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下来时,一直在反反复复读《阿甘正传》这本书,也刷了几遍电影,书上内容与电影有所出入,但是基本基调是一样的,一个被所有人称为"傻子"的人,最后成为好多聪明人不可企及的人。
阿甘,生下来就是白痴,智商相当于八九岁孩子的低能儿,所有人对他态度恶劣,嘲笑他,对他不耐烦。但是阿甘却不认为他的生活很糟糕,他认为他的生活过的很有意思。
他唯一喜欢的女孩珍妮,也是从小到大唯一不讨厌他的女孩。阿甘深深的爱着她,用尽所有爱着她。最后珍妮给他生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他为了战友的承诺,退役后买船捕虾,最后成为大富翁。他有一天突然想去跑步,他就不停的跑啊跑啊,最后成为意见领袖,追随者逐渐增多,许多人跟着他,他成为别人的梦想。
跑步跑了几年后,有记者采访阿甘,"你为什么跑步?为世界和平吗?妇女权益?保护环境?"
好像持久去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意义才值得去做,人们好像已经习惯拿所谓的意义来标榜自己的人生,已经忘记了真实的自己。
像珍妮,她觉的人生的全部就是当一名著名的歌手,当不成就没意义,就抑郁,自***。丹中尉觉的人生的目标就是战死沙场,没死成,就彻底的放纵自己。只有阿甘,他做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为了一个结果,他生命的意义也不是为了达成某个目标来证明自己。他喜欢追求珍妮得到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喜欢,喜欢和她在一起。买船捕虾挣钱与否并不是全部,只是为了一个承诺。跑步更是因为想跑而跑,并没有什么伟大的意义。
是呀,我们去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就是为这件事赋予了太多的意义,要么要有利润,要么要有意义。什么时候我们能像阿甘一样,什么都不为,只是想做,喜欢做而去做一件事。
阿甘最后一句话是:"我认为:我永远可以回顾过去,然后给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的并不乏味”。
写完上面的文字,突然好想做一个傻子,像阿甘一样的傻子,喜欢写文章,就不停的去写,别管有没有人看。
地板下,生活着一些靠被人们忽略的零零碎碎的东西生活的小人。他们会用邮票装饰墙,用火柴盒做柜子,用小盖碗做澡盆,用别针做门闩……食物就更不用愁了,人们掉下的面包屑,土豆渣等,够他们吃上半年的了。但是他们过得很小心,如果被人们发现,他们就得搬家。小人家的孩子阿瑞埃蒂与默默帮他们保守秘密的大人家的`小男孩交上了朋友,男孩送给他们许多东西,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但好日子不长,小人被大人们发现了,大人找来警察和狗,要除掉小人家。在男孩的帮助下,他们准备逃离庄园,去田野上生活。
这个故事简单到没有明确的情节,甚至没有开始,没有结束,仅仅就是一段故事,就像在站台上突然看到过站的列车上,坐着一位清纯美丽的女孩,虽不知始末,但是带来数日的美好回忆和留恋。让人觉得清新而舒畅,与整部作品的风格融为一体。生在这个浮夸的时代,已经很少有作品能让人远离喧嚣,体会到真正的安静和感动。
如果能在草长莺飞、鸟语花香的春季欣赏这部作品,即使足不出户,也仿佛能置身于小溪旁野花盛开的草地上,静静听阵阵微风袭来,看水面波纹粼粼,感受小草划过脸庞的清净。
小男孩和小人一家之间的感情是纯净真挚的,特别是小男孩那种发自内心不求回报的帮助,足以让我动容。
这本书的灵魂贯穿始终,那是通过荒诞或真实故事感动人心纯真的情感,那是让人们从此乐于与自然和谐发展,与他人和平共处的情感。
周五晚上,我们在茶室看了一场电影——《阿甘正传》,我觉得阿甘真的是傻人有傻福。
小时候,他是一个智商只有75的孩子,他的妈妈总是跟他说:“你和别人没有什么两样。”他的妈妈为了给他找学校上学,付出了很多心血。在他第一次坐上校车时,没有人给他让座位,只有一个女孩子对他表达了善意,后来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阿甘是带着纠正架的,有一次几个小孩想要欺负阿甘,女孩让阿甘赶快跑,阿甘竟然真的跑了起来,摆脱了纠正架。
他跑得很快,做什么都用跑的。他特别有正义感,见不得自己的好朋友受一点点伤害。
到了年纪后,他去当了兵,他样样事情都做得比别人认真。他还认识了一个黑人好朋友,他们一起参加了越战,那次战役中他救了许多人,但他的好朋友却牺牲了。后来他遵守了和好朋友的约定,去做好朋友最感兴趣的捕虾事业,并且小有成就。
再后来,他和童年的小女孩相爱了,经过种种波折也结婚有了孩子,可是好景不长,女孩生病去世了,留下了阿甘和他们的孩子……
电影很长,但我从中感受到了阿甘妈妈对阿甘的爱,他的妈妈让他什么都和正常人一样,包括受教育程度。他也知道他的妈妈很爱他,妈妈独自抚养他长大,他很听妈妈的话,他经常说:“我妈妈说……”每当别人说他傻的时候,他也会回答:“干傻事的人才傻呢。”
看完电影后,我觉得阿甘这个人身上有很多很好的品质:有情有义、有正义感、善良、坚韧……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做一个充满善意的人,做充满毅力的事,打造最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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