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有几个片段写得十分精彩传神。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伊娃在临死前与家里所有的仆人告别。当我读到“‘我最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到那里来,’伊娃说,‘是因为我最喜欢你们,最爱你们,我有话要对大家说,我期望你们记住我的话……我快要离开你们了,再过几个星期,你们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时,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段描述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十分同情这个年龄幼小、心中充满对他人的爱的伊娃。
第二个片段讲的是:伊娃死后不久,托普西很想在伊娃的身边放一朵花,可罗莎不一样意,当克莱尔同意时,罗莎才肯让她进去。让我们一齐来感受书中情真意切的文字吧!
托普西把花轻轻地放在伊娃脚下时。突然,她放声大哭。”伊娃小姐,伊娃小姐,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等等我呀……“那哭声撕心裂肺,有如什么东西把心掏空了似的。克莱尔不由得悲从中来,他的脸上不禁涕泪纵横。
”起来吧,孩子,“奥菲利亚小姐柔声地说道,”你不要哭了,伊娃小姐进天堂了。“
我读着这个片段前前后后的文字,悲伤和感动之中仿佛这就是一段真实的故事,我自我也成了故事中的一个人物。
之后,克莱尔先生不幸去世,这个家就落在了脾气暴躁、残忍的玛丽夫人手里。最后,汤姆叔叔被卖到农场,但因不告诉农场主人逃走的凯西和埃莫林所在之地而被活活打死。
这部以杯具结尾的经典小说栩栩如生地记述了汤姆叔叔的悲与乐,令我十分感动;汤姆叔叔宁可牺牲自我,也不让别人当受害者的高贵品格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看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看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里面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可由于谢尔贝先生和海利先生商量好了要把他当成黑奴卖掉。所以这件事使汤姆叔叔十分伤心,但他为了保住老爷的家园,而没有连夜逃走。
后来,汤姆在路格里那里做长工,有一天,他看见有个女奴全身发抖,似乎就要累倒了,于是他把自己辛辛苦苦摘来的棉花倒了一些给她,这事正巧被监工看见了,他用鞭子使劲地抽打她,还到路格里那里告状。
下工后,路格里叫住了汤姆,叫他去打那个女人,可汤姆却坚持不打,还说:“请老爷宽恕,我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路格里大怒“没有做过?难道你不会学?还给我嘴硬。"说完手起鞭落,只听“啪啪啪”汤姆的背上多了几道血印。如果这时是我被打,那我早就站不起来了,可汤姆没有这样,他艰难地爬了起来,对路格里说:“老爷,随你怎么骂我打我,我都没有怨言。但是请你不要去伤害那个女人。”路格里听了这句话,气得火冒三丈,接着又是一阵鞭打,脚踢,打得汤姆遍体鳞伤,可是汤姆毫无惧色:“你得到了我的肉体,但我的灵魂不属于你。”路格里没办法,只好将汤姆关了起来。如果我是汤姆,那我一定不能说出这样的话,而是乖乖地去打那个女人,因为我怕被打。
我同情那可怜的汤姆,而我还憎恨那些恶毒的奴隶主,汤姆是心胸宽广的,奴隶主是残暴无情的。我会向汤姆叔叔学习,学习他的好品质,绝不会让那些恶人继续做恶下去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真好看呀!
