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制定“十三五”规划的目的之所在;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将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笔者理解,小康社会不仅是一种经济指标,更是一种政治生态,或者说,小康社会不仅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获得质的提高和增强,更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取得阶段性的重大成效。易言之,小康社会乃是一种法治社会。因此,小康社会的建设之路在法治思维的角度考察乃是一种法治之路。
首先,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创新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将创新贯穿于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须形塑开放式、全视角的创新格局,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创新应齐头并进。其中,制度的创新,特别是以法律制度的创新,由于法律的权威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的强制效力,更能够固化理论的创新、转化科技的创新、推广文化的创新等,最终为创新置于国家发展全家的核心位置提供制度保障。
其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协调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正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城乡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是重点。法律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其所具备的资源配置、要素流动、方向引导等诸项功能,恰恰为协调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更能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培育最为根本的制度前提和市场基础。
再次,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走文明发展的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法律最为最具强制力的社会规则,能够最好地为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提供刚性的行为规范。无论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之基本国策具体化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还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现代化建设具体化各类社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需仰赖于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强有力的规制。
从次,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开放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入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发展更高层次的开发型经济。世界经济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当今世界各国、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早已被构建为法律关系,经济规则也已转化为法律规则,我国欲取得制度性话语权,应与国际社会接轨,其中,法律话语和制度的接轨最为重要。
最后,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利于推动共享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这不仅是一种指导思想,更是一种制度安排,为有效完成此项制度安排任务的,非法律制度莫属。唯有借助法律制度的设计,机会公平才有落地的可能,基本民生方能获得稳定的保障,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最终就能得以实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战略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战略举措,二者之间的关系简明而又不失深刻地说明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就是法治之路。
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督促全体人员认真把握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地震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统一思想和行动,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好《决定》,特别是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要求,依法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今后,我们要在工作中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动当前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契机,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进自身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深化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依法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心全意服务全县人民,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好的环境可以愉悦人,更重要的'是改变人、塑造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要想改变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设搞好,还要把精神文明传播好。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作为城市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色。
