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xx年3月15日,xx市3名学生溺水身亡;3月28日xx2名学生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
当前天气转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园本着“以人为本”精神,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幼儿安全,我园禁止任何幼儿私自到江河、水潭、小溪等水域游泳、嬉戏,并做了大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与幼儿园配合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共同提高幼儿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是校外幼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家要教育您的孩子:
1、不准子女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
3、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园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XXX
年月日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溺水事故已成为我市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头号***手。
今年汛期以来,广西已先后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校外溺水死亡事件,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给不少家庭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这些惨痛的教训,必须引起全社会特别是每一位家长的高度重视,与教育部门和学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孩子们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工作。
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他们年轻的生命,进而影响家庭的美满和幸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您的一点疏忽、一丝懈怠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为此,在双休节假日期间,请您切实将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关注孩子的活动去向。请您做到坚持每天一分钟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孩子不要到山塘、水库、池塘、江河溪流等水域游泳或玩耍,以防不测。同时,还请您教育孩子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大声呼喊求救,不要贸然营救,避免造成更多伤亡。如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都请您及时提醒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珍爱孩子的生命,是我们应尽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孩子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千万不要在悲剧发生后,才后悔莫及。
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人士,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区属各校:
“五一”假期将至,天气转暖,水上活动和假日出行将迎来高峰期,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极易发生。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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