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信息交流十分发达的时代,国际上却还流行着一种新颖的书写工具,它兼具了自来水笔和圆珠笔的优点,它就是我每天都要用的中性笔。许多人的生活学习越来越离不开它了。并且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中性笔最开始起源于日本,是自来水笔和圆珠笔更新换代的产物。它是由笔帽、笔杆、笔芯三部分组成的。笔帽较粗于笔杆,外观呈圆柱形,带有一个长条状的别夹,如同整支笔的手臂。有了这只手臂,中性笔就可以插在衣服上,跟随主人四处行走了。笔帽除了方便携带外,还像一顶头盔,保护笔尖不会受到伤害。笔杆较为细长,也呈圆柱形,它的前端还有
一个便于人们握笔的凹槽,笔杆是整个笔的主杆、脊梁,是笔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起着保护笔芯的作用。笔芯是一根比笔杆更细的透明塑料管,里面装满了墨,就好像一个小型的燃料管,不停地给笔尖输送燃料。笔芯的前端连着的是笔尖,由一个像针头一样的金属细管制成,一端插在油墨里面,另一端则负责出墨成字。笔芯就如同一支笔的心脏,没有他,笔就会成为一个空壳。笔帽、笔杆、笔芯相互团结,互相保护,不可或缺,三者的完美结合,使整个中性笔既美观大方,又便携耐用。
中性笔各部件大多是塑料制成,这种材料重量轻,体积小,坚硬,具有可塑性。
现在的针头式笔尖代替了以前圆珠笔的钢珠式笔尖,书写时手感更舒适,油墨粘度更低。具有更好的出墨性和抗坏性,使其更加耐用。
中性笔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书写工具,没有它,人们的书面文字传递、表达、签署、学生做作业等都会受到影响,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对我来说,我的学习和生活都离不开它。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思考过,是啊,在书的世界里遨游,知识是你的翅膀,它能让你越飞越远,越飞越高。
书,能让悲伤的人从中寻找到快乐,能让快乐的人永远幸福。
在小时候,我可不这么认为。
可能是因为爸爸妈妈教育方式的原因吧。妈妈从小就让我读书,我那时读的书,只不过是一些童话类的图书。那时的我,幼稚无知。渐渐的离书越来越远,可能是因为游戏占据了我大部分的兴趣和精力。妈妈可不愿我这样。让我觉得:上帝让书永远是我的朋友。我再次走回到书的世界,走出平凡的生活我才明白:“书”才能让我活得有价值,会让我的生命多姿多彩。从此,我不愿再过那么平凡,那么无味的生活,也正是书让本来幼稚无知的我变了。我也想像书中那些人物和才华横贯的作家一样在笔下写出我的思想和感情
现在,我做到了,我满足了我小时候那渺小的愿望——我可以写作文,随时都可以把我脑间的东西印在纸上,哪怕是一闪而过的信念和我从书中得到的启示也要写下来。这一点一滴都是书送给我的,我爱它,也感谢它。
我喜欢的书好多:看冰心的繁星春水让我感受到自然的广大,母爱的纯真和童心的幼稚;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认识一个为国家解放热放弃一切,一个有爱国情怀的伟大作家……
而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同情海伦。凯勒充满坎坷的一生,重拜她那坚毅勇敢的精神。虽然病魔围绕的她,却不屈服,不放弃,一生与病魔搏斗,完成更她那伟大的理想和愿望。她的精神鼓舞着每一个人,照亮了世界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她以自己的实力战胜了自己。她的精神似乎感动了上帝,给她不幸的命运创造了一个伟大的人生。假如真的给她三天的生命,他也会很充实的使用,用它仅仅三天的生命创造奇迹。
如果,我只有三天的生命,我已而不要让书离开我,因为它能给我知识和力量!
如果,我只有三天的生命,我会好好的使用它,不浪费它!
如果,我只有三天的生命,我要让书铺满我人生的画卷!
