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名言,使我至今忘不了“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就是这句话让我爱上了读书。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乐趣,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能让我明白很多道理。
记得有一次,由于姐姐转到了外地上学,所以我就趁她不在家的时候,拿上几本书回家看。那天是星期五,我本以为她上初中以后,一个月才回来一次,所以就“大大方方”地趴在课桌上津津有味地“啃”起来。没过多久,就听见开门的声音,我想肯定是爷爷,就接着看,结果我却听见了一个清脆而响亮的声音在呼唤我,我立马直起腰,嘴上小声说:“完蛋了,她不是不会来吗?”还没等我把书放下,姐姐就走进了房间,看见我的手里拿着一本书说道:“这是谁的?”我不跟回答,本书放在了桌子上,接着她又说:“呦,不错嘛!还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只见她咬着牙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我,我非常害怕,说:“嘿嘿,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我可以给你讲讲我最喜欢的部分。”“行。”“但是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说。”“就是如果我讲得好,你能不能多借我几本?”“没问题。”
我听了姐姐的话,高兴极了,说:“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开头,他写出了保尔小时候虽然因为调皮被开除,但是在他做童工的那段日子里,受尽了折磨,可他还能坚持下来,我们应该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说到这里,姐姐坐在凳子上为我鼓掌。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家看一本搞笑的漫画叫做《阿衰》,我被阿衰的语言、动作深深地吸引住了,看了多长时间自己也不知道,正看到高潮时,一个电话突然打了过来,我拿起电话,只听电话那头在大喊:“杨钰欣,你怎么不上英语课,我和你爸都找你半天了。”我听了这句话,看了看表:“呀!都四点了。”“赶紧去上课,回来我再收拾你。”这半节课我一直在想阿衰这次又搞什么坏事呢?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也没听见。回到家后,妈妈气汹汹地站在我面前,说:“没有下次。”就这简单的四个字,我害怕极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被妈妈训过。“哦。”我垂头丧气地回房间了。
书是我们一生当中不可缺少的,它们能让我们开心,也能让我们拿起手帕擦干眼泪,它们就像自己的眼睛,给我们指引方向。
一天,一只野猪不知怎的闯进了农民的猪圈。
野猪看见猪圈里躺着的几只家猪,不禁诧异地问道:
“看你们的样子多么像我,你们都是猪吗?”
一只家猪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回答说:“是啊,我们都是猪。这点还用怀疑吗?”
野猪说:“你们怎么变得这样懒懒散散,没精打采的,丝毫没有猪的.气势和精神。我们在山林里并不是这样的呀!”
家猪道:“我们在这儿,吃了睡,睡了吃,有人伺候我们,舒服极了。还要到山林里去干嘛?朋友,你也留在这儿享福吧!”
野猪听了,叹道:“哦,原来如此!我得赶快离开这儿,不然我也要变成和它们一样的懒货了!”
你知道吗?每个班级都是一个小社会,一个小武林。当然,我们班也逃不出这个规律——全真教,这可是普天之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门正派啊!没错,他们就是每次考试的暴风骤雨后总能屹立在榜上的前几十名不倒的——“泰山顶上一棵棵松”。在山顶自然可以得到白云婆婆更多的关心和爱护,这帮全真七子不但功成名就,最近还光荣地成了什么员,戴上了章。说句实话,那黄不拉几的东西实在不太好看。不过,全真七子的武功可是有点儿问题,加之本人歪瓜裂枣,导致操场跑道上摇头晃脑者有之,口吐白沫者有之,练都不练者亦有之,这可苦了那些体育老师……
有了全真七子,自然就会有——江南七怪。不错,江南七怪和全真七子自从定下培养1号作业本(杨康和2号作业本(郭靖的约定后,“妙眼”书生们便可尽力施展武艺了。我瞥,我抄,我问,我抢……“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郭靖”和“杨康”竟然在质量上毫无区别,再无红笔浓墨重彩的“靖康之耻”和空题的尴尬了。不过好景不长,“杨康”一头撞向老师设好的软猬甲,原形毕露了
班中还有峨嵋派这样一支不容忽视的势力。虽说是女流之辈,却“巾帼不让须眉”,近日大有“东风漫卷西风”的架势。有的“宋青书”叛变投敌,拜倒在“周芷若”们的石榴裙下。然而女子毕竟是女子,物理考试后,峨嵋派们不免交头接耳,患得患失,颜随势改,气逐时移,以物喜,以己悲。但见全真派人泰然自若,正襟危坐,还神秘地偷笑起来……
明教作为后起之秀,势力越发嚣张,号称“天下武功第一”的“天山童姥”、“星宿老怪”们都颇感挠头。所谓明教,魔教也,自古为武林中正人君子之流所鄙视,不由疾呼一声:“小明,我鄙视你!”言归正传,明教教众虽然缺点不少,但优点也不少。其实,又怎能用优点缺点去衡量一个人呢‘?难道有人早恋,就一无是处了?有人抄作业,就前途黯淡了?有人撒谎骗人,就可以不被当人看了?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所以明教这种称呼,本身就谬之甚矣。看小说为张无忌扼腕时,别忘了这些“蓬蒿人”。
本班奇人异事还不少,想看看发生在我们班的故事吗?别忘了保护我们的隐私哟!
