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重庆的夏天热的像火炉,秋天如诗如画,冬天却很暖和,而春天很短暂,可还是掩盖不住它的美丽。物以稀为贵,可能是因为重庆的春天短,所以显得特别珍贵,特别的美丽吧。
春天的步伐悄悄迈进了死气沉沉的冬天,唤醒了沉睡的田野,吹醒了冬眠的大树,摇醒了在梦乡的小草……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春天而改变。在我的故乡,迎春花早早的就开了,一簇簇米黄色的花朵让人特别放松,更让人有清新、典雅的独特感觉。自从我第一眼看见这米黄色的花朵,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小小的花朵。我想,迎春花就是为春天而自豪,春天也一定会感谢这一个好朋友的。
走进公园,才发觉春天原来在这儿,在公园的每一个角落。你看,河边有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在梳理长头发,春风吹来,她又微笑着向我们招手。没有风的时候,湖面平静的像一面大镜子,可是当春风吹来的时候,这平静被打破,湖面掀起一阵阵波浪。春风啊,你怎么舍得打破这面绿色的“大镜子”呢?春风还在抚摸着我的脸庞,我逆风行走着,感觉和大自然来了一个亲密的拥抱。感谢你,春风让我体会到了真正的春天。
我最喜欢春雨了。它没有夏天的雷阵雨那么壮观,也没有秋天的雨那么情意绵绵,更没有冬天的雨那么冰冷。春雨绵绵、细如牛毛、薄若轻纱,它不会把你的衣裳淋湿,可会给你的心灵来一次彻彻底底的冲刷,先冲走你在比赛中的失败,人生中的沮丧,成功后的骄傲……每次,春雨总会在夜间默默无闻的下起雨,天亮了,道路干净了,人们上班、上学也不用举着那“多余”的雨伞了。在学校,孩子们又在操场上玩的欣喜如狂了。
不去长城非好汉,不去重庆真遗憾。虽然没有其他地方那么神奇多彩、千变万化、婀娜多姿……但是,来到这里一观春景绝不遗憾。我爱你故乡,我成长的地方,更爱这里的春天!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春天,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温暖的,美丽的。它象征一年新的开始,正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嘛!古今中外赞美春天的诗篇更是如天空中璀璨的繁星一样,数不胜数。当然,在我心目中的春天更像慈祥的母亲一样是善良的,美丽的。尤其是那故乡的春天,更是那样的光彩照人,讨人喜欢。
“冬天过了,春天还会远吗?”果然,春姑娘驾着疾驰的春风,迈着轻快的脚步,带着美丽的风景,无私的把美丽与欢乐撒向了人间,撒向了大地,撒向了我那美丽的故乡,也撒向了每个人的家中。那山上的映山红,映红了山,映红了水,映红了人们的脸庞。你看!那人人家中星星点点的迎春花,迎着太阳,正在向你招手呢?你闻!那浓浓的味道是大地伯伯散发出的春天的气息,正在向你发散出迷人的香气来诱惑你呢?你听!那叽叽喳喳的声音,是爱唱歌的小鸟在枝头“演唱”,在向你倾诉春天的到来呢?你摸!那嫩绿的树枝和一簇簇的小草是不是在拼命生长呢?大自然的万物都在预示我们春天的到来。我的那些叔叔婶婶们还有忘记去年的喜悦,又在忙于春耕呢!那我们常爬的“绿宝山”上已被春姑娘穿上了绿衣裳;那我们常跑的街道两旁,已被春姑娘画上了点点绿星;那我们常嬉戏的泉水中,好像春姑娘在弹钢琴一样,叮叮咚咚的响,好听极了。故乡的春天都好像活了一样,展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故乡的春天如此的美,看到这些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后,使我不禁想到现在的我们,就如八九点钟的太阳,就如故乡的春天一样,正是花季少年,年轻正茂的时候,而时间却如流水般从身边悄悄流走,我们的大脑里却还是少少的一点。故乡的春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还是如此的美丽,而我们只有一次生命,只有一次青春,如果现在不努力奋斗,就会应了古人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名言。所以。我希望和我一样正在“春天”时期的同学们,牢牢把握住这个仅有一次的“春天”,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在这朝气蓬勃里的“春天”里努力奋斗吧!而将来迎接我们的,将会是那硕果累累的秋天。
