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

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04 20:25:41
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

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一】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好书&&沈石溪动物小说新系列之一《骆驼王子》。什么,你想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在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边设了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一天晚上,作者发现了一群野骆驼﹙说是一群,只有五只。四只大骆驼,一只小骆驼﹚并和它们交上了朋友。因为这群骆驼快要灭亡了,所以四匹大骆驼队那只小骆驼关爱有加。又过了几个月,这匹小骆驼进入了青春期,应该离开群体自己生活了。可是那几只大骆驼总以为小骆驼还是个孩子,就阻挡它离开骆驼群。有好几次,小骆驼想闯出去,都被大骆驼顶了回去。结果小骆驼成年以后,对大骆驼的指令一点也不听。最后,大骆驼队小骆驼的种种希望变成了绝望,离开了小骆驼。小骆驼只好找到作者,让自己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骆驼。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人。例如:有男孩的人家,从这个男孩生出来开始,她的爸爸妈妈和亲戚们都宠着他、惯着他、帮他做事。以至于他什么事都不会做,脾气还十分的坏。遇上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人骂人。这对他的性格影响很不好。

这个故事的寓意,我在这里想和所有的家长说:请不要再惯我们了,让我们自己学会应该学会的事!

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二】

在暑假里,想看动物小说《狼王梦》,我嚷嚷着要妈妈买。终于借这个读书征文活动的机会,去书店买了一本《狼王梦》,我激动坏了。

买了《狼王梦》,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有名。

这本书十分有趣,看了令人回味无穷。内容写的是母狼紫岚培育黑仔、蓝魂儿、双毛成为狼王的故事。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在故事中我真切的体会到母狼紫岚对她自己的孩子的爱和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独领风***为万狼敬仰的狼王时付出了许多的心血,还有恨铁不成钢的感受。这本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紫岚付出了许多的精力、感情、时间在培养自己的孩子,感受到她深深的舔犊之情,让我对爱有了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它是一匹优秀、慈爱的母狼。

再来说说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前三匹是公狼,媚媚是母狼。我最喜欢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它抢到了一块羊胎,随后却被一只叫黄犊的幼狼给抢去了。黄犊比蓝魂儿体型要高半个肩胛骨,但它并不逃避,而是向黄犊发起了挑战。在战斗中它被咬下了一只耳朵,而黄犊则被咬下了一大截尾巴。蓝魂儿虽然失去了一只耳朵流血不止,但一点没有罢休的念头,死命地向黄犊冲去。黄犊见蓝魂儿这么不要命的架势,那还管得了那块羊胎啊,转身就逃。蓝魂儿打败了黄犊,叼起羊胎向母狼紫岚奔去。紫岚看到蓝魂儿得胜而归心里可高兴了。从这里我可以看出,蓝魂儿十分勇敢、不畏强暴、勇于拼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紫岚对自己的孩子十分关爱,她每次捕食回来总是让自己的孩子们先吃,等到它们吃饱了才自己吃,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朝思暮想地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不停地培养着自己的孩子;她还是一匹永不放弃、坚定不移、说到做到的母狼,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并没有成为一纸空谈,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的孩子要成为狼王该怎样努力,一步步向前进。但她的孩子在一个个离她远去,黑仔被金雕捉去;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失了生的可能;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战斗中战败身亡,孩子一个个离开了这个世界,她难道不悲伤吗?母狼紫岚当然悲伤,但她心里一直在对自己说:死去的,再悲伤也无用,而是应该让活着的更好,更有价值!她是一匹深明大义的母狼。

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看书、多阅读,增加阅读量和课外积累,使自己学得更高、懂得更多、知识更广!

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三】

今天,我看见了一幅漫画,他是我国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先生所画的讽刺画。

这幅画是写在一个候车亭里,有一块牌子,写的是“母子上车处”五个清晰的大字,而有几个大哥哥叔叔当没看见似的,把一对母子挤在了一边,这对母子本该享受待遇,而被别人占了便宜。

难道那些所谓“假文盲”的人的确是文盲吗?你们看,站在最前面的胖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有才、有权的人,他穿着一件羽绒大衣,啤酒肚,怎么看也不像个文盲啊。

再看看他身后这位,带着口罩,知道带着口罩的人,就是个知识分子啊。另外几位也是有头有脸的人,都是中产阶级分子和知识分子啊。然而他们这些人却看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没有身出援手,而视而不见,这种行为实在可耻,令我感到愤怒。

华君武先生先生所画的这幅画,充分的批评了那些遇见了需要帮助的人,不但不帮助,却装做若无其事的人。我们以后可不能像画中的那些人一样,遇见待援者而袖手旁观,我们以后遇见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及时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做一个良好的世界公民。

六年级仿写盼的作文300字【四】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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