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门。钱!藤蔓。阿诺。阿诺。绿色刚刚发芽。蜗牛带着沉重的壳一步一步爬上来。“你还记得这首歌吗?今天,让我向你介绍蜗牛。蜗牛背上的壳是它的家。房子里有许多图案,一些是棕色的,一些是黑色的。它的外壳看起来像冰淇淋的顶部。它有四条触须,长在绿豆大小的小圆头上,其中一条是它的呼吸管,两条是它的眼睛,就像两根可以伸缩的小棍子。蜗牛可能患有“老年痴呆症”。例如,如果你用手触摸它,它会立刻缩回到你的“家”。它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一样慢慢伸出它的“脚”。然后它会伸出它的触角。它会慢慢伸出第三和第四只触角。
它花了很长时间看着它伸出所有的触角。我听到人们说蜗牛有3万多颗牙齿。果然,昨天我放下的一大片土豆叶今天早上看了看,啊!它什么也没吃。我做了一个小实验。首先,他被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当它开始移动时,一片巨大的红薯叶被放在它的前面。它慢慢地挪过去,绕着红薯叶转了一圈,然后爬上红薯叶,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片叶子被蜗牛“晒干”。我的目光回到了它的家乡,沟渠。在我家乡旁边的草地上,有一些椭圆形的粉红色小颗粒。
我想:这不是它的狗屎!我跑向父亲,问他:“这是他的鸡蛋。“我用手挖了一个。红色的非常可爱。我回头仔细观察了爬行的蜗牛。人们发现它的皮肤是棕色的,腹部有两排小黑点。哦!那是它的腹部。只要蜗牛的腹部附着在玻璃上,就好像它是用强力胶粘的一样,要把它拉下来就需要很大的努力。你不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拔下来。蜗牛很胆小,我用手指摸了摸它的触须,它的触须立刻缩短了。我抓住它,它的身体缩到壳里。蜗牛,它非常勤劳,背着沉重的壳,整天爬着!爬上去。
它似乎正在走向世界。我钦佩蜗牛的勤奋。虽然我得到的很少,但我一直脚踏实地,一步一步从我的脚开始。
因为心中充满希望,没有人知道蜗牛的生活,但是蜗牛每走一步,都会留下闪亮的脚印。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几年前读费孝通《乡土中国》的时候就耳闻过这本书,当时是想啥时候有时间再找这本书来读一下,可是不想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从7月份在家开始,中途在长沙呆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来到石家庄,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花了二十多天,变换了两千公里的地方才看完。进入研究阶段,明显感觉时间不像本科时期那么充沛了,读杂书都基本是睡觉之前,吃饭时候挤出的时间。估计以后也这样,形而上学的东西不能缺少,但是花费过多时间去在这个上,则会影响当前的工作。本书也是直接在平板上看完了,电子书看起来方便,但一些需要反复读的书则没有纸质书的优势大,看完之后总结起来很麻烦,纸质书随手一翻很快就能找到要复习回顾的地方,值得反复读的书,该买的还是得买。
我自己本身就从村庄里走出,对村庄里很多东西看在眼里。但很早就出来读书,每次回到家里,村里小我一些的小孩几乎都不认识。村里发生什么事,也大多只是耳闻而已,特别是最近几年,每个假期就回家半个来月,一年在家不足一个月,难免渐渐与故乡隔离了。
熊的文字开始很不习惯,感觉乱,杂。但是熊描述的乡村,许多我是深有感触的。比如乡村的树木,在小的时候,在河边有很多大树,中午的时候去河里摸鱼,河水清澈见底,走过河边,高大的柳树苍翠欲滴,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下一点一点,清风徐来,好不快活。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为了赚点钱,河边的大树被卖给了外地的商人,现在的河边光秃秃的只剩稀稀疏疏的杂草,河里由于上游的煤矿污染,鱼几乎绝迹了,水也总是浑浊的,小时候每到晴天,总有很多人在河边洗衣服,大家欢声笑语扯着家常,算是乡村的一类娱乐了。现在还有一个记忆,母亲在河边洗衣服,我在河里石头下摸鱼,摸了的鱼拿到邻居家里串在衣针上串着烤……
上次回到家乡,听说最近当地的煤炭企业全都被勒令关闭了,煤炭曾是当地人经济的主要来源,煤企一停,许多人没了工作,天天窝在活动中心打牌,有些则远走故乡,去外地打工挣钱。就在从宣威回长沙的车上,遇到几个去河南郑州打工的四川人,那个四川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家里的土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就任它荒下来,因为外出打工挣的钱比在家里刨地球赚的钱多多了,据他说,在他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村里现在的青壮年不是出去读书,就是出去打工,几乎没有留在本地的。看来这已是中国农村的遍相。
谁人故乡故乡不沦陷……
