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上的人是欲避乞丐而不及,于是这两人的座位周围一开始就是空荡荡的,小乞丐气定神闲的斜躺在座椅上,嘴里好像在用方言说着什么话,仔细一听,原来是他的职业语言,他正在向离他最近的一位中年女性乞讨。“阿姨,给我一块钱可好?”,显然这个乘客是听见了,但是她背过脸却不肯看这个小乞丐一眼,于是小乞丐在两站路的行程一直重复着这句话,直到那位女士下了车。乘客们开始关注这个喋喋不休的小乞丐了,众人的眼光都纷纷的投向了旁边的老乞丐,老乞丐渐渐的在鄙视的目光中开始招架不住了,终于老乞丐开始阻止小乞丐继续在车上做出行乞的举动。
然而小乞丐却没有因老乞丐的阻止而罢休,反而开始很明确的锁定目标乞讨对象了,那是一位刚上车的穿兰色上装的年轻女士,于是小乞丐纠正自己的方言尽量朝普通话靠拢,他很专注的喊道:穿兰色衣服的漂亮阿姨,给我一块钱好不好?
乘客们的目光开始向这位女士集中,仿佛是希望她能够掏出一块钱而让小乞丐的行乞告一段落,穿兰色上装的女士果然不负众望给了小乞丐一个硬币,小乞丐礼貌的说了声谢谢。
几乎所有的`乘客都松了口气,认为这下小乞丐该让大家耳根清静一会了,遗憾的是小乞丐却让大家都失望了,他重新锁定了自己的下一个行乞目标。因为有了先前那位女士的表率,后来几乎是被小乞丐赞美的人都开始招架不住了,当到达终点站火车站时,他乞讨到了5个一圆硬币。而在这场行乞活动结束之前,那位老乞丐的脸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最初的试图阻止小乞丐的涨得通红,到小乞丐得到第一个一圆硬币时的恢复原色,再到下车时接过小乞丐递过来的5个硬币,他的脸上明显充满了欣喜,因为小乞丐的执着他们的有了收获。
在小乞丐身上,其实有着一种难得可贵的精神,那就是他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论他在什么时候或状态下,他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就是个乞丐,而乞丐所要做的事就是随时随地行乞。乞丐这个行列也充满着高度竞争,乞丐们试图通过做出各式各样的表象来获得同情,直至达到目的。而这个有着良好职业素养的小乞丐居然会在行乞中发挥职业优势,在普通话不标准和身体并不残疾的失利状况下,小乞丐很快就弄明白了撒网式的“合众营销”是难有成效的,只有进行“一对一营销”,在得到硬币后说声谢谢做好“售后服务”而提升CS,而为下一次成功乞讨奠定基础。同时小乞丐总是努力打破常规趁着形势大好时,将“目标营销”做到极致。
这就是职业素养的内涵,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小乞丐就是典范。如果小乞丐真的有机会出生在传说有丐帮的时代,那么凭他的职业素养,估计那丐帮帮主是非他莫属了。
向小乞丐学习,向具有职业素养的小乞丐学习……
深夜,窗外雨水滴滴答答地敲打着铁窗棚,雨声那样的清晰在耳。泡上一杯热茶,静默地独坐着,任凭时间在雨声中消逝。就这般一直安静地聆听着雨声,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坐下静静地敲打键盘,记录下自己的生活点滴了。记得上佛学研究的老师曾经说过,当你心灵沉静时,下雨时,雨滴就能够落进心里,而你自己也就可以听到它落在自己心里的哪个角落里。当时,感觉很玄虚,可当自己处在此情此景之下,不由感同身受,深以为然。
这一学期,过得好匆忙,感觉很多事刚刚着手去做就结束了,来不及反思,来不及叹息。这个时期是自己回归“正常”学生生活的开始:鲜少忙部门的事,对应酬也很懈怠,习惯了一个人静静地待在自习室看书,有了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啃那些自认为值得玩味的闲书,对付专业课也从容了些,少了点疲于应付的乏力感,多了些主动出击的自主性,发生了很多事,但还好,基本上没因为什么事而导致心绪大起大落。
需要检讨的是自己的英语学习情况——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导致此次四级几乎铁定不过,期末考试也是勉强过关。接下来的日子,除了准备司考,就是要踏踏实实地攻下英语的关了。
其他的记忆,诸如学年论文、吉兆湾团活动,粤西高校交流等在以往日志皆有记叙,不再赘言。
暑假选择了留下来到中院实习,决非“蓄谋已久”,仅缘于与师兄的一次偶然的谈话,临时起意,就立马去开介绍信了。接着,再跑去法院政治处问问情况,结果便很顺利地被分到民三庭做实习生。转眼间,已过去一周,感觉挺好的。第一次体会到原来课本上那些冷冰冰的机械化的文字可以在实际工作中被演绎得如斯活色生香的。送送传票,做做开庭笔录,接接办公电话,整理整理卷宗,和在法庭上不苟言笑的法官吹吹水,才发现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竟然也是那般的搞笑,那般的饮食男女。看到了实习律师出庭时的生涩,看到了资深律师出庭时的淡定从容,也看到了叫嚣着要叫记者搞“媒体审判”的“愤青”式律师,更看到了势利律师出庭时在当事人面前令人作呕的装腔作势的嘴脸。接下来,可以肯定还将看到更多自己所未知的人和事,希望自己好好把握好这机会,多点了解,多点思考,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初步定个位吧!
很享受待在阅览室里的四十分钟,似乎是屏蔽了所有的喧嚣,听得见的只有不次序的翻书声还有轻细的写字声。这是一周中最轻松的一节课,好久好久的紧张与忙碌终于能在此刻平静下来,不用记单词,没有方程式,只需抱着“小博”摘录句子,那些美的掉渣的散文微小说,逐字逐句抄下来,放在笔记本里,再轻轻读给自己听,便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可能美好就是这样简单,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视周围的一切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阅读课是坐在靠窗的位置,早晨那抹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斜射下来,正投在我所读的书页上,温润的,暖暖的颜色和着温润的,暖暖的文字,那是种不真实的美感,就只有单纯的文字搅拌着阳光,胜过一切花花世界的妖娆。阳光懒散地打在书页上,纸页上,字迹仿佛也安静而和谐,少了做数学题时的潦草与轻浮。
静静地靠着椅背,手中轻捧着“小博”,头微微低垂,刘海半遮住右眼,阳光照在刘海上或许也成了金色,又或许是其他一种颜色,只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年。被老师罚站在座位旁,刘海低垂,手中拿着课本,也就是像这样早晨的阳光,将他的刘海染成了金褐色,没错,就是金褐色,那样符合他青涩的面颊,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痴痴地望着他的那一头“金发”,以至于老师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脱口而出:“阳光,是最好的染发剂。”也因为这句话被同学嘲笑了大半个学期,总拿这句话用来调侃我时常地望着天空。
看到过很多种阳光,透过枝杈的斑驳树影,照在墙壁上的大半个光点,映在水中的波光粼粼,在欣赏那些阳光时,却忘了周围的环境。而现在安静的阅览室里流下的缕缕阳光,成了我爱上它的所有理由,甚至忽略了窗外的风景,只是在享受着那抹阳光。
以至于投入到忘记时间,忘记一切,常常下课铃打响,唏嘘声一片时,才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只能无奈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要知道数学课可不是这样的。
总是想阅读课永远不要下课,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午前的早晨,坐在靠窗的位置,左手翻着“小博”,右手做着笔记,阳光懒散地洒在桌面上,把一切都涂成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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