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当前时代语境下遭遇“传承链断裂’、“物化’、“同质化’、“消费符码化”的困境,对非遗传承保护出路的探索任重而道远:“逻辑学范式”与“现象学范式”以其互补性功能为我们探寻非遗保护出路问题提供了一个较为全面、具体、可操作的研究方法。这为非遗传承保护方案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整合,对非遗传承个案具一定的实践意义M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必须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并有效避开各类陷阱。
首先,秦始皇陵作为我国最珍贵的文化遗产之一,其价值无可估量。
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坑,位于陵园东侧1500米处,被誉为“世界第八奇迹”。为研究秦朝时期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成为世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坑内的陶塑艺术作品是仿制的秦宿卫军。近万个或手执弓、箭、弩,或手持青铜戈、矛、戟,或负弩前驱,或御车策马的陶质卫士,分别组成了步、弩、车、骑四个兵种。秦始皇兵马俑整体风格浑厚,健美、洗练。如果仔细观察,脸型、发型、体态、神韵均有差异,从中可以看出秦兵来自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民族,人物性格也不尽相同。陶马双耳竖立,有的张嘴嘶鸣,有的闭嘴静立。所有这些秦始皇兵马俑都富有感人的艺术魅力。
曾在90年代,有人提出过,“卖几件文物来盖博物馆”。当时,有人大代表针对文物工作的窘境,提出“卖它一个兵马俑如何”的动议。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表现,博物馆就是为了更加良好的保护文物而兴建的,如果,出卖了文物,来盖博物馆,那这博物馆本身就一直悲哀和耻辱。秦始皇兵马俑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怎么能单纯因为其数量众多,就起了“倒卖几个又如何”的愚蠢无知的念头。破坏了这个完整的整体,于心何忍呢?在物质社会中,也同样不能将“卖”字作为文物工作改革的出发点和突破口。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的载体,是先民们智慧和创造力的见证。文物的特殊性在于其不能再生。我们固然听说过像梵高、毕加索画作等艺术奇葩在国与国之间拍卖过,但从未听说过有哪家国立博物馆的藏品沦落到拍卖场上的,至于拍卖珍藏了几个世纪的顶尖的馆藏文化则更是匪夷所思。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整个民族的历史财富出卖。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给兵马俑定位价格,这是无价之宝。
在20xx年,“陕西旅游”上市以8000万股“卖”掉兵马俑再次引发争议。按照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初设想,“兵马俑”的上市借鉴的是“黄山旅游”的模式,将门票经营权通过租赁等方式进入股份公司,进而上市融资。其中目的是开发旅游,资金***,但要强调的是文物有没有经营权,文物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否分离?这才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所在。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不是“卖文物”,而是“卖门票”,以便于更好的保护文物。目前,这种“卖兵马俑”的方式,仍然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话题。
当文物变为买卖的媒介时,是否就降低了自身的品格呢?靠着祖宗的宝藏,来融资上市是否不够尊重历史呢?似乎这都是我们有待解决的观念谜题。
我国古代为我们留下了很多文化遗产,如四川峨眉山、乐山大佛、浙江雁荡山、普陀山、杭州西湖、广西桂林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祖国的风光,也是我国古代人民为我们留下的杰作和一些自然景观。
故宫博物院
故宫是清明两代的皇宫,是我国现存的最大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建筑群,有五百多年的历史了。故宫的一些代表性建筑群有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前三者又被称为“三大殿”而后三者又被称为“后三宫”。这六个建筑中最值得一谈的当选太和殿。
太和殿俗称金銮殿,而且太和殿也是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皇帝即位,生日、婚礼和元旦等都在这里收朝贺。这也是太和殿最值得一谈的一点。每逢大典,殿外的白石台基上下跪满了文武百官,中间御道两边排列着仪仗,我想当时一定很热闹,很好玩。
