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凭借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其中价格机制的调节则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始末,市场在自由竞争的观点主导下蓬勃发展。然而,绝对的自由竞争,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理想化模式,非完全自由竞争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规态势。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开展,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中,市场失灵给全世界的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重创,价格主导、自由竞争等相继失去了调节作用,市场也无法克服和弥补自身的弱点。此时,“外力”介入市场,拯救日渐萎靡的主要经济体,维持经济运行就成为了必然需求。“需求”决定“供给”,国家以其特有的优势当仁不让地成为介入干预市场失灵的供给主体。然而,如同市场失灵一样,当国家充分介入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秩序、决定资源分配后,政府同样会出现失灵。政府本身的有限性使其在对市场进行过分干预和指导时,必然导致市场自由和竞争的弱化,加之政府本身不追逐经济利益,当面临公共政策失效时,对市场问题处理不恰当会带来后续诸多严重问题。为此,需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促进和实现市场的经济自由。
一切法律都是基于某种利益而生,依靠维系社会上某种利益而存在的。经济法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产生源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普遍失去活力。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 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在传统的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现困境并失去优势时,经济法以其特有的功能担负起调整其他法律难以克服的“市场失灵”的历史使命,同时经济法通过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最大限度地担负起抵减和弥补因政府干预过大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下降等“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因而,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经济法是国家根据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阶段,针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更多地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本价值目标,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协调,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这与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有着非常明确的差异。国家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来调节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使市场经济秩序回归自由、公平、合理与安全。
改革开放XX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资源能源紧缺、发展过于粗放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制约因素。我国人均耕地、水资源拥有量分别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30%,近些年,一些地方还相继出现了电荒、油荒、水荒、煤荒的不正常现象。温总理指出,能源短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淡水和耕地紧缺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路子。
在阅读了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董骁、冯肃伟著的《论循环经济》这本书后,使我对循环经济的理论及应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本质上,循环经济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主要有三大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每一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循环经济规划方法通常要经过系统调查(过去和现状)、系统诊断、系统分析(产业结构剖析)、系统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解决资源的缺乏的有一个有效的途径。政府提倡科学发展的方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新的发展模式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思路是,在资源开采环节,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开展资源的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则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这种变废为宝的经济发展思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发展迅速、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来说,应该是正当其时。那么如何发展循环经济呢?
20世纪90年代后期,循环经济理念被引人中国,很快受到了环保部门、专家学者、国家领导等各方面的重视。尤其是近些年,“循环经济”俨然成为了一个热点名词,在谷歌等搜索引擎上随便一查,可得数百万条相关信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从不同层面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工作;学术界对这一新型经济模式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相关研究十分活跃。但如果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地审视我国“循环经济”的整体发展进程,不难发现尽管有“点点星火”,但仍“难以燎原”。循环经济的推进,常常尴尬地面临剃头担子一头热一头冷的场景:政府、学术界摇旗呐喊声势浩大,可企业和老百姓积极性不高;节能降耗的目标非常明确,可能源消耗增长过快的态势始终难以得到扭转;示范和试点工程虽得“万千宠爱在一身”,却难以推广普及;资源利用效率相对较高的循环型技术和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下风……这一幅幅美好蓝图与残酷现实相碰撞的画面,迫使我们去细细思索此中症结,以期为陷于“冷热交加”之中的循环经济开出有用的方子。这本书关注的问题有:
第一,循环经济为何那么热?这股热潮背后存在着何种必然性?我们该立足于怎样的高度,以什么样的视野来理解和看待循环经济?
第二,如果说循环经济的`热是必然的,那么何故总是在市场中遭受冷遇,匍匐而行呢?能够给予其足够动力令其摆脱冷的尴尬境地的市场应该具备哪些特征?
第三,从我国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该选择什么样的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与发展路径?与之相对应的推进机制和制度又该如何建设。
通过阅读,笔者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应考虑以下措施:
第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首先要辩证地思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充分认识到:一方面资源是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资源约束也对经济增长起抑制作用。我们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健全法制,确立标准。要抓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加快制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和再利用品标识等发展循环经济的标准规范。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利用罚款、违法企业社会公示、列入银行货款黑名单等方式,提高企业违法违规的损失成本,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三,依靠科技,交流合作。要努力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等。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循环经济的成功,引进核心技术与装备。
第四,改革机制,完善政策。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和价格等政策手段,加大时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立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第五,教育公众,加强宣传。从国外一些国家的经验看,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鼓励和支持公众的积极参与。因为只有人人都具备了环保和节约的意识,才能形成健康的社会公德意识,为国家出台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营造和谐的气氛,最终对官员、个人和企业都形成舆论的压力,实现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我们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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