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书,讲述的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故事,但简单的故事在没有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下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深邃的哲理。朴实的语言中流露着真挚的感情。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抑或是陷入深深的思考。
作者余华为大陆先锋派小说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1960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因父母都为医生,所以他从事过五年牙医。后弃医从文,正因为他有过医生的经历,所以他的作品也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俄残酷本质从虚假人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而《活着》正是他众多代表作品中的经典之一。
本书以独特的写作特点,以第一人称的独特视角向读者展现了本书主人公福贵平凡而又坎坷的一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子女,女儿不幸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
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一次次被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每一个读过此书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也许大家的回答都是不一的,但作者却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其意义,那么唯一可以作为意义的只有活着本身。正如书中所写:人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作者将一个个希望展现给读者却又一次次无情的将其打破。这就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其实人生也正是如此。上帝就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给你一份快乐就搭配几倍于快乐的苦难。所谓的幸福与生命存在的价值也在快乐与苦难不断交替中有所体现。
一个生命的消逝如同一颗流星的陨落,那么自然,自然的让我们害怕,但生老病死如同四季的变更,没有人能够改变,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好好的活着,即使有多大的苦难,我们依然有存活下去的信念和勇气。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干得好,苦根也行啊。”小说一开始是以“我”——一个旁人的视觉来看、来倾听福贵的一生,而后在讲述福贵的命运时又转换为第一人称,虽然故事情节并未改变,但却给人一种更强烈的感触。
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是个巨大的悲剧。家境败落,被强行征兵、身边亲人一个个的逝去……命运似乎有意与他作对,总是在他对生活有那么一点期望,想努力争取他的幸福时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打破。命运给了他幸福的机会,却又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至亲至爱的人离去,只剩他孤身一人。
“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地,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对于小说的结局我既觉得意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福贵被一个个噩耗打击着,受的苦也仿佛已经麻木,但却能强撑下去,没有轻易地结束自己,结束所受的痛苦与折磨,让我意外;但是,换个角度想,福贵在这些灾难中感受过幸福,尽管越来越小,但他曾经有过快乐,那么对他来说,或者也算是值得的,毕竟他经历过。又或者,福贵在与命运的抗争中练就了坚韧、忍耐:在亲人逝去时,他虽悲痛,但也会强忍着为了身边其他的人,坚持着;到最后只剩他一个时,他似乎什么都看开了,随着命运,好好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现在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但我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必然有存在的意义。
我来人间必有缘由。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平平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看这本书是我刚开始接整个年段第二周5月9日监考的时候,从1班的班级图书角借的。一旦开始看,便一发不可收拾,那几天随身带,一有空闲时间就看一点。同事看到了,我便自嘲,我已经到看《活着》的阶段了。
前阵子跟朋友聊起这本书,她说她看这本书的时候很想去死,感觉生活太压抑,太悲催了。我有点惊讶。因为我看的时候,也为富贵的一生感到悲伤。少年春风得意时因赌博家道中落,承受丧父丧母痛,中年从战乱中回来与家人团聚却陆续丧子,丧女,丧妻,老年孤独感最重的时候丧女婿,丧孙子。。这要是换了我,该怎么活下去?