把一座城市建设的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只有齐心协力,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越来越美丽。
我曾经看过一则公益广告:有人这样问过我,播出的一条公益广告,能不能改变我们生活中的那些陋习呢?我说不。公益广告对于社会中的那些不文明的现象也许不可能药到病除,但是我相信,一条公益广告就好像是一盏灯,灯光亮一些,我们身边的黑暗就会少一些。并且我相信,每个人的心灵都像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进来。我相信,文明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很近很近,近得触手可及。有时候,文明离我们只不过是10公分的距离,有时候,也许只是几十厘米的宽度,也有时候,可能只是一张纸的厚度,我相信,其实文明,就在我们心中,我们会在生活中不经意地流露着。
有时,多一个手势,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一份体谅;还有时候,多一点耐心的等待,对别人来说就是一种关爱;有时,多一点点分享,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份温暖。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就会使社会迈出一大步。所以我发现,文明是一种力量,就好像奥运火炬传递一样,在每个人手中传递,也能够汇聚所有人的热情。文明,是一份人生幸福的开始,文明,是一份生活中最美丽骄傲的礼物。也许,只用一个默默无闻的领头人,便可带动一片圣洁之风,也许,只用一点文明点缀,,便可唤起人们心底最美好的回忆。
当有风度的一伸手,当有修养的一句话,充斥在人们心田,便回味出那文明的味道,那舒缓的感觉。
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离不开法治支撑,防震减灾工作必须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能力的提升必须依法进行。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是全面、系统、整体性的,地震系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紧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地震行业管理水平,用法治的手段破解事业发展难题,促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然,即事物的本来样子、内在规律。语文教学作为一项原本就比较复杂的活动,要穷究其“本然”,当然不是很容易,加之人们的认识也需要不断地深化,所以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能够穷究语文教学的“本然”,这也很正常。问题是,在我们的语文教学活动中,我们到底做过多少穷究“本然”的工作?我们的语文教育工作者有多少人在关注和思考着语文教学的“本然”?考察一下,情况并不乐观。虽然我们有那么多语文教育理论工作者,有那么多研究语文教学问题的组织和阵地,更有各种研究语文教学问题的成果不断问世,但这些研究要么只关注教材、教法等操作层面的很具体的话题,要么只热衷于一些与教学实践离得很远的让人一时很难琢磨的非常抽象的命题,而对于“语文教学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样的问题则无暇或不屑涉及,讨论很少。包括《语文教学大纲》这样的专门用来对语文教学进行解释和规定的最权威的文件,虽经一次次修订,但直到新课改的《语文课程标准》出台以前,还很少能从上面直接找到对于语文教学“本然”的说明文字。
至于广大的一线语文教师,这些语文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只要深入他们中间都会知道,那教不完的课、改不完的作业以及学生永远也考不完的试等各种事务早已使他们穷于应付、疲惫不堪,除极少数人外,大都满足于靠师承下来的知觉感知过日子,很少有人还对包括语文教学的“本然”在内的较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发生兴趣。不少语文教师,辛辛苦苦教了一辈子语文,但到退休那一天,若问他“语文是什么”、“语文教学要干什么”,他都回答不出来。这倒不是因为这些问题被理论家搅得过于复杂而让人不好回答,而是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就连那本教学大纲,也往往并不被老师们看重。新课程改革实验以来,虽然报刊上对语文课程标准的个别表述争论不休,但不少课改实验学校的老师们还没见过这本“课标”。有些学校虽给老师们发了,但也被束之高阁。“何以为教?贵穷本然。”可我们的语文教学,不仅未穷“本然”,甚至不问“本然”,那么怎么能指望它科学、高效而“左右逢源”呢?
所以,改革我国中小学的语文教学,当务之急是要广大的语文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一线的教师要寻求和思考语文教学的“本然”。
语文教学的“本然”是什么?正如事物的发展都使它逐渐远离其原点因而要追寻其最初的、本来的样子就越来越困难一样,数千年的语文教育实践,近百年的语文独立设科,使得要穷究语文教学的“本然”确实不是多么容易的事情。也正因如此,所以在语文教学理论界才有那么多争论,比如对于语文学科的性质的认识。但我们如果换一种思路,也许会找到一种相对便捷的途径。探寻事物的本质,寻找事物的本原,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分析论证,一种是追根溯源。前者因为采用的是就事论事、理论推导的办法,似乎更“科学”,所以一向备受欢迎。但这种看似严密的方法却往往使简单问题复杂化。由于分析角度的不同,论证过程的不同,因而很难得出一致的结论,结果是不仅原来讨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引发出各种无谓的争论。后者则正好相反,虽质朴一些,但却要简单可靠一些,正如寻找一条河流的源头,只要沿着这条河逆流而行便是;如果能站高、站远一点,采取遥感、遥测的方法,则更方便。寻找语文教学的“本然”,无疑应该采用后一种方法。只要能够弄清楚当初人们设立语文课程的意图或者人们让孩子学习语文的动机便可。这个动机和意图,就是语文教学的“本然”。
