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老伯救起落水的何大妈,想要借此宣扬自己事迹,却被何大妈及家人质疑其救人的目的。善意之举遭人怀疑,实在令人深省。
现代社会中一种不信任笼罩在每个人的心里。有人要归还失物却被失主怀疑盗取其中财务;有人扶起摔倒老人却被怀疑是撞人者。一心行善不仅没有得到掌声和鼓励,相反却遭受旁人的怀疑和讥讽。教科书里死板的教条在冷酷的现实面前竟显示不出一丝暖意了。
然而我们并非怀疑一切,一些似有似无的事物往往盘据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坚信不移。各种“养生大师”受到人们的社交“宝典”,有人坚信星座中的描述却不愿和对方说一句话。不向苍生问鬼神,面对虚无飘渺的现实,人们往往不加考证就轻易相信。
历往千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体现在现代人身上却遭到质疑;欺骗的声浪,虚无的浮夸却在一次次喧嚣中得逞,夺得众人的信任。在这相信与怀疑的背后,是国人思想的愚昧与无知!
愚昧,让我们面对他的善行以卑鄙的眼光质疑其目的,面对他人的暴行时却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无知让我们不能明辨是非曲直,让浅陋无知的小人一次次蒙蔽我们的眼睛。古人相信风雨雷电乃是老天爷所为,皇帝是高于众生的“真龙天子”,殊不知风雨雷电均属自然现象,皇帝也只是一位凡人;今人相信西瓜注水、味精致癌的传言,殊不知注水的西瓜内部组织必定变质,味精的生产完全符合安全标准。由此可见,相比从前在物质丰盛的今天,人们的愚昧无知仅仅套了一层更艳丽的服装登台演出而已,“三人成虎”的事例依旧在不断上演。
帕斯卡尔说过“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唯有思想,才能让人类摆脱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进入文明的殿堂;唯有思想,才能使我们理解舍身救人的伟大,拾金不昧者的高尚和喧宾夺主者的卑鄙;唯有思想,才能让我们划清相信与质疑的界线,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评判他人的善举。相反,没有思想及思想者的社会即使再繁华也只是一片荒无。
请把思想当作一种习惯,愚昧无知的心灵需要思想来开垦,社会的蓬勃发展需要思想来构建。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我坐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不是她们都财大气粗吓得我不敢发言,而是我在怀疑她们是否幸福。我不是那种揭短的人,那样会让人脸上无光,自己也很尴尬,于是我只能装蒜。
我的怀疑不是凭空捏造。因为我觉得,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程度描述的越高,她内心的幸福程度就越低。用尽可能的方式,来取得别人的赞赏和羡慕,只能是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能暂时添补内心空白的某种安慰。
举个例子吧。稍微有点钱的人,往往是尽可能地摆酷,而真正有钱的人反而尽可能地不显山露水。凡是有道高僧,肯定不会说他已经悟道之类的话,而常常是一语中得,让别人慢慢去。同理,凡是体味到一些幸福的人,会尽可能地隐秘于心,而真正体味到大幸福的人,却是那种对幸福不置一辞的人。
幸福从来是一种感觉,一种内心的感受。说不清楚,也说不明白,如果幸福能真切地说清楚,那一定不是她想要的幸福。追求幸福是每个人一生都在做的事,之所以追求,是因为现在不幸福或者说不太幸福。可是纵观世人,谁追求到了极限幸福?怕是没有人敢承认。事实上,幸福就是永远追求不到的事,而它却一直伴随着我们。大多数时候是我们忘记了用心感受,会感受会珍惜现有幸福的人最幸福。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一直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会不会更幸福一点?能不能比别人更幸福一点?等等。我们非要同别人比较幸福吗?如果总是比较,我想,不管这个人有多么幸福,她永远不会真切地体验幸福。把幸福的基准放在外面了,那么到底是谁应该来感受幸福呢?
于是许多人不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不幸的.原因有很多种,而大多数原因又是同别人或同自己比较得来的。从前,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有比较才知幸福”。说这话的人很有名,教育人们要常常往身后看,也就是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这时应该感到幸福。可是人总是向后看的时候少向前看的时候多,这是正常人最应该有的心理反应,而就是这种反应,会让人怀疑自己不够幸福。
我不赞成“比较才知幸福”。比如说,你从前觉得有辆车很幸福,现在有了,反而觉得成了累赘。你以前觉得有个小房子也挺好的,现在有了,才觉得再大一些才好,于是为此心生烦恼。你从前觉得每月挣一千元工资该多好啊,可是现在每月工资二千多元了还是觉得不怎么开心。为什么呢?因为比较。
因为比较,我们怀疑了自己的体验,怀疑了自己的感受。一句话,怀疑了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等着去感受,然而不管有多幸福,却感到自己很不幸的人越来越多……
从小到大,我们要接受无穷无尽的知识。无数名人的理论。可是只是这样无思考地接受吗?不,我们应该学会去怀疑它,去质疑他的真实性,它的正确性。
世界上大家公知的理论有没有错的呢?有,我们不能说某一个东西将永远正确,这是可能受到时间、地点、环境等影响而改变的。过一段时间,对于一些理论些许人们会有新的想法,新的认识。混沌理论说得好:“某些物体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复制前一段时间的运动状态,但最后的变化将使人始料未及”。
就像“蝴蝶效应”。当某个地区、某个国家下了几场大雪。归根结底地研究出那竟然是另外某个地区蝴蝶扇动翅膀产生的波,形成的。这简直太奇妙了。这是正确的吗?不一定。大自然的很多现象我们还无法下定论,它太多变,它太庞大。但这并不代表要放弃,这应该代表的是动力,是我们学会自己在理想状态或实质状态去证明这个理论,去证实这种现象的动力。这才是“怀疑”真正要带给我们的东西。
有多少人因为怀疑得到了名流青史。
哥白尼的“日心说”如不是他怀疑流传了几百年的“地心说”他怎么会成功?有多少人观察到了“地心说”的事过境迁。但没有人敢推翻它,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加轨道,来掩饰它的千疮百孔。当然这也有宗教的影响。但他们本生恐怕也没有怀疑的精神吧!
