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平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平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这部片子的剧情很简单,小Q生下不久就被送到导盲犬培训中心,为了让它与人类建立感情,它被寄养在仁井夫妇的家里,一岁生日的时候开始训练,之后被送给盲人协会的分会主席渡边先生,坏脾气的渡边先生开始拒绝一只狗的帮助,后来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惜渡边先生病倒了,小Q只好回到了训练中心。在训练中心当了7年的示范犬后,小Q被送回了仁井夫妇家,在12岁的年纪上去世。
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小Q,它太老实了,叫它走就走,叫它停就停,叫它在等着它就能原地睡觉等到你自己都忘了。作为一个工具,听话是个优秀的品质,可是作为一个朋友,这样听话未免太无趣了。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小时候把卷纸拖得满地都是的小Q,让我想起同样爱卷纸的呆子和小白。
这片子有意思的是渡边先生的家庭,这是一个典型的东方家庭。一个严厉,不肯示弱的父亲,一个低调,对卫生很讲究的母亲,一个懂事的姐姐,一个老是因为调皮被训斥的弟弟。
渡边先生不听从训练所的指导,第一天就在没有训练员的陪伴下,跟小Q单独出门,被年轻的所长训了一顿,威胁说要把小Q收回。渡边先生自知没有道理,可是又不肯认错,就抱着小Q说"嘿,不要理他,小Q,做得好啊,好",好像所长训的是小Q似的,哈哈哈哈。
明明是他疏于关心让小Q离家出走的,可是妈妈跟别人说起的时候,渡边先生又纠正说小Q不是离家出走,是他觉得小Q天天在家看电视太无聊,放小Q出去散风的。嗨,标准的爱面子爱说大话的东方男人。
故事发生在日本一名水户的家里:一天,家里一只母狗生下了五只幼仔。其中一只小狗腹上有一只好似飞鸟的纹身,这只狗就是电影的主人公:它就是“小Q”。“小Q”被主人选中去接受导盲犬初步训练,就这样年少的“小Q”进行了第一次分别。
之后它被送往一家养狗户,在它一岁时,就要去接受真正的训练了,为此,“小Q”不得不离开养狗户,于是这成了它的第二次分别。
训练无疑是艰苦的,但最后它来到一位盲人家里为盲人服务,但是那位盲人总是得病,当盲人明白自己不行的时候,他与“小Q”一起走了最后一次,但是却只走了三十米,盲人就倒下了,“小Q”好像只是觉得主人睡着了,而并不是去世了,不想离开,这便是“小Q”经历的第三次分别。
无可奈何的“小Q”又回到了训练所。一晃七年过去了。“小Q”不再当导盲犬了,它被训练所送回了养狗户。当它十二岁时,已经走不动了,当它一次上楼梯时,倒下了。于是,十二岁的“小Q”便离开了这个美妙而可爱的世界。
我看完这部电影后,被深深地感动了,狗虽说是动物,但它们却有人一般的思维。它们通人性,它们知道谁对它好,谁对它坏,它们懂得忠于主人,它们明白……,就拿“小Q”来说只是一条导盲犬,它只是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导盲犬,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世界上所有的导盲犬中最杰出的那一条。因为:虽然那位盲人对它并不是特别地好,宁可让它在屋外淋雨也不让它进屋来避一下雨,为此“小Q”还曾离家出走过。尽管如此,“小Q”不但没有怀恨在心而是更忠实地为他服务,真是“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哇!
其实,联系实际生活想一想,狗也的确是我们的帮手和朋友,就算是一般的狗,它也会为主人着想,不是吗?我自己曾在一张报纸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一头大野猪,在马路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横冲直撞,造成交通堵塞、人员伤亡,突然撞倒一位带狗出来山散步的先生,被撞者当即倒在地上,受了重伤,那人的爱犬不顾危险,立即扑上去,与那野猪厮***在一起,以报主人的仇,但那野猪凭着个儿大进劲儿大,将那狗摔死在墙角。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狗为了保护主人,可以连最宝贵的生命也不顾了,这正说明了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心,也说明了狗的思维和智慧并不是我们人类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它们有一颗有恩必报的心。
但是,万一你不小心招惹了它,小心它不放过你,有可能你被它咬得血肉模糊,这也说明了狗的另一面:有仇必报。
我认为这两点我们都应该学,有恩必报不用说,大家都应该做到,但有仇必报并不是说我们也要报复曾经招惹过我们的人,而是说如果某人在学习或工作上超过了你,你就一定要下决心超越他,但光下决心是没有用的,你必须在暗地里默默地努力如果是这样:决心加不气馁加不张扬的努力加汗水的话,你就一定会达到自己的目标。
加油吧!学着狗儿向自己的目标前进吧!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一刻起,我便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
一只狗,虽然拥有高贵的纯种血统,但生来便丑,一副斜巴眼,眼角满了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又黏又滑的口涎。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黑锅底,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走遍整个村庄,没有一处人家愿意收养它,不是骂它丑狗,就是用打狗棍打它。当我读到这里,我十分愤怒。一只狗又无法决定它自己的相貌,为什么要这么对它!最可恨的还是那个猎人,自己打不着狐狸,急的要命,狗想认他做主人,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咬死了那狐狸,献给猎人,猎人看见狐狸,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当他看见狗时,吓得他认为是只丑豺,拿起枪就打,真是好心没好报!
但是,当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位盲童每日都在茶馆拉二胡,挣点小钱,一日在回家路上遇见了狗儿,好心收养了它,并唤为迪克。从此迪克成了盲童阿炯的导盲犬。读到这儿,我心里舒服多了,开心的笑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在父亲、继母和茶馆的同共施压下,阿炯不得不带着他的二胡,领着他的迪克离家出走,来到昆明寻找他的亲身母亲缪箐。不过,就凭他一个盲童和一只导盲犬能在如此大的城市生活吗?于是,阿炯不得不卖艺度日,乞讨为生,很多时候都吃不上饱饭。更惨得下在后头,阿炯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每日来听他拉二胡并给他两块钱的阿姨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到一个歌舞团却只把自己当摇钱树,整日在舞台上拉二胡,更可恨得是歌舞团的人竟因为嫌迪克太丑而换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冒充迪克,与阿炯一起演出。而迪克被关进了大笼子里,还扣上了铁链,每日让它吃猪食都不如的残渣,时不时打它一阵。对此,阿炯根本无法反抗。
令人欣慰的是,阿炯趁大伙熟睡之际,收拾东西成功逃离,与迪克远走高飞。
不得不说,迪克虽丑,但它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为了主人,它不惜***害了自己的初恋,一只想吃阿炯的红豺狗。在主人生病时,它千方百计讨要钱财,最后竟答应了一群无赖,在白圈内陪他们练九节棍,三分钟两元钱,却被他们打得皮开肉绽……
当我合上书页时,仍意犹未尽地回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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