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篇文章,说句实话,不知该如何下笔。今天,我且谈一谈文学对自己的启迪吧。
文学对一个人的启迪应该是潜移默化的,在我看来。有认识:“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爱过的人。”是的,在我看来不同的人,对书有不同的选择,就像有人说: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假期开始看博客以来,我观察到三班有位同学,应该是对文言文十分热衷了,我感觉他的作文里常带有一点古文的色彩。而我有一位朋友,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总觉得她的思维十分谨慎,分析问题也十分全面。因此,每个人对书有不同的选择,而书对每个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不可能说你今天读了《海底两万里》,明天你就能像凡尔纳一般,对环境描写有十足的把握,生动形象又恰到好处。换而言之,如果你只读一本书,那便毫无意义,不如不读。当然,这仅限于只读一遍,如果你选择多读几遍,总是有好处的。
再一点,文学对人的启迪,是各个方面都有的。从《傅雷家书》中,我在了解到一些乐理知识同时,又感受着傅雷对于儿子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从《海底两万里》中,我不仅了解了一些地理知识,欣赏凡尔纳笔下环境描写的那种流淌在文字中的优美。从《隋唐英雄》中,不仅感受一个朝代的,兴盛与衰亡,也感受着国家的动荡,有志之士的爱国之情。所以,文学的启迪,真的是对人的一种很有力的影响。也许,这种启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以上,我只想证明一点,文学是贯穿整个人类发展史中缓缓流淌的一条河流,文学对人的启迪,就好比河水对人的滋润和养育,是默默无闻潜移默化的。这种东西只能自己去,当你真正的走进书中,你会为书中人物的不幸遭遇,所悲伤,也会为书中人物的爱国之情所而自豪,你会为书中人物的善良而动容,为他的邪恶而感羞耻。
我想,若论如何去感受文学的启迪,也许就在于提升写作水平,丰富文化底蕴。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
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
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
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
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我爱文学――爱其美妙,爱其博奥,爱其与众不同的魅力!
作为一部没有连吻戏都没有的国产爱情片,许宏宇把「喜欢」的度实在是拿捏的太好了。
导演处处细腻的小心思,影片将「喜欢你」翻译为「This is not what I expected」没有直译反而更加契合电影主题:我们如此不搭调,从未想过喜欢你。想起片中周冬雨问:如果我做饭不好吃了你还会不会喜欢我,金城武说「我没有办法回答你,因为我没有办法选择,喜不喜欢你」。
看见你就想笑,就想做好吃的给你,习惯了一个人吃饭突然就是很想和你一起吃饭。喜欢你就是喜欢你,没想那么多,在我还没准备好喜欢你的时候,我已经喜欢上你了。
两人吃河豚中毒后,金城武说「 你的屋子漏雨了,我们出去躲雨吧」于是撑着伞在路边走,还奇怪路人为什么都不撑伞的,但在公交上金城武慢慢清醒了,有些尴尬的他试图叫醒周冬雨把伞收起来,但周冬雨拉住他说你别动你都淋湿了,拿出“负离子吹风机”给金城武吹头发,成功俘获全场少女心变成影片中最甜的部分。
再到后来周冬雨哭着喊出的那句“你怎么可以同时吃两个人做的饭”,你看,在恋爱中的人眼里,普普通通的食物也被赋予了特别的意义,喜欢你,就是想全部全部的属于你。周冬雨把那种恋爱中小女生的小心思表现的淋漓极致,整个气氛完完全全是一个大写的“甜”字。
虽是老套的「霸道总裁爱上我」情节,却没有除了添乱一无是处的傻白甜女主,也没有身份悬殊时女孩子的自卑胆怯,而是我喜欢你时我魅力也爆表,势均力敌的喜欢,纯粹因为是你才喜欢的喜欢,导演的处理和周冬雨完美的人设使整部电影看起来特别可爱有趣又清新脱俗。
《喜欢你》可以说是五一电影档中期待最少但喜欢最多的一部,除了疯狂唤醒味蕾还能喂饱你的少女心,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大概就是:特想笑,特想吃东西,特想谈恋爱。
还是想说,爱情美妙就美妙在:喜欢你就是喜欢你,没想那么多,在我还没准备好喜欢你的时候,内心已经失控般地喜欢上你了。
因为吃了河豚,中毒产生幻觉,打着雨伞坐在公交车上,她拿着拽掉的伞柄当吹风机给他温柔吹头发,已然清醒的他没有阻断她而是宠溺喜欢有一丝感动地看着她,近镜头,两人的眼睛都是那么的干净、清透,我的泪点一下子被戳中,眼泪骨碌碌地滑下来。
这是一部好看的爱情喜剧片,金城武与周冬雨这样的大叔与萝莉的组合,含糖量超标。
周冬雨扮演的酒店厨师顾胜男喜欢酒店经理,悄悄私下为他做好吃的,却被他“表白”要明确关系,分手!傻眼的纯纯可爱的胜男被这个貌似耍帅的经理搪搡了一大堆可笑的理由,他喜欢肉肉的丰满的,譬如茄子,南瓜,节瓜等,可她在他眼里就是一根韭菜,还是一根没有上过化肥的韭菜,刻薄尖酸没有涵养的一个渣男,明白真相的胜男痛苦之后却在关键时刻用一道“女巫汤”留住了前来收购酒店的金城武扮演的跨国企业总裁路晋。
