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想必每个人都不陌生吧,可又有几个人能常年遵守呢?
我住在大港,在油田上学,每天早起挤出的时间都在大大小小的塞车上化为泡影,偶尔能听到的只言片语,都是由于闯红灯车和另一辆车碰上发生的口角。如果轻微擦碰还好,要是双方都很着急,速度很快的话,那可就惨了。
据说国外闯红灯的人很少,几乎看不到。而我们身边呢?比比皆是。同学们的家长也有闯过红灯的记录吧!我的父亲母亲也有呢,母亲是经常边开车边与我说话,一不留心就闯过去了,还好,速度比较慢;可父亲经常在开车时玩花样,有时甚至单手扶方向盘,一见红灯,一脚油门过去了。坐在后座的我经常被吓得心惊胆颤,而他竟面不改色。最严重的一次,十多辆汽车在光天化日下大摇大摆地闯过红灯,我有点儿真有点儿觉得信号灯还是别设了,免得它太尴尬了。
为什么国外闯红灯的人很少呢?爸爸告诉我,在国外闯红灯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最严重的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所以,人们对信号灯十分敬畏,不敢轻易挑战它的威严。而国内对交通违章的处罚力度轻得多,前面的人违章后得不到及时纠正,后面的人很容易效仿。真希望交警叔叔都有一双火眼金睛,把每一种违章行为查得清清楚楚,让不守规则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看他们还敢违章不!
红灯停,绿灯行不该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应制定令人生畏的强制办法,使它成为每个人必须敬畏的规则。
鸟,为什么可以在天上飞翔?人很羡慕,于是有了飞机。鱼,为什么能够在水里游刃有余?人觉得很新奇,于是我们知道了潜艇。人类的先祖,曾经蜷居于洞穴之内,树叶裹身,与自然万物同生共处,与天地万象亲密接触,对自然界充满着敬仰与赞美,对动物界充满着膜拜与信服,对一切生命、生灵充满着敬畏之情。他们和平共处,相互依存。而当我们汇聚了天地之精气,承载了自然之光华,以站立的姿态爬上了生物链的`顶端,在走向自我文明的演变中却渐渐疏离了自然。于是,冷血、凶狠、残冷便记录在了人类文明的词典中。
动物以死亡的方式接近人类,人类却以遗忘的方式抛弃过去。在优胜劣汰、适着生存的游戏规则中,人类越来越不信赖自己,以致于彼此之间需要一段段关系来不断地验证与固定。然而,这关系往往太过脆弱,不堪一击,以致于我们徘徊在不断地伤害与受伤的边缘。
曾几何时,人类是如此自信:在人定胜天的口号声中,我们削山、填海、围湖、造田,林立的工厂覆盖了田园牧歌,钢筋水泥盘剥了绿色大地,潜水艇开进了龙王的殿堂,宇宙飞船驶向了嫦娥的枕边。人类变得为所欲为,认为自然界不再神秘。可正当人类沾沾自喜地享受着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洪水、火灾、地震、干旱、沙尘暴,还有许多来不及取名的疾病,伴随着自然界的种种惩罚不期而至。人,是应该心存敬畏的。心存敬畏,就是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心存敬畏,就是要有战战兢兢的体察心情;心存敬畏网,就是要有小心翼翼的戒惧意念;心存敬畏,还应该有如负泰山的神圣责任。因为心存敬畏,我们三思而后行,不再莽撞;因为心存敬畏,我们审时度势,永远谦逊平和。
生活中,我们赢遵守的规则很多,人之所以成熟,就是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放进了规则当中,不论是谁,规则就是规则,雷打不动,伟大的周总理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我们规则的重要性。
在一次理发中,很多人都在等候理发,但是时间宝贵的他却没有接受别的同志让他先理发的请求,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做是不对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排到最后一位同志的后面,耐心等候理发了。
正是有了像列宁这样遵守规则的人,才有了一幅幅和谐的画面,有了和谐的人们、有了我们今天和谐、美好的社会。
一位父亲带着年幼的孩子去钓鱼。河边的告示牌上写着:钓鱼时间从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父子俩从上午,钓了很长时间终于钓起来一条大鱼。父子俩很高兴。突然,他看了一眼手表,严肃地对孩子说:现在已经是四点十二分了,按规定我们只能钓到四点,因此我们必须把这条鱼放回河里去。虽然孩子很不情愿,但父亲最终毅然把鱼放了回去。
规则本身无美感可言,但是有了人们自觉遵守规则,才拥有和谐有序的美好景观,才能显示规则的好处与美丽。这位父亲用行动向教育了孩子:每个人要遵守规则!