悲哀的同时又伴随着一种佩服,虽一生坎坷,命途多舛,可他依然活着,有种乐天知命的感觉。让我感觉,好像有时候人并不需要为了什么高大的目标或伟大的意义活着,好像活着本身就是为了活着,活着本身就挺伟大挺值得感恩的。
说实话,挺感谢这本书的。刚好在我身体心理都感觉很辛苦的时候,接触了它。我们人似乎有这样一种心理,看到比自己不幸别人,就会觉得自己还是幸福的。
所以,我想,这本书目前对于我的意义是,让我更了解一点别人的生活,也更感恩自己的生活。
看《一本好书》的时候,记得蒋方舟说过一句话:“书的意义在于重读。”我希望,在日后重读这本书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活着》余华著,双十一的时候半价买的,我足足等了五天。
此书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第一次如此入神的去看一本小说,是从作者的自序开始的。“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的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的突出。内心让他真实的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一些不成功的作家也在描写现实,可是他们笔下的现实说穿了只是一个环境,是固定的、死去的现实。
他们看不到人是怎样走过来的,也看不到怎么走去。当他们在描写斤斤计较的人物时,我们会感到作家本人也在斤斤计较。这样的作家是在写实在的作品,而不是现实的作品。”看到这段话的时候,突然间就让我顿悟了,好像在说一直书写的自己。
作者的妙语横生,总让人要不断的思考写作手法的绝处所在,读书的人很多,一些人注重故事情节,而近几年我常常注重的是别人如何在写,同样的一件事儿,如何写的生动而不乏味,如何写的有趣而有灵魂。托尔斯泰的艺术论:任何伟大的作品都是蘸着血泪写成的!
一口气,读了这本是的三分之一,如此的全神贯注,我总因为作者是在写自己的经历,原来是在听别人的讲述。富贵从一个富家少爷,从不务正业赌光家产,再到落败到一家人住进茅屋,父亲病逝,老丈人接走***的妻子,从不会做农活点滴做起。七个月之后妻子携子归来一家团聚的欢喜中,母亲病倒,进城请郎中的时候被抓去做了壮丁,又经历了烈火硝烟的战争,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
他又次的回到自己的村庄,儿子有庆已经三岁了,女儿凤霞因一次高烧从此失声。人生的苦难莫过于如此了吧!
文中一直环绕的主题,人只要活的开心,穷点不怕。富贵在讲述的过程中总是嘿嘿笑着,一个对自己的过去能够记忆如此深刻的人,能看到自己年轻时的样子,也许过错、苦难、遗憾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吧!
我觉得我必须得说点什么,又觉得我说不出什么来。
往常也看过一些我认为同类型的作品,没有一个像此篇一样让我感觉不能呼吸,几近崩溃到看不下去。每一个死亡,就像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我的感情,我的心上。我感觉压抑,我的心都好像在被一个濒死的苦命人死死地拽着。
凤霞,多好的姑娘,没有比她更善良更苦命的孩子了。我为她难过,为她生病,为她被卖,为她终于等到了二喜却死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太苦了,我不得不说点为她庆幸的事情安慰自己,她遇上了福贵和家珍这样有心的爹娘,遇上了二喜这样爱他的丈夫。可我还是为她难过。
有庆,那个在雪地里光着脚丫去上学的孩子,最后被抽血抽死了,他们在作者渺小轻飘的语言中,从活着变成死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家珍,二喜,苦根。我不想再回忆起他们的痛苦,只觉得应该有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起始我很是埋怨福贵,把很多的不幸追溯到他身上。可开始的我有多怨他,现在就有多同情他,甚至于可怜心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的语言没能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达出万分之一,我很羞愧。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还有一种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正如《阳光的快乐生活》中所唱的那样:糊里糊涂地活着也挺乐呵!虽然他们并不乐呵,但他们的生活态度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打开《活着》这本书,耳边悠扬地响起美国民歌《老黑奴》,听着听着,仿佛那位饱经风霜的老黑奴不经意间走进了我的视线:枯瘦的骨架外面搭着一件滥衫掉色的破布,散乱的头发被风吹的更加散乱,黝黑的面颊上爬满了岁月的皱纹。不由的,我对老人生出一种怜悯之心。他向我挪动着,躯体弯得像一个拉紧的弓,似乎在拼命的直起身,想往远方看,然而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但还是让我看到了他的腮部在动,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生命的不幸。他一生经历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每当我无所事事,寂寞缠身之时,我都会思考,人到底为什么要活着呢?这时,老黑奴的形象跃然于我脑海,他仿佛问我:"今天你过的怎样?其实我每一天都过得比这还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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