我喜爱故乡的春天,更加会珍惜我们这段“春天”般的生命。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故乡的冬天是雪白的,故乡的秋天是金黄的,故乡的夏天是绿色的,而故乡的春天是五彩缤纷的。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广场,在路上我看见树发芽了,枝条变软了;草丛里的草钻出来了,一株一株绿绿的;花去里的花开了五颜六色的美丽得很。再看看天空的太阳,象个火球照耀着大地,太阳旁边的白云一朵朵象棉絮一般。燕子从南方飞了回来,飞到房顶上,准备搭建新家,青蛙从地里钻出来了呱呱地叫着,仿佛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广场里的人比原来多了,人们都换上了春装,有的在跳舞、有的在放风筝,有的……
我们离开了广场后,又去了码头,松花江的冰已经化了,小鱼从江里跳到江面上。
我爱故乡,我更爱故乡的春天,因为故乡的春天充满了诗情画意。
我乘着公交车迎着满面的春风,准备回乡下玩上一天。一路上,树木葱茏,藤萝摇曳,一棵棵千姿百态的柳树,映入我的眼帘。柳树的叶子极为茂盛,柳絮就在风的鼓舞下,四处飘舞,那情景真是很有诗意,让我想起杨万里的诗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呀!不再像以前那样,都是一个个残枝落叶。
你瞧,右面那一棵棵亭亭玉立的梨树,躲在小溪的后面,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那一朵朵小巧玲珑,雪白雪白的梨花是那样的婀娜多姿,让人陶醉。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哈哈,很快到了目的地,我左一蹦右一跳,准备回奶奶家去,哇,一幢幢漂亮的楼房替代了过去的平房,再也找不到过去落后的景象。楼房旁边波光粼粼的湖面,远看它是那样的绿,像一条翡翠色的绸带,走近一看,它是那样的清澈,像银镜一般闪耀,再也没有往日那样的赃物杂物,也没有黑乌乌的污水来弄脏河姐姐的新衣。
春姑娘那“沙沙”的脚步声更近了。田野上四处充满了明媚的春色,把小河打扮得更再也没有往日那样的赃物杂物,也没有黑乌加优雅,美丽。岸边一棵棵生机勃勃的小草探出了脑袋,那翠绿翠绿的草地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一张绿地毯。再往前走,就到了奶奶家,我兴高采烈的跑到奶奶身边,奶奶见了高兴地抱起了我。一番疼爱之后把我放下下。我又跑到屋后,瞧,圈里养着一只只活泼可爱的鸭子。身上的羽毛是黑白交错的,不知为什么,它的尾巴是剪刀形的,像一个穿燕尾服的绅士,总是喜欢在圈里孤芳自赏。我又迫不及待的叫奶奶把它赶下河,你可不知道,它游起泳来又会变成一个游泳健将,它那两只桨一样的脚不停的在水里滑动着,所划指出都会泛起一个个美丽的涟漪。只见它加快速度,一会就不见了踪影。啊,我想肯定迷路了,嚷着叫奶奶去找,而奶奶却若无其事,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嘎嘎”咦?哪来的鸭叫,我闻声望去,只见它又在河岸上飞跑着,真是太有意思了。
好时光永远都是那么短暂,我告别了奶奶,踏上了归途。几年不见,故乡的变化这么大,我看着那西下的落日,双手紧握,许下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春天的故乡是那样迷人,那样引人注目,充满着情趣,春天的故乡个是那样的难以忘怀……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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