星和甜甜非常相爱,他们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是一对无忧无虑,令人羡慕的小情侣。肯,性格孤僻,不爱说话,凶狠残暴。但,他偏偏喜欢上了甜甜。一心想从星的身边抢过来,但这次,可没那么简单了。
(新人物登场)梅和可可是一对很要好的姐妹,一天逛街时,看见了星和甜甜这对小情侣心生羡慕,但与此同时也发现一个人在跟踪他们,梅和可可并不认识,当时也没管他,就走了。
第二天,甜甜无缘无故的消失了。星当时非常着急,找啊找啊找啊,同梅、可可足足找了三个月却连行踪都不知道。星十分悲伤,警也报了,可一点消息也没有。
一天,甜甜突然QQ在线,星高兴极了,便问甜甜,去哪了?
我已经结婚了,不要再纠缠我。甜甜答道。
我们不是说好了厮守一辈子的\'吗?你怎么能这样?星怎么也想不到,甜甜会嫁给别人,于是追问道。
你,真是笑话,我只是欺骗了你的感情。你不要再自作多情了,我们不可能,而且我已经***了。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星自言自语的说到。
星悲痛欲绝,他天生就有轻微的心脏病,如果刺激过大,将要换心(纯属虚构,没有科学依据)。星受过强大刺激后,心已经不行了,被送到医院维持生命。因为捐了心就要死,谁会为了做好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时甜甜回来了,她得知了星的消息后,决定把自己的心换给星,并写了张纸条留了下来。
手术很成功,星活了下来。但不久后,他得知自己现在的心竟然是甜甜的!并看了那张纸条:星,我听梅说了你的事。那不是我发的信息,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去一个素不相识的地方,手机也被拿了。用我的心救你,我很值,尽管我没有了身体,但我们永远是一起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即便是天堂。
星哭了,哭得很悲伤,不,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说完,他割腕自尽了。
他们成为了一对苦命鸳鸯,但他们的爱情永远定格于此处。而肯,却一个人哭。
浩渺流沙。隐现轻霞。
橙红的光融入朦胧的雾气,晚归的骆驼在柔和晚霞中走着,走过沙丘,走过天际。又见天台上打着旗语的东方女子,看着西班牙男子从地平线走来,走过浮华。这就是三毛与荷西,撒哈拉的异乡人,把自己交付给远方的人。
披星戴月摆弄讨来的木箱,顶着刺骨的寒风,伴着工具丁丁当当的响声,破旧灰暗的小屋一点点温馨起来,生气起来。没有人能懂三毛的执着。没有人懂得近乎初冬的气候里,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裹在薄毯冰冷的身躯,怀着火热自由的心;盐水白饭,却在唇齿间留有沁人的香甜;简陋教堂,莫名其妙的两个人莫名其妙地成了婚。白手成家,是艰辛,亦是幸福。
如今所谓文明现代,有清凉淡水,有华丽家具,有温和暖气,还有束缚的灵魂。
沙漠的夜静得令人发怵,诡异的迷宫山,冒泡的泥地,无不体现沙漠的无情与残酷。沼泽中冰冷的荷西,深深刺痛着我的神经。痛苦地望着岸边狼狈地来回奔波的三毛,她撕心的喊叫在沙漠的夜里显得格外突兀,格外凄凉。四周除了风声就是沙,濛濛地在空气中飞扬。沼泽中,出现了吉普车后座,出现了备胎,出现了布裙结成的绳。惊心动魄地救援后,他们在吉普车中未定的魂,却道:
“三毛,还要化石吗?”“要。”荒山之夜,三毛独对千山,毅然决然,继续永不消停的梦。
养尊处优的温室花朵呵,何曾见过,大漠流沙间生命的征逐狂欢。
一个得不到独立的民族,一个坚韧的民族英雄,一个明艳美好的撒哈拉威女子,整个塔克拉马干沙漠翻过来都遮不住心底的悲怆,灵魂的痛苦。只感叹红颜薄命,英雄末路。三毛看不见,只听见屠宰房里骆驼嘶叫的悲鸣越来越响,越来越高,整个的天空,渐渐充满了骆驼们哭波着的巨大的回声,像雷鸣似的罩下来。惨绝人寰的战争,让骆驼悲鸣,苍天哭泣。她发自肺腑的情感,是在用灵明的智慧抬高生命。
生命的自由与随心,高于尘俗,高于琐念。三毛对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都是无意矫饰的,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
人生苦短,更应活得清醒而通透。要什么,努力去追便是,何必拘于世俗的条条框框,在意世人的指指点点?被外物所同化所困扰的我们,为何不清身追随灵魂的自我呢?
