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作为新世纪的第一批大学生,我和我的同学们相聚中青。四年后,我们打点行装,将赴远方。从初识到别离,不变的是一张张熟悉的笑脸,改变的是在一路走来的心情。此刻心情怎样?得意?满足?遗憾?惋惜?不舍?手摸着胸口,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大学四年,一段闪亮的日子,它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四年。因为我们第一次独自生活,独立选择。从刚入学的青涩无知,热情而又有些盲动,到今天我们手拿毕业证书,身穿端庄的学士服站在这里。四年中,我们有过喜悦,感动,挫折,迷惘,我们在一步步的长大,我们的知识更加的渊博,思想更加的深刻,心灵也更加的丰厚。回忆四年,我们感谢母校。中青院虽然没有未明湖畔的浪漫情怀,没有荷塘月色的清新雅致,但它小而精致,路上三两步便可遇见一个熟悉脸庞倒使它有了种大家庭般的融融暖意。四年中,学校的楼长高了,跑道修葺一新了,体育馆建起来了,素质拓展广场搭起来了。
四年中,我们经历了首次学分制的改革,经历了学校申硕成功,从图书馆到自习室,从学生工作到社团活动,我相信,只要用心观察的人都能够真切体会到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在竭尽所能为我们创造一个更加优秀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正是在这样一个前进中的中青院,我们学习知识,增长才干,我们感受着我们和我们的母校一同成长。回忆四年,我们感谢同学。我们从五湖四海来,又要向四面八方去。来到北京,我们远离亲人,走进中青,我们多了更多的姐妹兄弟。是你,与我在自习室里切磋问题;是你,与我在绿茵场上击掌高歌、相拥而泣;是你的鼓励让我克服胆怯,是你的批评让我学会自省。
是你在孤独迷惘时给了我最真实的信心和力量。是你与我共同经历了考研的艰辛和求职的阵痛后挺一挺腰杆还是那么自信。毕业时分,如果还有不快让我们忘却,时间早已酿成了一杯最浓郁的酒,我们共同饮下,酒中留下的只有惜别之情。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背上行囊,让我们笑对分离。生命的历程注定校园只是一个驿站,搭载的只是大学时代的求知之路。走出中青,我相信,改变的是路边的风景,不变的是一颗诚挚的心和拼搏的热情。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无论是继续深造,还是走向社会,这句校训我们将铭刻在心,它告诉我们永远不要丧失年轻人的蓬勃力量,一颗追求梦想的心,但同时又要保持务实的态度,谦虚的精神和聪明的头脑,向社会学习,向生活学习。青春作证,我相信我们的未来会更加精彩,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母校增光,让母校以我们为傲。
最后真诚祝愿我们的母校日新月异,我们的师长工作顺利,我们的同学一路顺风,明天更好!
其实,在此以前,我很讨厌同桌。
我读了九年的书,和不同的人同桌过,但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让我恨他,可也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让我记住,让我感谢他。
我的同桌是很平凡的那种,留着乖学生的平头,穿着乖学生的衣服,就连说话也是标准的乖学生那种。他从不标新立异,也不会想着大出风头,他很少说话,就算偶尔说一句,也是那种细声蚊腔的,你不注意听,还真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作为同桌的我,也照样听不清。
而我是班上出了名的,是一天不说话就能逼死人的那种。老师把我们调为一桌,也还真是煞费了苦心,可苦了我呀!
每每上课,他都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眼睛死死的盯着黑板和课本,生怕漏掉什么。上课他不说话我倒还能理解,可老师让同桌讨论,他竟然自顾自的翻书,班上其他同桌讨论得沸沸扬扬,我们这桌却冷冷清清。由此,我对他产生了一些偏见。
课间,他也不爱走动,就坐在座位上,始终是不是看着书就是做着作业,从不参与我们海阔天空的谈论。和他一桌,我郁闷呀!而且,他从不和我在英语课上作为搭档起来演讲对话,这让我更讨厌他了。
可让我恨他的原因是:那天晚上测验数学,时间快结束了,可我还有一个填空题不会做,慌忙之中我就问了他,他开始不理我,我以为他没听到,又问了第二遍,他说:“你中考去问谁啊!”我本来就是自尊心特别强的人,被他这一说,我噌一下站起来交了卷,同时在心里嘀咕,你不讲就算了,拿中考来压我,于是,我就更恨他了。
下晚自习后,他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了满满的字:“其实你并笨,你可以把学习提起来的,不要对中考存有侥幸心理,现在应该脚踏实地的学,对你的将来会有好处的,我不给你讲,是不想害你,哪怕到中考只有一天,我们都不要放弃……”满满的一张纸,又是他的一贯作风,全都是些大道理,可这次,我并不那么讨厌了,反而狠狠的哭了一场,为我的愚昧无知而哭。
原来我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同桌。我似乎也在跟着他改变,上课时,也能挺直腰背,课间,不再打闹了,偶尔安静的看一本书,也不再一整天喋喋不休的讲一些废话了,同学们说我“淑女”了,可我最大的收获是,不管做什么,我都能脚踏实地的去做,而且绝不放弃,这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我的同桌。
或许我们会一直这样同桌到毕业,但在这离别之即,我要说一声:谢谢你,同桌!
每当想起那件往事,我都会说一声“同学,谢谢你!”
那是三年级的一天,老师在讲台上坐着,同学们在安静地写着今天课堂上布置的。我写着写着,突然钢笔写不出水来了。我把钢笔甩了甩,再写,再甩,再写……就差最后一点时,我的钢笔彻底罢工了。这次不管我怎么甩它、拧它、挤它,都是一种结果写不出字了。
讲台上,老师笑眯眯地望着我们说:“第一个写完的有奖励哟!”真是倒霉,我还有两分钟就写完了。这时候偏偏就写不出来了。10分钟后,朱珂莹写完了,老师给她盖了两朵红花。我急得差点哭出来,第一名应该是我呀!那时,我在班上就像躲在墙角的野百合,多么不引人注目呀,全班同学都把我叫成朱珂莹。我的朋友也很少,如果我去找别人借钢笔,他们会借给我吗?可是,也不能不写啊!许多人都把作文交给老师看了。最后,老师的心情晴转暴雨,大声说道:“朱……那个什么,熊枫,就差你们两个了,快点!”我要吓傻了,小声地对周围的同学说:“你们……能借我钢……钢笔吗?”出乎我的意料,大家都愿意借给我。我飞快地写完了作文,交给了老师,老师也给了我两朵红花,还说我写得最好。
同学们,这虽然是一支小小的钢笔,却包含着浓厚的同学之情。如今我也变得引人注目了,这是因为你们给了我一样东西自信。同学,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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