当然这只是我记忆里的乡村,事实上,乡村里的很多事情我是缺乏了解的。比如村庄的长幼秩序,家族传统,宗谱,乡村民选政治。宗谱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位有德望的长辈曾经主持修过家谱,每户人家发了一份,不知道发谱的时候有没有熊在书里写到的热闹。至于乡村民选,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全镇选举各办事处书记,支书。那时候混社会的,做煤生意的纷纷加入,有钱的直接拿钱去买,有的甚至几百一张选票。去年家乡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被选举为支书,听说找了不少人,花了不少功夫。至于乡村的麻将政治,那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并且至今经久不衰的。小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来到我家里打牌,看电视,这几年阵地稍微转变了,但打牌,打麻将是仍然是农村的娱乐主角。听说家乡附近,一些人因为赌牌,赌麻将赌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而且从此执迷赌博,不再工作。
即使乡村正在遭受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但是熊培云对中国农村的未来还是看好的,他相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乡村里走出去的人,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休养,而且广袤的农村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中国农村的衰落不可避免,但农村绝不会消失。我看到乡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门前的河里又恢复了往年的清澈,乡村的公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乡村的学校越来越高大明亮而不亚于城市,移动电信网络走入了寻常百姓之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普通家具;电网得到改造,甚至电价比在城市还便宜。乡村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复苏!
在外求学多年,每次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到放松。在乡村的生活是惬意的,慢节奏的生活是对城市生活的一个补充和治疗。或许多年以后隐退江湖时,我也会选择不时就回到乡村住上个把月,修生养息。想象间,充满了期待。
太好啦!妈妈在洗菜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只小蜗牛。我高兴极了,连忙为他准备了一个小窝。我从零食柜里拿出一个装零食的透明的小盒子,在里面放了几片上海清的叶子,从此小蜗牛就在这里”住”下了。
这只小蜗牛的壳是棕、白两色相间的,壳像一个浓缩版的圆海螺;乳白色的身体又湿又滑;头上两只细细的触角上长了两颗比芝麻还小的眼睛。看着是那么小巧玲珑。
蜗牛爬行时,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爬得特别慢,而且还喜欢往上爬,爬行动作是超级特别呢!有一次,我把小蜗牛放在了我的胳膊上,他便以1分10秒的速度,从我的指尖爬到了肩头。我想让蜗牛在爬下来,尽管我帮她调转了方向,可蜗牛还是无动于衷。爸爸在一旁对我说:“蜗牛可能喜欢往上爬,你把胳膊抬起来试试。”我把胳膊一抬,果然,蜗牛不由自主地就爬到了我的指尖。我看着蜗牛爬行时,几乎各个部位一动也不动,那蜗牛是怎么爬的呢?我便好奇地问爸爸。爸爸说:“你撕下一节透明胶带,把蜗牛放上去,从下面看呗!”我马上就照做了,一看,哦!原来,蜗牛的肚子如同波纹一般一道一道向小蜗牛的头部“推”来,就这样一道一道的把小蜗牛推着跑的“飞快”。
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就去看小蜗牛,一看小蜗牛所在的菜叶旁,有一个大洞,小蜗牛的食量真是惊人呀!我把它拿出来,想让它活动一下,突然发现,从蜗牛壳里出来了一小段绿色的小细条,然后越来越长,最后有一两厘米了,这可把我吓了一跳,赶快把它放到了菜叶上,可是小蜗牛刚一着地,便向前一爬,那条绿色的东西就被拉了出来,我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小蜗牛的便便呀!排便完毕的小蜗牛又爬了起来,爬着爬着,前面出现了两片菜叶之间一个一厘米的缝隙,小蜗牛会怎么过这条缝缝呢?它的壳那么大,对它来说一定很沉的,我要不要帮帮它呢?刚想到这儿,只见小蜗牛把头伸得好长好长,头一下子就碰到了哪一天菜叶,然后前半身慢慢地爬了过去,这时它的尾巴离开了这菜叶,尾巴后扯出了一条由粘液形成的丝,小蜗牛也没有因为壳儿掉下去,就这样,小蜗牛安全爬过了缝隙。