三毛,踏光阴而行,折一笠风,一袖月,在沙漠寻前世的乡愁,她似乎是天上飘落的一粒沙,又如天边的一抹霞,用一生流浪,用一生拾荒,却一直走在离灵魂最近的地方。
人生,本就是一场自我追逐。
有那么三个人,共同去爬一座很高很高的山;他们可也正像你说的呢:各人有各人的作风。
那第一个人,喜欢爬一步回头看一步。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相当看重自己的成绩,所以他随时都想知道自己究竟已经爬到什么地方啦。这样,他爬了一段,觉得的确已经很高了,心里想道:“大概离山顶也差不多了罢。”就仰起头来向上看看,可是山顶简直看都还看不见呢。这个人忽然觉得很无聊,好像自己是在做些毫无意思的事情。他说:“我爬了这半天,还是在山脚,那么我什么时候才能爬到山顶呀?既然如此,我又爬它干么!不如及早回头罢。”所以他就回头下山了。
那第二个人,可是一口气就爬到了半山;这真是不容易的,不但别人羡慕他,就是他自己也有点惊讶自己会爬得这样快。所以他就坐了下来,向下半山看看,也向上半山看看,心里着实有些满意。他说:“乖乖,老子一下子就爬到了半山!总还算得不错罢。然而老子已经爬得这样多了,也够辛苦的;说到功绩,老子自估了一下,也不能算少。那么,这以后的一半山,老子就是要你们用小轿子来抬,也不算过份罢。这点资格,老子是应该有的。”这话并非开玩笑,他是真的这样想,并且这样做了,所以他老坐着休息,等人家用小轿子去抬了他上山顶。可惜的,似乎并未有人去抬他;假如他自己没有上山去或下山来,也许他今天都还坐在那儿等呢。
只有那第三个人,似乎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大概因为他是平常人罢,他觉得爬山可并不是那么容易,然而也并不太艰难,而以为别人能够爬,他也就能够爬,所以不必把自己看得一无用处,也不必忽然又把自己看得如何如何地了不起。这样,我们看见,他只是一步一步地爬上去,也就一步一步地接近那山顶;而最后,他可真的爬上了山顶了。
乌鸦兄弟
乌鸦兄弟俩同住在一个窠里。
有一天,窠破了一个洞。
大乌鸦想:“老二会去修的。”
小乌鸦想:“老大会去修的。”
结果谁也没有去修。后来洞越来越大了。
大乌鸦想:“这一下老二一定会去修了,难道窠这样破了,它还能住吗?”
小乌鸦想:“这一下老大一定会去修了,难道窠这样破了,它还能住吗?”
结果又是谁也没有去修。
一直到了严寒的冬天,西北风呼呼地刮着,大雪纷纷地飘落。乌鸦兄弟俩都蜷缩在破窠里,哆嗦地叫着:“冷啊!冷啊!”
大乌鸦想:“这样冷的天气,老二一定耐不住,它会去修了。”
小乌鸦想:“这样冷的天气,老大还耐得住吗?它一定会去修了。”
可是谁也没有动手,只是把身子蜷缩得更紧些。
风越刮越凶,雪越下越大。
结果,窠被风吹到地上,两只乌鸦都冻僵了。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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