苏州园林
苏州园林据说有一百多处,通过查阅我觉得苏州园林是我国各地园林的标本,因此,谁如果要鉴赏,苏州园林就不该错过。
设计者和工匠们一致要求: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完美的图画。所以他们讲究亭台轩榭的布局,假山池沼的配合,花草树木的映衬。近景远景的层次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注意细节和微小的事物,没有任何不完美的地方,呈现在人眼前的永远是完美无瑕。
我国还有更多的好风光,如安徽黄山、九华山、江西庐山、陕西华山、云南石林、山东泰山、河南开封、嵩山少林寺。虽然这些是自然景象,但是不容我们破坏。而是需要我们保护,让华夏儿女都能看到如此的美景。
所以我们要热爱祖国也更要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不允许其他国家侵略我们中国,也不允许中国儿女损坏这些美好的景象。
(一)诉诸现象本身
在“后申遗时代”,非遗保护的手段正逐渐形成一个类似于“逻辑学范式”的规范体系,各类非遗保护模式框架基本成型,似乎所有个案都可以从中轻易对号入座。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步骤化、框架化,使得保护实践更加易于落实。但世界上尚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所有的非遗个案都一以贯之以其所属种类的保护做法,那么必然会导致非遗保护走向模式僵化、形式化、敷衍化的命运。对于非遗的保护,我们似乎更应该采取的是一种对现存的时代境遇下流行的“逻辑学范式”采取“激情地离散,理性地反思”的态度,抽离模式化、抽象化的后现代狂迷的“逻辑学范式”现场。对于非遗保护个案,我们应当诉诸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面向意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动采取具体的“现象学范式”,主动逃离权威、消解中心、发挥创造力,并注意克服“现象学范式”可能导致的某种离散化与互不相关的弊病。对于非遗保护项目采取个案分析策略〃对目标非遗保护对象加以内部能力与外部情境因素两个维度相结合的思考,并结合其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相关要素加以整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策思考。如此,便可避免落入非遗保护个案分析层面上的偏颇陷阱,并能有效避免以呆板有限的模板框架套用所有个案的敷衍性保护实践。
(二)个案分析——赫哲族伊玛堪的传承与保护
1.濒危的非“伊玛堪”
“伊玛堪”是赫哲族的曲艺说书形式,唱说交融,浑然一体,被誉为北部亚洲原始语言艺术的活化石;“伊玛堪”的主要代表性作品有《满格木莫日根〉、《木竹林莫日根〉、《满斗莫日根〉、《阿格第夏日莫日根》、《亚热勾》、《西热勾》等,演出风格有“大唱”(以说为主)和“小唱”(以唱为主)之分。其腔调因内容不同而各异,历代演唱人在“赫尼那调”基础上演化出如欢乐调、叙述调、女调、少年调等>“伊玛堪”故事篇幅通常较长,一个故事要唱上好几天才能完成。其唱腔又各具特色,随区域与“伊玛卡乞发”(演唱艺人)的不同而不同。演出者身穿“鱼皮衣”,可以即兴在演出过程中将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编入“伊玛堪”之中,加以润色。
“伊玛堪”是赫哲族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艺术品类与审美娱乐方式,是赫哲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摧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11月23&“伊玛堪”在第六届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会议被列入联合国“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面对濒危的命运,保护“伊玛堪”的行动刻不容缓。
2.“现象学范式”的运作
诚如胡塞尔“回到事物本身”的呼唤“现象学范式”拒绝宏大叙事,主张通过“绝对意识”(AbsoluteCon?sciousness^关注研究对象本身。在实际操作中“现象学范式”往往采用发散性的创新思维,集思广益式地对非遗保护个案进行跨学科的深入具体分析,而拒绝使用已经僵化定型的“程式化”规范进行实践操作。因而“现象学范式”下的非遗保护往往诉诸诸如SWOT分析模型、PEST分析模型等途径对非遗保护个案进行全面剖析,力求将对象置于时代情境背景之下,综合其自身的优劣势以及外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等相关影响因素,以为非遗保护个案“量身定制”适合的保护方案。如表1为“伊玛堪”的SWOT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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