哲人说,名著只有反复读才能体会到书的精髓。我读《汤姆叔的小屋》已经有四五遍了,如今才能领略到几分滋味。
汤姆给我的印象,起初便只是一个“忠”字,忠于主人、终于上帝耶和华,忠于自己的信仰。他那份过于执着的教条的忠诚,让我有一种头皮发麻近乎窒息的感觉,在列格雷的铁鞭和狂怒的咒骂下,他依然平静地忠于主人,甚至当卡西夫人希望带他一起逃走时,他竟然拒绝砍死睡梦中的列格雷、拒绝逃走,他竟还劝卡西去相信上帝,去原谅、去爱折磨他们的魔鬼—列格雷。就因为列格雷是他的主人,他要一丝不苟地按照上帝的指示去爱每一个人,至死不渝的忠于自己的主人,绝不背叛主人。
主人再无情,汤姆也不会无义的。我不禁想尖叫,他的这份忠诚很恐怖,像寒冬里硬把炭火往人的身上泼,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只有忠诚,但这份感情并不会感化像恶狗一样的奴隶主,只会令他恐惧,进而令他疯狂地绞***。所以那些像比干、伍子胥、寇准、汤姆这种忠诚,不仅不会有益于苍生,反而会使恶人更猖獗,使社会更黑暗。其实有时候像中国儒学和黑奴们所信仰的所谓忠诚未必是什么好事。
汤姆对万能的上帝的信奉和忠诚到了一种任凭电击雷劈都不会动摇的地步,他从未怀疑过上帝的真实性和所谓的上帝的力量,就在他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躺在狭小的稻草上,被蚊子叮咬的浑身是血的时候,他也依然相信他的上帝一定会解救他脱离苦海的,到死他都没有停止吟诵圣经,到死他还睁大眼睛渴望看到天堂的光明。其实一直是他自己将自己的灵魂禁锢在躯体里,他并没有过希望,他只相信上帝会改变这所有的不幸,此时我也不知道是该怨恨榨人骨髓的奴隶制度,还是应该批判教堂教会麻痺人的每一条神经的无耻,还是该将所有的哀怒倾洒给那些原本善良却又无知的像汤姆一样的“奴隶”们呢?
不过,汤姆的信仰和忠诚却又并不是像日本大兵那样,无论是非善恶美丑对错都无条件地服从于大日本帝国和皇陛下以及武士道精神。汤姆的忠诚和服从,是以爱和信任为基础的,他从不违背正义的标准去按主人的指示为非作歹,就像他不想去大可怜的露西,所以宁愿替她挨打。他说:“我不会打她,您可以让我不停地在地里为您干活,这我毫无怨言,但只要我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做我认为不对的事情,不管您怎么打骂我,我也不会***。”因为上帝向他讲述了多么美丽、和谐的天堂,只有好人才能上天堂。上帝告诉了他要爱、要忠诚、要善良,这就是汤姆单纯的判断标准。其实对与错也就是如此简单,很多事情也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标准,然后去坚持、信奉、守卫住它。
汤姆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谁又能把我和上帝和爱分开呢?”我才知道,在他的心里,上帝与爱是一体的,上帝就是爱的化身,是上帝给了他爱。所以他相信上帝也是爱他的。他爱并信任所有的人,他也在感化着那些本性善良的人们。其实他的信仰和忠诚是无瑕的,是出于爱的,因为爱从未错过。
现在一定会有人嘲笑汤姆叔叔教条式的那份忠诚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而今天缺少的恰恰是这份忠诚,追根到底缺少的是爱。缺少了对朋友的爱,就对友谊不忠诚;缺少了对父母的爱,就是对亲情不忠诚,是畜牲;缺少了对国家的爱,就是对国家的不忠诚,是卖国贼。
这样做不会就像汤姆一样傻傻地忠诚了吧,不会像汤姆一样死于谏言了吧,可以安适地生活了吧。的确会暂时保全自己,以不忠来换取一秒钟的安宁,但没有汤姆的精神的代价是葬送整个国家。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作品以主人公汤姆的小屋为名,以美国南北战争后期为时代背景,以主人公曲折而又富有悲剧性的下半生为故事主线,穿***黑白混血儿的悲惨命运。以庄园主们浮华、奢靡的生活,奴隶贩子的丑恶行径等等作为支线,向读者展示了当时的历史环境。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伶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伶的身份,同情他悲催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残暴凶狠,憎恨他们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暗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暗制度的真实行动。
最值一提的是善良纯洁的心灵,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只要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他们。虽然她生在富贵人家,可她的命运并不美满,她有一个自私的妈妈。想依娃从没有感受过母爱的无私,可她依旧生爱着她的妈妈,因为它天生就有一颗爱人之心,虽然她的生命并不美满,但是她知道她至少有个家,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虽然她时刻被病痛折磨着,虽然她只能在煎熬中度过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至少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她。她真是上帝派下来的小天使,生命就要结束了,还不忘给黑奴自由。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小天使,夜空又多了一颗明亮的星星!
