;“仲永已泯然众人已。”
我觉得一个人是否是天才神童,都要认真学习,不能因为自己明白了一些道理,而骄傲自满,而荒废学业,不思进取。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因当效仿古人,踏踏实实,不断学习。
愉快的假期总是过得飞快,美好的时光犹如昙花一现,让人惊羡又可惜。回忆早已在脑海里烙下深深的印记,总让我记忆犹新。
站在记忆中回首如烟云般的往事,窃读的片段便浮现在眼前,让我不禁沉浸在当时紧、兴奋、害怕、高兴的心情中......
其实在小学期间,每天早上就厚着脸皮在书店看书,假装挑选书的样子,一直盯着店主那可怕的眼神,独到大门开了才走,还感到意犹未尽......
想这么明目张胆的窃读是第一次,不仅有趣,更有意义。在放寒假之后,几乎每天都坐在书桌边学习、发呆、幻想。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了,决定下午去超市窃读。一进门,我暗暗高兴:书架前这么多人,正好可以帮我打掩护。我搜寻了一本《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好像也成为了和他们共同破谜的队友,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书看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我一抬头,发现书架前都几乎没人了,我再看看那标书价的阿姨正在和另一个买洗发露的阿姨聊天,我边继续读了起来,继续跟随书中的人物走进奇妙的世界。
又过了差不多20分钟,我已经差不多读完了这本书,真是看得我心潮澎湃。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在窃读,我便钻入了选书的走廊,刚一进来,就被吓到了,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捧着一本书边看边笑,甚至每一根头发都在颤抖,我无语极了,开始认真挑选我喜欢的书,上面的书大部分都是讲述哲理的书籍,下面的又都是儿童类书籍,我只好挑选了一本《男孩穷养,女孩富养》的书,里面是通过一些真实的故事来说明哲理的真假,也算是一种教育类书籍,对于父母可能有些益处,可以帮助他们学会教育孩子。
超市窃读,虽明目张胆,可也有窃读的乐趣,曾经看过《窃读记》,偷看书的感觉的确又紧张又激动,像血液倒流一样,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渴望像罂栗一样的书,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当它像影子一样与你形影相随,我们会在更高的层次上对追求有更深刻的理解,要记住,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关上记忆的闸门,如流水一般清澈美好的回忆便藏在心底,到满头白发的时候,回想起这些时光,将会是一种怎样的享受!
所谓窃读嘛,就是偷着读,窃读让我感受到来自于书的魅力,这是我这个假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星期日,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那就是我学会了种田,当了一天小小种地农。早晨我们吃过早饭,我被牢牢临时“征用”去种地了,因为人手不够,只好把我这个闲人派上用场。我们来到田地里,姥姥掐着腰,开始给我们分工,他就像一位将军在阵前点兵一样,把我们分成两组。我、姥姥、爸爸一组,姥爷、妈妈、小姨一组。每组三个人各有分工,有刨坑的,播种的,施肥盖土的。我们这组,爸爸刨坑,我播种,姥姥施肥盖土,姥姥发个了我一个蓝色的小桶,里面装上了玉米种子,这时,我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为什么黄色的玉米种子都穿上的粉色的小外衣,像一个个羞答答的小姑娘。姥姥告诉我:“粉色小衣服的名字叫做‘包衣’,是一种农药的名字,种子穿上它,就不会在还没有发芽之前,被地下的虫子吃掉。”
噢,是这样啊!我有学到了书本上没有学到的知识。于是,我们就开工了,爸爸开始刨坑,我在每个坑里放上一颗小种子,姥姥就会在每颗种子的旁边,放上一些白色的小颗粒,然后再盖上土,我也好奇就问姥姥:“这些像蚂蚁蛋的小颗粒是干什么用的?”姥姥告诉我:“他们是种子的粮食,种子吃了他们才会生根发芽,茁壮的成长。”又学到了知识,收获可真不小,我想起唐代诗人,李绅的一首诗来,我就一边摇着头,一边大声的背诵出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顿时大家都被我逗笑了,都说我是个“大活宝”,有我调节气氛,大家干活都不觉得累了,就这样,我们在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地种完了这块地。就这样,我的一天小小种田农的生活就结束了,虽然这一天很累,但是我却过得很快乐,通过今天的种田我知道,农民伯伯种地很辛苦,我要节约每一粒粮食,不浪费食物。同时我也期盼我播下的种子可以快点结出果实来。这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天!
对每个人来说,最有意义的事情都不一样。对解放军叔叔来说,保家卫国是最有意义的事;对妈妈来说,看见孩子健康成长,每天都快快乐乐,高高兴兴就是最有意义的事情;对老师来说,看见学生乖乖地上课,取得好成绩,就是最有意义的事情;而对我来说,下面这件事是最有意义的事情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太阳火辣辣地晒着大地,简直要把人烤焦了!我顶着烈日出去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玩游戏。突然,我看见一个老爷爷弯着腰在扫地。我走过去说:“爷爷,让我来帮帮你吧?”老爷爷笑眯眯地看着我并把扫帚递给我,说:“谢谢你,真是个好孩子!”我答道:“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然后,我就开工啦!
我细致地慢慢扫,可我竞为了扫一个柑橘皮滑倒了!摔了个仰面朝天!扫了一会儿,我就筋疲力尽了,我很想放弃算了。可是,好像有个声音在说:“不扫了是懦夫!”我又坚持了下来。
过了很久,我们终于把院子的地面扫完了!我望着一片干干净净的地面,感到很欣慰,因为我的努力有了回报。我高高兴兴地把扫帚还给了那个老爷爷。老爷爷夸奖我是个爱劳动的好孩子。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我觉得这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因为这事锻炼了我!劳动光荣啊!
放暑假了!我早早的起了床,收拾好了自己的房间——妈妈还以为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起的这么早。你们猜我这么早起来干嘛呢?答案是——秘密。
我将要成为六年级的小学生了。我要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毛病改掉。
于是,便有了今天的秘密行动。妈妈已经做好早饭出去了,我的秘密行动也开始了!我急匆匆的吃了两口饭,就开始了今天的第一件秘密行动——搞卫生。我似专业的戴上了手套,把毛巾搓了搓拧干。笨手笨脚的向:茶几、桌子、柜子、玻璃……全面进行了“扫荡”,谁知才向茶几上的灰尘发起“战争”我方就“死伤惨重”——毛巾脏得不能再“进攻”了!虽然“死伤惨重”但还是取得了胜利。我又去把毛巾洗干净,休息了一会儿,又干劲十足的向其他“地区”挑起了“战争”……才擦完整个房子的家具我就已经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了!又休息了大概十分钟,我放下了毛巾拎起了拖把开始“战斗”!我心想:搞个卫生可真不容易啊!过了一个小时后,家里终于一尘不染了。我汗流浃背的休息了一会儿,看了看表,十一点多了。于是,我又开始了第二个秘密行动——做饭。我洗了洗手,从米桶里拿出米斗,勺了三筒米。“这可比搞卫生容易多了!”我不屑一顾的说道。大概觉得够了,就往里放了几勺水,学着妈妈的.样子把米淘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开始煮了,我亲自下厨,做了几道比较容易做的菜。万事俱备,只差主人公了。
“叮咚、叮咚……”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她见家里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桌子上还放着几道菜,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情不自禁的抱着我,往我额头上亲了又亲。我得意洋洋的笑了。
今天我虽然累了,但觉得自己收获了很多。我妈都夸我长大了、懂事了,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出了对我无限深情的关爱,我感觉好满足哦!
今天对我来说可真是有意义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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