敬畏规则是一种态度;敬畏规则是一种方式,它使我们的生活和谐有序;使我们的世界和平美好;敬畏规则,就是敬畏自己!
“敬畏”,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语。熟悉在于人们常说要怀敬畏之心,陌生在于没有多少人能将其付诸实践,持之以恒。人应当有颗敬畏之心。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古人说:“凡善怕者,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规,纠有所止,偶有逾矩,安不出大格。”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肆无忌惮,甚至为所欲为胆大包天,有了敬畏之心,就不会忘乎所以无法无天。所以常怀敬畏之心的人格外谦逊,是一个有品味有思想的人都具备的基本素质。
心怀敬畏,是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既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又是一种生活的信念,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敬畏之心,古人如此,先贤尚如此,圣人更如此。“敬畏之心”,是一种“自我约束”,是一种“自我监督”,是一种“自我鞭策”,是一种“不用扬鞭自奋蹄”。有“敬畏之心”,才会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做事、做好事,书写更加壮丽的人生。
当心中有所畏惧的时候,才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才会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才会从内心规范、克制自己的行为举止。
一个无知无畏的人不论在何种游戏中,都是最容易犯规出局的。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总得有所敬畏,那种对任何事物、任何规则都“无知无畏”乃至“大无畏”的固执心态,是十分可怕的。敬畏之心实乃自我约束之规。
上世纪初,莱特兄弟羡慕鸟的自由与飞翔,于是生出梦想,发明了飞机。二战时,人们为了和平而斗争,于是想出了打败舰船的潜艇。
人类的祖先——猿人,曾一丝不挂的生活,他们与自然同生,与天地共存,他们对自然万物充满着敬畏,对大自然充满了信服。然而,当人类大脑日渐发达,身躯以黄金比例空前发育,两腿站立在生物界的最顶端后,经过一战、二战和抗日战争等,冷血、残酷、凶狠便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最近在看《狼图腾》。汉人眼中十恶不赦的动物——狼,具有字典中所有的贬义。在蒙古苍茫的大草原上,狼却是每个蒙古包的神,就像汉人崇拜龙王一样,如同常人崇拜着智慧的诸葛亮一样,蒙古人崇拜着狼。
汉人心中的狼,无非是《三只小猪》与《喜羊羊与灰太狼》中又丑又笨的大灰狼。在蒙古草原,狼却是所有军事家的化身。地道战,耐力战,疲劳战,它样样精通。狼是草原的保卫者。草原上牧民多,牛羊马更多。如果无节制的繁殖,昔日的大草原便会像罗布泊一样消逝了。只有狼群才能一次***死一二百只羊。狼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保卫着草原生态的平衡。
心存敬畏,就是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心存敬畏,就是要有战战兢兢的体察心情;心存敬畏,就是要有小心翼翼的戒惧意念;心存敬畏,还应有如负泰山的神圣责任。因为心存敬畏,我们三思而后行,不再莽撞;因为心存敬畏,我们审时度势,永远谦逊和平。
常人说,“人定胜天”。这曾是人类盲目自大的代言词。“天意难违”,“命中注定”,更是没有本事,无知者用来搪塞的借口罢了。
一千个太阳系才组成的宇宙,养育着万物生灵。只有我们心存敬畏,才能构建我们大力提倡的小康社会啊。
为了能更好地经受生活的惊涛骇浪,他减轻了自己生命之舟的负担。他抛弃了被认为是多余的财富,但扔掉的实际上是饮用水和干粮。现在他轻松地航行,但却是一个受饥渴折磨的人。
感悟:生活就像在大海中航行一般,随时可能遇到狂风暴雨和暗礁,而人们往往毫无准备,慌乱代替了理智,让我们常常做出后悔不已的事来。我们可能伤害了最亲的朋友,家人,可能放弃了理想和信念,甚至不再信赖真理的胜利,直到有一天时间治愈了伤痛或有一天恍然大悟,才发觉我们做了最愚蠢的事,我们糟蹋了生命,即使继续活着,却如行尸走肉。
