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一起,篮球已是我的至爱。直到现在我可以讲一句:“我对篮球爱得疯狂!”我就是一个篮球迷。
“铃——”宁静的校园里响起了放学铃声,坐在书丛中自修的我,犹如出笼鸟,张开那“保养”已久的翅膀,飞到了篮球场上去。
球场离教学楼有三四百米,但热血沸腾的我为了早点打球,在短短的几十秒就冲到球场。一到球场,先来一个花式上篮——upandunder。才停下来放下身上的东西,接着就兴味盎然地一个个练射球。
同学们随后赶到,我们就“开场”了,我总是做“独食王”,只有在“敌人”围攻的时候才传球,但队友总相信我,这使我无疑成了“得分王”。
充分利用时间是我的强项,学校给我们的放学时间是下午4:40——6:15。这段闲余时间一共有95分钟,前90分钟我都在打球,而后5分钟就去吃饭,接着就百米冲刺跑回课室自修。
当然,爱打球的我必然喜欢看球赛。特别NBA的各种赛事,连吃饭的时间我都不放过。看到精彩处,更是让我手舞足蹈,欣喜若狂。
每次看完球赛后,我总会到附近的篮球场去模仿球星的动作。在球场上有时会看到别人偶尔使出一招半式的新球招时,我便马上逮着他不放。一直让他教会我为止。回家后,我会一次又一次从回忆中琢磨在球场里打球的每一个细节。每次总是越想越精彩,越精彩就越兴奋,接着就忍不住找一个地方反复练习,一练就是几小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心中只有球。
我呀,就是一个篮球迷!在与篮球的那份默契中,我也找到了青少年的那分蓬勃潇洒。
她有时哭泣,因为她不懂得怎样掩饰悲伤,她说过她不喜欢年龄和她相仿的男生,她认为他们太幼稚,又没有责任心。
于是她恋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人,在我眼里那是个自私的男人,她却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
失落的时候,她会发短信给我,说那个男人多么忽视她,对她爱理不理的。难过的时候,她学会了买醉,我会不停地劝她,虽然效果甚微。生气的时候她会哭着问我,是不是他只有在床上才会记住我,我无言以对……
她为了他学会了做菜,就算切伤了手指也在所不惜。她为了他打扮成熟,在学校与他的公寓不停地穿梭,只为缩小他们的年龄距离。
她以为他们可以一直甜蜜下去。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另一个女人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平静,他慌忙地解释……那个女人居然信了,也许在那个女人的眼里她只不过是女孩,一个大学生而已…她对我说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女人眼中悲微的自己。
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断了联系。
她说她不后悔,毕竟爱过了,她说偶尔还是会想起他,不过已经不痛了。她会看着太阳重新开始。
这个故事的结局怎样,我已无从寻起,或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喜欢到底是什么?
喜欢就是喜欢。
蓝,是海的颜色;红,是火的颜色,我不学天空仿照海的蔚蓝,不像夕阳抄袭火的赤红。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不会为了追求那虚假的“完美”而刻意去磨平棱角,我就是我,站着能顶一片天,躺下能占一方土,我要对我的身影大声呐喊:“我是一道风景!”而且,这边风景独好。这就是我,一个自信的我!
“我要这个!”“不行,我先拿到的,是我的!”“可是,我就喜欢那个!”舅妈从香港带回两个史迪仔玩偶,让我和姐姐分,我眼疾手快抢到了一个漂亮的,可姐姐执意要我手中的,我不肯,姐姐便一哭二闹就差没上吊了。见如此情形,“唉,好吧,给你!”姐姐破涕为笑,对我又是亲,又是抱。这就是我,一个大度的我!
“花的木乃伊,感情库里永远没有热情,像只可悲的提线木偶,只会在深夜哭泣。花的`木乃伊,永远近不了天堂的门,因为,花的木乃伊,没有心。”“哎呀,妈呀!写得这么好!我简直就是现代的李白!”这就是我,一个自负才情的我!
还依稀记得一年级的第一节课上,老师问了大家一个问题:“雨落下来会变成什么?”“水”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可坐在角落里的我,怯怯却坚定地说:“老师,雨落下来会变成春天!”这就是我,一个富有诗意的我!
日夜颠倒,梦和现实对调,我要飞向幸福的远方,闭上双眼用心感应仿佛听得到,是谁留下的暗号,我要探索,解开暗号,打开大门。当我勇于追求时,我是勇敢的星火,我要让梦想编织“王者世界”,照亮整个宇宙,要一直闪耀到世界尽头。这就是我,一个勇敢追求的我!
一个小小的我,一个大大的我!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正在狂奔的小男孩,他脸上的汗水都流到嘴边了,都没时间擦一擦。有人叫他“好吃佬”,有人喊他“大个子”,其实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他,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最受欢迎的我——余锦龙啦!
我什么都大。高高的个子,每次在班上排队,我都是站在最后一排;大大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宝石;大耳朵,只要二十米以内的声音,我准能听见;大嘴巴,特别贪吃,这不,昨天的晚餐,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番茄炒鸡蛋、炒土豆、炒白菜,我一个人全包了。
我很爱看书。有一次,我看书太入迷,妈妈叫我去吃饭,叫了七遍,我都没听见。后来,还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才站起来去吃饭。可是等我飞奔到餐厅,才发觉饭菜早就没剩下多少了。更可恶的是,我最喜欢的红烧狮子头已经冷成了一个硬砣,我咬了半天,也没咬下来。
这就是我,你喜欢和我交朋友吗?
点评:本文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作者语言的幽默,富有童趣。作者抓住了自己的“什么都大”、“贪吃”、“爱看书”的特点,层次清楚地刻画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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