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必记事,记事必写人。写人尽管必记事,但叙述的重点是通过具体事件,表现人物的语文、行为等,来刻划人物的性格,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写事尽管必写人,但写人是为写事服务的,叙述的重点不在表现人物的语文行动,刻划人物的性格上,而是通过事件因果过程生动具体的叙述来表现主题。
何谓写人,何谓记事,小学生往往分不清楚,因此必须首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反上面这些简单的分辨标准教给学生。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依据题目,判断文章应该是写人的还是记事的。一般来说,我们给小学生命的作文题都有明显的,利于学生审题的文字标志。审题时应该提示学生注意。例如,《我们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妈妈》、《助人为乐的红领巾》等文题中有"老师"、"妈妈"、"红领巾"表示人物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是写人的。《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放学路上的奇遇》《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难忘的星期天》等文章中有表示事件、场所、时间信号标志的中心词,因此这类文章一般是词的。学生掌握了这些,就会避免由于审题不清,写人写事发生错位的现象。
题材除了受思想内容制约以外,还要受人称、时间、场所和人物、事件数量的限制如《我的妈妈》、《我的辅导员》等题目受叙事述人称的限制,只能用第一人称来写,用别的人称就不合要求;《他们都是我的好老师》、《我的同桌》、《一件小事》、《假日新事二则》等题目受人物、事件数量的限制;《难忘的时刻》、《电影放映之前》等题目受时间的限制:《放学路上的奇遇》、《赛场见闻》等题目受场所的限制。在审题中,一定要帮助学生弄清题目中规定的题材范围。这样才不会在取材范围上偏离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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