现在,小蜗牛在我家生活的很好,我还试图为它寻找一个伙伴呢?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农村是中国的大后方,是转型期中国的根据地,而农民正是中国社会金字塔的地基,是藏于泥土的一部分。”这是作者对农村在我国发展中的定位,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否发展经济就一定要以牺牲农村为代价?放眼世界我们就会发现,农业往往在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如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而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我国却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进口国。如何提高我国的农业水平,为顶层设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需要我们重拾《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提到的小岗村当年土改的智慧,使农民的农业生产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的引擎,这应当是发展者所关注的重点。
城市化是大势所趋,但也应该合理规划,做好相关的辅助工作。只有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户籍制度的壁垒,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农民意识到土体不是他们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本,他们的生活不会因为失去土地而无所依靠,社会和政府能够做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则拆迁不会再如战争一般充满硝烟与鲜血。
城市化与现代化并不意味着乡村的终结。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们回到乡村的逆城市化是城市极端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正如作者所说:“没有乡村,城市就像一个无根的漂浮物。”城市化与乡村并不对立,而应该城市化是乡村的复兴,政府如果能在城市化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乡村也可能对城市病的消除起到有效作用,如作者所说:“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巨大的怪胎。”这可以从“北上广”等大城市如今所面临的城市问题可以看出,而近年来兴起的农家乐正说明了乡村才是人们的理想休憩之所。
无论城市生活如何流光溢彩,乡村才是我们的家,每年的春运便是最好的说明。那些工作在城市的人们,不远万里爬山涉水回到乡村,这一切只是应为我们热爱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不在于我们有多大成就,而在于我们在那里度过了流金岁月,我们终会回去,因为那是安顿灵魂的所在。
“叮咚”,奶奶买菜回来了。我接过菜篮子,打开一看!一只体型硕大的蜗牛正拖着一串晶莹的粘液,在菜上“游览”着。我的好奇心一瞬间被点燃了,用一片小叶子把它拖起来,放到一边,又把几片叶子装到一个塑料桶里,轻轻地把它放在上边,静静地观察起来。
它的长相足以让它成为“蜗牛王”。背上的“奖杯”呈鲜明的乳白色,隐隐约约衬出里边棕红色的肉,真是奇特!这时候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是棕红色呢?”我也不知道,只不过它的触角形状酷似两根饱满的豆芽,是棕红色的,又很像两根天线,高高地耸着。“蜗牛王”的触角真是与众不同,别的蜗牛触角一般是1—2厘米左右,而“蜗牛王”的触角足足有3厘米长!每当它甩动触角时,就像一位威武豪迈的大将军,为它原本就高大的身躯更增添了几分雄壮。
“蜗牛王”肯定能和电影里的“极速蜗牛”相媲美。起初,我发现它不知是无聊呢,还是在锻炼,竟铆足了劲儿似的在桶里溜来溜去。它的身子微微前仰,在一层又一层的叶子上“兜风”,等它终于停下来时,桶里出现了一圈又一圈的分泌物。我怀疑自己的眼睛,于是将信将疑地把“蜗牛王”放在地上,一旁放上妹妹的“扭扭鸭”玩具,准备让它俩一决胜负。我上紧发条,松开“扭扭鸭”,“扭扭鸭”便一扭一扭有节奏地跑了起来。“蜗牛王”从刚才的静止状态一瞬间切换成运动模式,不甘示弱地紧追“扭扭鸭”,背上的壳前后快速晃动。当“扭扭鸭”动力不足停止扭动后,“蜗牛王”竟和它处于并列状态,惊得我眼珠都快从眼眶里瞪出来了。
“蜗牛王”不光是个跑步能手,还是个“吃货”!我每天都得给它换新鲜的叶子,它总能在一天内吃掉三片厚厚的叶子。我换得不耐烦,想看它到底是怎么吃的。它一看到叶子,就立刻过去,埋头吃了起来。它不是顶着哪儿就从哪儿吃,而是有节奏、有规律地啃,总是绕着一片叶子,从每个边缘一点一点地往里啃,若是没看见它的外表,真会以为它是个艺术家呢。“沙沙……沙沙……”,一转眼,我刚换上的叶子又被吃完了。
“如果真有蜗牛大奖赛,我一定要送‘蜗牛王’去!”我正美滋滋地盘算着,“哎哟喂!”奶奶一声惊叫,她踩到“蜗牛王”的分泌物了。拜拜,我要跑了,要不该被骂了……
“你今天晚上就在家里写作业吧。”“好吧,可……”“嘟……嘟……嘟……”电话已经挂断。我有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可没办法,谁让今天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呢?