汉武帝若不是怀疑黄老道家的`“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理念,会“罢除百家,独尊儒术”吗?会使当时的汉朝进入鼎盛时期吗?不会,这当然不会,老子的“无为而治”也时过境迁了。
怀疑才会创造出新的学问,才能想象出新的发明。这才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啊!
怀疑同时也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崇尚的精神,那些科技发达的国家都有很多善于思考,常常怀疑的人才。所以让我们花点时间去怀疑,去主动性的思考世界。
人们常说要相信自己,我倒认为,人们应该有所怀疑,怀疑自己的认识与常识到底多少是被灌输的,多少是道听途说的。孔子说:“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他就是希望人们要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不要受别人的想法的影响,自己接受之后就胡说八道,信以为真,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很多隐性的“道听途说”的东西,对这一部分应该通过对自己的大胆怀疑,重新衡量我们的知识。我说的怀疑不是怀疑自己的一切,而是希望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价值体系时时都能够刷新,在怀疑中有所思考,有所进步。
庄子谓惠子曰:“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始时所是,卒而非之,未知今之所是之非五十九非也。”什么意思呢,孔子活了六十年,每年都发生着变化,刚开始认为对的,后来认为不对了,六十岁认为对的,就说明他五十九岁认识的是有问题的。其实孔子是一个很善于思考的人,他也怀疑自己有哪些知识认识的不对,不断地改正自己认识上的错误,那么我们每一个人是不是像孔子一样在怀疑自己的过程中提升自己呢,我想应该这样。
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所受的教育是没有思考的时间与空间的,被大量的信息包围,来不及怀疑就接受了,接受多的人还引以为豪,不可悲乎?
怀疑不是否定,是通过怀疑比以前的自己更加优秀、睿智、通达,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独立的价值判断,是让自己成为思想真只有的人。
总之,我们自己很值得怀疑。
有些时候,我们会对某些知识,或者是某些生活现象产生怀疑。在产生怀疑的背后,总是有着我们好奇探索的精神作为支撑。
然而,有的人就是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对待所有的事情,他们根本就不会对某些事情产生怀疑,甚至有怀疑也不会去探索。在这里我提倡大家不用怀疑,大胆质疑。
怀疑只是你内心的一个小小的想法而已,而质疑则表现了你敢于用真理和行动来去证明一件你所认为正确事情。事实就是这样,我就是一个敢于质疑的人。
在没有上高中之前,我并不是一个敢于质疑的人,因为我性格比较内向,所以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有些事情只是怀疑,并没有在公共场所去大胆质疑。
那么事情还是得从初中开始说起。
上初中时,我对有些事物已经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比如说,这道题是否还会有其他的解法?永动机真的制造不出来吗?蓝藻为什么会吸食阳光呢?一系列疑问,逐渐的在我脑子中徘徊,正是有了这一个个问题,让我对事物产生了一丝丝怀疑。
然而随着自己知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些小问题就已经能够用真理去解答了。比如说能够制造出永动机吗?我们就可以用能量守恒定律去回答。蓝藻为什么会吸食阳光呢?主要因为是蓝藻是一个光合作用的植物,能够通过将吸收太阳光转化为自身的能量。正是因为我学到了这一个个奇妙精彩的知识之后,我才感觉这个世界上知识是真多,真理也是真多,而疑问也是会慢慢解决的。但是我从来不敢在大伙面前当面去怀疑某一件事情。永远都是在背后,就是自己在内心里面去想一件事情到底可不可能。这些小动作称不上是大胆的质疑。大胆的质疑是通过自己认为某一件事情到底是否正确,能够在课堂上或者是当着大家的面去提出疑问的,并且还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那种。然而我并没有充足的知识可以去质疑问题。到了高中我便有能力去质疑有些问题了。
到了高中我的知识水平已经到达了一个新的层次,所以有些知识都已经学到家了,可以灵活的运用在一些解答题上,老师讲完之后,我可以大胆的质疑他这种方法到底对不对。就在一次课堂上我就大胆质疑了,老师提供的一种方法是不正确的。因为那一种方法是针对另外一种情况进行制定的,所以如果将不同的方法套用在同一个题上,答案虽然是正确的,但是过程却是错误的。虽然说出来有让老师难堪,老师还是心里挺高兴的。毕竟这可以证明我们在认真的听老师讲课。
我相信,到了大学,我的知识水平会更上一层。到那个时候我便可以解决世界上更多的疑问和难题了。也因此,我大胆质疑的次数肯定会越来越多,希望我能够登上更宽广的舞台,实现自己能够表达自己观点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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