这样说来,关于语文教学的“本然”,其实是一个不需怎么探寻便可获得大致结论的问题。那些诸如“语文姓什么”之类的问题专家们可以各执一词、争论不休,但对于学校里面最初为什么要设立语文课程,或者人们为什么一定要让孩子学习语文这样的问题,应该说在认识上没有多大分歧,因为连农村不识字的妇女都很清楚她们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学语文)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要老师教他们读书识字、说话从而通情明理成为有文化的人吗?可以说,这个教学生“读书识字、说话作文”,既是语文教学的目的,也是语文教学的内容,还是语文教学的基本方法。一句话,这就是语文教学的“本然”。遗憾的是,这么浅显的道理,长期以来却被我们日渐丰富的教学理论给淹没了,也被广大的语文教师给淡忘了。我们会说语文课要教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就是不会说要教学生读书识字、说话作文;我们的语文教师在课堂上可以叫学生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可以将大学中文系毕业生都不知道的语言知识、文学知识讲给学生,可以将一篇通俗浅显的课文分析得让谁都不明白,就是不让学生去读书、去写字、去作文、去说话(这些事通常都是被安排在课外)。最终,使语文教学失去了“本然”,失去了自我。
返璞归真。语文教学必须找到“本然”,回归原点,按照语文教学应有的样子教学生学习语文。令人欣喜的是,经过多年的讨论、实践和探索,借助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推动,语文教育终于迎来了这一天。《语文课程标准》虽然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已经有了明确告诉人们语文教学是怎么回事的文字。现摘两段:
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的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
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是思想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教师既是与学生平等的对话者之一,又是课堂阅读活动的组织者、学生阅读的促进者……教师的点拨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自己的分析讲解代替学生的独立阅读。
语言明快,意思清楚,道出了语文教学的“本然”。用这些话去衡量我们现实的语文课堂教学,就会发现我们离开语文教学的“本然”有多远了!作为“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的语文,必然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必然要以使学生掌握这种工具即“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为根本目标,而读写听说的语文能力也只能是在大量的读写听说的语文实践中才能养成,单靠教给学生系统完整的语文知识、单靠老师对课文的讲解分析,单靠给学生布置大量的课后书面练习题,是决不会获得这些语文能力的。但多年来我们中小学的语文课堂教学,大多却恰恰就是这么做的。我们的老师,太看重“知识”、太喜欢或习惯于“讲课”了。笔者近两年曾几次在中学语文教师和刚参加完教育实习的高师中文专业学生中做过调查,当问及“你认为一节好的语文课应该是什么样的”时,有很多人的回答都不约而同地讲到一定要将教材上的“语文知识”给学生“讲扎实”;问及“你认为在语文课堂上老师讲得多好,还是讲得少好”,回收的问卷中60%以上的选择是“讲得多好”,在紧接着的关于一节课教师讲授用多少时间的选项中,80%的被调查者在“25~35分钟”后画了勾。到中学听课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本来教材上一个定义外加两个例句的几行文字,老师一讲解动辄就是半节课、一节课的时间。至于讲课文,那更是教师的基本教学行为了。只要是课文,不管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不管是中国作品还是外国作品,也不管是还是散文,教师都是非讲不可的。即便是并不需要教师做多少事情的“自读课文”以及一个单元结束留给学生“随便读读”的一篇诗文,教师们也是表现了高度的“责任心”,一如既往地力求“讲深、讲透”。很多课文,教材编者明确要求“要在反复朗读的基础上加深感受和理解”,但这种“反复朗读”和“感受”只能是在课外,课堂上依然是教师的分析讲解。结果,这种教师“以自己的分析讲解代替学生的独立阅读”早已成为语文课文教学的基本事实。如此全然不顾“语文教育的特点”,背离语文教学的“本然”,难怪语文教学少慢差费、高耗低效!
所以,寻求语文教学的“本然”,当前最需要做的,还是要引领语文教师真正进入新课程,认真学习和努力执行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如果我们每一位语文教师都能牢记和领悟“课标”中的这类关键性的话语并且“化为践履”,付诸实施,不再热衷于给学生讲授系统完整的语文知识,不再留恋于做课文的分析员、讲解员和翻译员,不再将自己横在学生与文本之间干“第三者插足”的事情,而是立足于让学生通过大量的“读书识字、说话作文”的语文实践来“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放手让学生“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学生与文本和教科书编者充分“对话”的基础上再与学生进行平等的“对话”,那么,语文教学就可恢复自己的本来面目,从而取得应有的效果。
吕叔湘先生1963年4月在《文字改革》杂志上发表的《关于语文教学的两点基本认识》一文开头有这么一句话:“我觉得每逢在种种具体问题上遇到困难,长期不得解决的时候,如果能够退一步在根本问题上重新思索一番,往往会使头脑更加清醒,更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这里所说的“根本问题”,也就是叶老所说的“本然”。要使语文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作为语文教学活动实际执行者的广大语文教师,不管在面对什么具体问题的时候,也都不忘“根本问题”,不断思考和追寻着语文教学的“本然”,牢牢把握住那“万变不离其宗的教学生读书识字,教学生阅读作文”②,那么我国中小学的语文教学就会按照自身的规律行事,从而走出困境,走向科学和高效。
注释:
①陈日亮《得法养习,历练通文》,《课程·教材·教法》1996.1。
②史绍典《语文永远是语文》,《中学语文教学》2000.11。
要高度重视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将全会精神列入单位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的要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好全体党员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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