我们共同漫步于昏暗中,在那里没有人能自信辨认出他人的面貌。只是偶尔地通过我们与同行者的共同经历,或者通过我们之间的交谈,在一瞬间,他在我们之旁就像由闪电照亮了一样。那时,我们看见他的样子。以后,我们也许又长时间地并肩在黑暗中行走,并徒劳地想象他人的特征。
纯洁自己的人,什么也夺走不了他的理想。他在内心中体验到真和善的理想力量。虽然向外发展较少,但他知道,他在纯洁内心方面做了许多。只是效果尚未出现,或者他尚未看见。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一切有价值的行为都是处于信赖的行为。
感悟:别人嘲笑,误解,讥讽,没关系,如果你因此愤怒,厌恨,伤心,那么你会显得愚蠢,甚至像可怜的犯人。你的内心被搅乱成混水,不够纯正。你没有坚持,没有力量。如果心智足够丰富的话,你一定会体验到真和善的力量,你足以得到快乐。
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
感悟:有因也得有缘,有善因,不一定能马上有善果,就像播种者播下了种子,有了阳光,却不一定得到收获。
中国人往往敬畏权威,但是漠视规则或者信奉潜规则。
不遵循规则的人好像很转,其实很苦很累,因为一直要寻思不走寻常路!
我常常站在十字路口犯傻,红灯当前,有时只剩下我一个人不敢闯红灯。有一次,一辆标有某执法单位的小车闯红灯,当它傲慢地与我擦身而过时,我指了指红灯说:看到红灯了没有?那司机居然要停车下来揍我,结果把遵守规则的我吓跑了,他们汹涌着一车人,我可不吃眼前亏。
可悲的是,觉得最转就是敢于不守规矩的中国人很多,敢于不守规矩也是很多国人唾沫横飞吹牛的资本。
有个海归朋友告诉我说,在美国,公司做决策时,往往有许多不同意见,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地鸡毛,但是一旦规则定了下来,不管是哪一派都心服口服地百分百去执行;相反,在国内,在讨论方案的时候,大家好像和气一团,没有争议,可是一旦新规则定下来后,有人就故意找茬不合作,来阴的与规则作对。
从最简单的排队这一社会规则看,不管是在银行、医院,车站、机场,甚至火葬场,总有人插队,大家喜欢挤挤一堂,乱中取栗,不排队或者插队不觉得这很羞耻,反而在很多人心目里是能干机灵厉害的代名词。
很早以前,读过这样一段文字:夕阳西下,旅游团一行乘车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发,赶往南端著名的菲利蒲岛看企鹅归巢的美景。车至途中恰逢一场大型车赛刚刚散去,迎面蜂拥而来大批的车队。这是一个左右极不对称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从北向南开的车只有我们一辆;一边是密密麻麻数以千计的车队,多是爱炫耀的车迷。没有警察也没有监视器,有的只是车道中间一道毫无约束的白线。然而,对面驶来的.所有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没有一个聪明人试图去破坏这样的秩序如此场景凸现了人们自觉遵守规则之美。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之美。
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炬,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做出一个勇敢的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纪律,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稀世珍本。该学生怀着不安的心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先是表示感激,并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就把他开除出校。赏罚分明,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对此,很多人表示不解,但是校长不做解释,他只亮出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在规则面前,他们遵循的是人人平等,要公平就必须敬畏规则。有序的文明社会,必须有各种规则来保证。敬畏所有光明正大的规则,就是尊重公平、效率与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还不懂得真正的自由,因为中国人还没有真正懂得规矩。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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