书,我的生活不能没有你!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便渴望有一辆自行车。看到哥哥姐姐们在车上飒爽的英姿,心中便无比羡慕。在我的多次恳求下,我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从那时起,我的生活便少不了它。
它有着一对羊角似的车头,即使再狭窄的地方也能灵活的转弯。车头上方有一个馒头似的铃铛,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时刻提醒着他人:“车来了,车来了,小心啦!”车头的前端是一对手刹,仿佛总是对我唠叨个不停:“前面有车,前面是红灯,有人跑过来了……”教导着我减速慢行。向后看便是三角形车架,它巧妙地运用了三角形的稳定性,使车身千摔不烂。圆滚滚的车轮,更让每一次的骑行都畅快淋漓,给人幸福的享受。
我的自行车车身全长约2米,高0。9米至1。2米,是由不锈钢打造而成。这种材料非常坚固耐用,即使饱经岁月沧桑,也只是象征性的蜕去一层颜色,却依然能驰骋于大街之上。车轮是由橡胶制成,既能减少摩擦对车轮的损害,又能使车子在崎岖不平的路上骑却仍能如履平地。这些都让自行车的维护简单方便,只需偶尔涂涂油,打打气,清洗清洗便够了。而不像小汽车,摩托车那样,要像对待“老爷”一样小心“伺候”。
我的自行车的骑行舒适无比还因为它有海绵式的坐垫,柔软而有质感的龙头,有弹簧的车轴,能调速的车轮,还有头盔,护额,护膝,护腕等安全设备,都使得我每次的骑行都是那样的享受,那样的令人难忘,那样的安全快乐。
自行车让我的日常生活变得方便迅捷、有滋有味。它像伴读小书童一样,每天陪伴我上学。以前上学放学时常花费我一个半小时,而自从有了它,一个往返也就半个小时,给我节省出更多的时间做作业和复习。它也像一枚奖章,每周末我都带着它出门装酷,来到空地飙车,单手骑,空手骑,漂移都为我赢来了一排羡慕的眼神。他更像一台快乐释放机,无论我是伤心,失落,孤单,亦或是生气,愤怒,迷茫,只要骑上去便能忘却烦恼,滋生幸福。
自行车——我的好朋友,生活中的其它可有可无,但无论何时都不能没有的,就是你。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
——高尔基
有一样东西,着实令我又爱又恨。若说爱吧,它清晨响起,扰人清梦;若说恨吧,我的生活却又偏偏离不开它。这是什么东西?没错,闹钟。
每天早晨它都准时发出愤怒的“嗡嗡”声,打破夜的宁静。若是这不起作用,或我故意不去理睬,它就会像疯了似的颤抖,然后拼命地尖叫。那“铃铃”的声响,仿佛化作了一把锐利的尖刀,直刺入我的梦境之中,刚才还与我对坐的周公,顷刻间如同涨潮时沙滩上的字迹般无影无踪,独留我一人在黑暗中,耳边环绕着催命的魔音。哼,我就不起来。我一边想着,一边又裹紧了被窝。可它却仍不肯罢休,一声叫得比一声凄厉。这样下去肯定是没法再睡了,我只得无可奈何地起身。“你赢了,行吧!”我嘟囔着,开始穿衣服。灯光下,它光滑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魔鬼往往藏在天使的外表下。抛开早晨的“邪恶”不说,它的确是个十分可爱的闹钟。它通体呈橘黄色,两只耳朵却是土黄色的,内壁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卡通形象——,黑色的指针四周镶着闪闪发亮的火红色数字,给人以温暖明媚的印象。
为了摆脱它,拥有安祥宁静的睡眠,一到周末,我就关掉了它的闹铃。它在我手中微微抖动,仿佛在抗议。星期六,我一直睡到九点多,起床时感到十分慵懒而惬意,嗯,真不错。我看看它,它在桌上沉默着。
星期天,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开始一切正常,我在梦乡中徜徉,直到……直到妈妈破门而入。“怎么还在床上躺着,二胡课不上了吗!”我还有些迷糊,二胡课……什么,二胡课!我一拍脑袋,我怎么给忘了。一转头,只见“”正在桌上笑眯眯地看着我,眼中满是幸灾乐祸,一副“我早就提醒过你了”的表情,令我咬牙切齿。但时间不等人啊,恨恨瞪了它一眼后,我就快速行动了起来。结果,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了一上午肚子。唉,看来我的生活还真少不了它啊。
不过话说回来,它作为一个闹钟,提醒我起床,本来就是它的责任,从这个角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好人——不对,好闹钟。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名起床时间观念淡薄的“懒货”,我的确离不开它——我的闹钟。
它,一身白绒绒毛发。它,一颗黑溜溜的大眼睛。它,红红的爪子。它,时不时会舔舔我的手。我不敢相信,没了它我的生活会多么糟糕。那是几个月前的事了,我依旧记忆如新,说来也巧,我们,就是这样遇见的,也许就是缘分吧。“走一走,看一看,新鲜的蔬菜嘞。“浙江温州最大皮革厂***,现在钱包每个只需10元。”“卖仓鼠,你瞧,多可爱。你瞧,眼睛多大。”我在这些嘈杂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个词,仓鼠。听见之后的我欣喜若狂的回过了头,人啊,是种集体动物,我是独生子,家人不让我去朋友家,自然是孤独的。一回头,我便看见一个雪白团儿,像个小元宵。
突然,那个“元宵”抬起了头,嘴角在慢慢的蠕动,原来是仓鼠啊。以前我从没有见过仓鼠,只是听听而已。它看见了我,黑不溜秋的眼睛又大又圆,胡须在慢慢的晃,嘴角在慢慢的蠕动。我的少女心如同洪荒之力一样爆发了,直接从书包掏出自己私藏已久的私房钱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灰。“老板,请问这只多少元?”“20元。”尽管这些钱有点历史,但我还差一元啊。我突然想起自己的口袋里有一元钱,那是我珍藏已久的一元人民币。我摸了摸那带着体温的人民币,把它拿出来,又放回去。
终于,我下定决心,咬牙切齿的把那20元给了老板,老板便用塑料袋把仓鼠装好。仓鼠初来寒舍时,是不习惯的,天天咬笼子,思乡之情我理解它,离开了天天生活的旧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自然是不习惯的。过了几天,我们便熟识了。它爱跑步,一跑就是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它从来没有咬过我,但是见到人家就咬。我妹妹那修长的手指可是让它填了些窟窿。如今它来我家已是8个月了,在这八个月里,我们各自了解对方,即使不是同类,我却感觉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我的生活少不了这只仓鼠,它已经是我生活中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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