《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升华了。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丧尽天良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忘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的黑奴托普西。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被伤害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折磨、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我也盼着回去呀。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
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黑奴在一生中的经历。在肯塔基州,农场主塞尔比家中有位叫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有着虔诚的信仰、并且心地善良的人,深受塞尔比一家和其他奴隶的喜爱,尤其是塞尔比的儿子乔治和汤姆感情最好,称他为汤姆叔叔。
他们本来有着平静安定的生活,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打乱这一切,汤姆的主人塞尔比经商失败,正面临着因欠债而失去田地的困境。塞尔比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汤姆和另外一名黑奴当做抵押品,抵押给专门买卖奴隶的商人黑利来换取资金。这一场变故为汤姆悲惨坎坷的一生拉开了序幕。
在小说中,黑人汤姆是一个拥有慈祥外貌、心地善良的中年男人,面对许多事情都用很乐观的心态去看,去面对。自从被卖出去以后,汤姆叔叔就经历了各种痛苦和挫折,他被抵押出去后常受到鞭打和喝斥,而他只能选择忍耐,因为在他的背后,有他的妻子和孩子在等待着他,这坚定了他活下去的信念。从那以后,汤姆叔叔的主人越来越残忍的对待汤姆,一次次鞭打,一次次训斥,都让他十分的痛苦,但是他自己没办法掌控命运,在那个年代,就是一个黑奴时代,只要是黑人,就没有办法享受优厚的待遇。最终的汤姆,还是和其他的黑人奴隶一样,惨死在奴隶主的教鞭下。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汤姆叔叔的死让我打抱不平,一个原本可以拥有幸福美满家庭和生活的人,就这样被当今社会的一种不公平现象所打破。在这一本书中,大部分白人显现出了一种暴力而且自私的性格,对待自己的奴隶十分残忍,只要奴隶有一点点的不顺从,主人就会大发雷霆。但是塞尔比一家和吉林一家对待汤姆叔叔都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很亲热,很和善。汤姆叔叔虽然现死了,但是他并不伤心,因为自己原来最喜欢的小乔治把他带回了那个温暖的家,他可以在天国看到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可以活的好好的,能拥有自己的自由,他已经很满足了。现在的社会已经重新改革,林肯当上总同意后,发表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让这个不平等的社会终于恢复了和平,这也许就是汤姆叔叔期盼的生活,他用自己的死换来了美满的生活,他在天国会生活的更加开心吧。
我很喜欢名著,可是最让我有感受的要属《汤姆的叔叔的小屋》,这部书主要讲了:谢尔比先生家有一个忠诚善良的黑奴叫“汤姆”,由于,谢尔比先生欠黑力的债,所以,不得不把汤姆和一个小孩子亨利交给人贩黑力。可这件事情被亨利的妈妈知道后,急忙对汤姆说了谢尔比先生要卖掉亨利与他的事,并想让他与自己一起逃跑。可是被汤姆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如果他逃了,谢尔比先生一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许多黑奴会因他而受苦,所以,不久黑力把汤姆带走了,卖给一个性格暴躁的黑奴主人,最终,因为一场误会,黑奴主人最终把汤姆活活地打死了。
在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黑奴主人手下有一个女仆人叫“凯茜”。有一天夜里凯茜把黑奴主人迷倒后要***掉他,可是被汤姆拦住了,虽然汤姆天天被黑奴主人折磨,可他着次还拦住凯茜不***黑奴主任。于是,凯茜打消了念头想让他与她一起逃走,可是又被汤姆拒绝了,汤姆并对凯茜说,如果她真想逃走的话,他不阻止,如果能带上与他一起被买来的小女还的话就好了。
第二天,黑奴主人见凯茜与小女还不见了,便猜是汤姆出注意让她们逃走的,于是,把汤姆叫来,狠狠的抽他,鞭子像雨点般地密。可汤姆没有反抗,直带他昏了过去。
一些黑人把汤姆抬进房间,这时,谢尔比先生的儿子来了,他一见汤姆也忍不住泪水往下流,汤姆见到乔治,眼里也噙着泪水,他们谈了一会,汤姆的声音断断续续,最终进入了天国。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不要以不平等地看待别人,其实每个人与个人是平等的,黑人并不是天生就是白人的奴隶,白人也并不是天生就是黑人的主人,所以我们要以平等的目光去看待他人,另外,汤姆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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