我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雨水滴在树叶上的“沙沙”声,心里不由自主地忐忑起来,我心惊胆战地一边写一边安慰自己:别怕,没什么大不了的。突然“砰”的一声,我也跳了起来,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声音颤抖地问:“谁?”没人答应,我便回过头,仔细一听,只不过是邻居回家了而已。我瞪大的眼睛也放松了下来,我紧锁的眉头也舒展了,我紧握的拳头也松开来,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也落了下来。我用手抹了抹头上的汗珠,接着又开始写起了作业。“噔、噔”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我耳边回旋,我没在意,可一声“砰、啪”难道有小偷从我家厨房翻了进来?我顺手拿起手旁的字典快速地向卧室走去,手脚无措地时而站着时而侧听……我松了口气,原来是外面的声音。
作业是不能写了,心神不定怎么思考?我只好坐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别看我挺开心的,其实我心里还是痒痒的,毕竟我是头一次在家,我颤抖地拿起手机,心想:爸爸妈妈快回来。“呤”是爸爸打来的!我激动的接了电话:“今天,我们晚点回去,自己在家要乖哦!”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样,轰的一声打在我的'头上,我自我安慰道:没事,睡觉吧,睡着了就什么都不怕了。我又关了电视,但是没敢关客厅的灯。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会儿是“砰”的声音,一会儿是“噔、噔”的声音在我耳边回旋,我开始数羊,可是越数脑子越清晰。就在我神经高度紧张的时候,“叮咚,叮咚”爸爸妈妈回来了!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房门,果然,是他们!
这件事让我明白,勇气是磨练出来的,看来我还得多锻炼自己的胆量,让我以后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惊、不怕。我会记住这个夜晚。
科学老师曾经带着我们一起了解了蜗牛的生活习性,我发现蜗牛也是一种有趣的动物。正好文具店里批发进了许多盒装蜗牛,妈妈见我这么“馋”:“买一盒呀!”
“耶――!”
蜗牛来到了我家。
那蜗牛,形似鼻涕虫,头上长着四只豆芽似的“牛角”,两只角上长着饼干渣似的小眼睛和两只触足,听科学老师说蜗牛的视力并不好,大部分运动都靠他的两只触足。它背着一只“小书包”,调皮地窜来窜去,它还会像蜘蛛侠一样能用脚踏着盒盖行走呢,后来我才发现它的躯体下方有一些小吸盘,大约有5000多个,有助于蜗牛行走。
它吃饭时也是一丝不苟的,它走到菜前,用触足探探是不是白菜帮,然后把嘴伸到菜叶上,把一小点儿菜叶吸进去,然后反复重复这个动作,加上爬的慢,吃一顿就要几个小时,而且它一碰上白菜帮就会触电似的把眼睛缩回来,然后爬到盒子的内壁处,用触足碰碰盒子。要我们“添饭”,要不就“绝食”——真是架子十足啊!
我常常给它放音乐,先是放我最爱的《双节棍》和《霍元甲》,它一边听一边努力的缩眼睛,一副很恶心的样子——不乐意听,又给它放了许多人气榜里的歌,它还是不乐意听,我便给它放《蜗牛》,它便开始四处游走,而且速度快了许多,好像欢快的跑一样,看来蜗牛对于人的音乐也很敏感哈,如果它不喜欢《蜗牛》的话,那么我就干了一件天大的蠢事——对“牛”弹琴。
我写作业时,笔要是不小心碰到了小盘子(当然我经常把面包屑撒在一次性小盘子里,让它爬到盘子上吃那些小零食)它缩缩眼,便会和我玩起来,一玩就是几个钟头。结果作业没写完——“来!领打!”,妈妈吼道,我吓得尿都快要出来了,只见妈妈把手伸到木棍旁边,一瞧木棍旁边那是什么玩意儿?仔细一瞅:它什么时候跑这儿来了?——“啊——!”再“凶狠”的老妈也被恶心的够呛,可爱的小蜗牛帮我逃过了这“一劫”,哈哈!
不知何日何时,它难产而死,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埋了起来。
虽然它已离我远去,但我仍记得它,它和它给予我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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