路晋是一个对吃很挑剔的吃货。对吃的要求极高,极致到煮一包方便面都要卡时间,刚刚好,前一秒钟与后一秒钟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碗面。面的劲道弹性要在最准确的那一秒钟塞到嘴里,否则,不吃也罢。人都要有自己的独特的癖好,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美妙的享受生活。
爱情最美妙的过程大约就是你讨厌一个人讨厌到了极致,但最后却又喜欢的难以自拔。为了给闺蜜报仇,仗义豪爽的胜男用刀子错划了路晋的车,“狗男女”变成了“狗男好”,让人啼笑皆非。紧接着,失恋失眠的她掉到他的阳台上,有洁癖的他把她装到皮箱里被误会,警局前面他又一脚踩到她的狗狗,“老板”拉的粑粑上。上树为小朋友拿伞戳了马蜂窝,他偏又赶上被蛰的成了“独眼龙”,总之,每次碰到她,他都要倒霉的不得了,但就是这个让他讨厌至极的“她”,却是让他深深迷醉的美食的制作者。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文学,是个美妙的词语。当我写下“文学”这个词,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文学像一颗神奇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种希望,给我提供一片清新怡人的风景。
我从小就爱看书.,放学同家的路上,我会忍不住拿出随身携带的课外书,边走边看,有好几次撞到树上、墙上,有一次还差点掉进水沟里。后来觉得这样看书比较危险,于是一路飞奔跑到家,美美地看上几页。上厕所的时候,我也会带上一本小书,每次站起身,腿都麻了。为了看曹文轩的《草房子》,我可以低声下气地向班里的“大姐大”借书,哥们笑我怎么打破规矩和女生说话啦?我笑日:“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有一节自习课,我好不容易向同学借来向往已久的一本书,因为急着要还,课间十分钟我都没有舍得出去,上课铃响了,我仍然像打坐一般坐着,津津有味地看书,读到无名侠士施展绝招,一掌劈向恶霸时,我情不自禁地大喊一声“好!”
“李泽龙——”班主任向我走过来了。全班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我聚焦。
我暗叫一声“不好!”慌忙将书塞进桌肚里,可是晚了,书还是被老师没收了。那是向同学借来的书啊,如果被销毁,我可怎么向同学交代啊!
我绞尽脑汁,发自肺腑地写了一份“忏悔书”,打动了老师的心,幸亏老班也是一位小说爱好者,能充分理解我。他将书还给我,让我以后安排好课外书阅读时间,不要影响正常学习。我连连点头,暗暗松一口气,真是有惊无险哪!
看书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可也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常常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欢笑哭泣,忘了周围的一切。妈妈一见我看书,就叹气:“这孩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大脑没出问题吧!”
晚上,一到十点半,家人要求我必须熄灯睡觉,我只好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再看上半小时,才不舍地放下书,带着一种满足闭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爱读书,也爱写幻想小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好友小曹进行《鹏鹏历险记》PK赛,班级里也形成两个粉丝团,同学们的阅读热情很高,强烈要求小说每天更新。我的写作时间不够用,常常开夜车。一个月下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后来忙着小升初复习,在家人和老师的劝说下,我的小说不得不中断了。有好一阵子,手都痒痒,灵感在脑子里乱撞。我就自言自语,用MP3录下来,暑假里继续开夜车,把小说写完,心里才安定下来。
语文老师对我的写作才华也大加赞赏,我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在作文课上朗读。
这学期,语文老师为了激发同学的写作热情,和我们约定:“只要获得10张赞美的小纸条儿,就可以得到一份纪念品。”呵呵,这个约定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开心事,就是没有纪念品,我也会写下去。有时候,在报刊上读到同龄人的文字,我很佩服,但是并不气馁,我告诉自己:用文字抒写心灵,记录生活,写作过程中的快乐就是一份宝贵的收获
我承认都是文学惹的祸,文学的世界太美太诱人。无论黑发还是白头,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希望H己持一份虔诚的心,微笑着阅读,品味,抒写,在文学之旅跋涉。文学啊,我情愿被你诱惑。如果非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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