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公鸡和驴子生活在一起。饥饿的狮子来侵害驴子,公鸡一叫,狮子害怕鸡叫,转身逃之夭夭。驴子见狮子连鸡叫都害怕,心想狮子没有什么了不起,便立即跑去追赶狮子。他追到远处,公鸡的叫声听不到了,狮子猛然转过身来,把他吃了。驴子临死时叹道:“我真是不幸啊!我真愚蠢啊!我并不是竞争对手,为什么还要去参加战斗呢?”
小朋友们,驴子最后被狮子吃掉是因为他太看得起自己,他觉得自己比公鸡有能耐,狮子连公鸡都怕,那么自己肯定也能打败狮子。他错就错在太高看自己。在强大对手面前不知道畏惧的人,是最愚蠢的。小朋友们,你们懂了吗!
一天,公鸡在散步。忽然,他听见鸭子在叫:救命啊!救命啊!
公鸡向着声音跑去。他看见狐狸背着一个袋子正向着这边走来。公鸡迎面走上去,问狐狸: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呀?狡猾的狐狸眼珠子咕噜直转,说话东拉西扯,就是没有回答公鸡的问题。公鸡心想:狐狸这个坏家伙一定不会做什么好事。但是,现在问了,狐狸也不愿意说出事实。
这时候,公鸡灵机一动,它向狐狸告了别。然后在不远处用自己最大的力气,在很短的时间内挖了个很深的洞,还在洞里放了一些香香的肉。然后跑回去问狐狸:狐狸先生,你想不想吃肉啊?狐狸一听,谗得口水都流了出来,忙问公鸡:我的好兄弟,快告诉我肉在哪里?公鸡指了指那个洞。
狐狸伸长脖子,正好一阵风带着肉香飘了过来。狐狸迫不及待,只用了两三秒钟就奔到了洞前,连袋子也忘了拿。
公鸡马上打开袋子,救出了鸭子。而狐狸呢,却因为贪吃,不小心滑进了洞里再也爬不上来了。
一个小学生年纪很小,有着学生的外表和神情,但因早已被专教坏孩子的教师宠坏了,所以表现得特别调皮和讨厌。
传闻这孩子经常到邻居的园子里偷花摘果,而这个邻居总能得到果神的赐予,秋天的果子长得比别人家的好,春天则是花团锦簇,享受到花神的最好赠礼。这一天,主人在园子里看到这小学生往果树上爬,把那些预示着未来丰收的花蕾都给毁掉了,唉!这些柔弱多姿的希望啊!这调皮孩子又开始乱折起树枝来,以致于主人不得不打发人去告诉老师。老师终于来了,后面还带着帮孩子,果园里到处都是人。这帮孩子比前一个还要顽皮,结果,果园里的情况变得更糟。照这位老师的讲法,他带学生来的用意就是要惩一儆百。他煞有介势地引经据典,又是什么维吉尔、西塞罗之类的,讲了许多貌似有学问的话。他的'演说之长,足以令这帮捣乱的家伙有充裕的时间把园子中上百处地方糟踏得一踏糊涂。
我最反对那种言之无物的长篇大论,它不着边际,没完没了。假如这个教师不讲这么一通,我还真不知世界上有比这小学生更令人烦的人。说实在的,他们两人中无论挑出谁,都不会让人喜欢。
一天早晨,晴空万里,阳光明媚,小公鸡来到街上散步。突然,它看见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在这个东西里面藏着一个跟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小公鸡。
小公鸡很好奇,心想:你这个小东西,怎么跟我长得一样呢?于是它就骄傲地翘起尾巴,把头往上一抬,一副神气的样子。只见那里面的小公鸡也跟自己做出一样的动作,于是它又换了非常多的样子,那里的小公鸡又是跟它做的'一模一样,丝毫没有错。
小公鸡此时忍无可忍,非常生气,它大声地喊道:“啊,气死我了,我非啄败它不可!”小公鸡立刻向前啄去,嘴啄到了那个怪东西上,谁知那怪东西硬硬的,用力太猛,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嘴碰歪了,疼得它哇哇大哭,这时只见那个怪东西里的小公鸡也哇哇得哭了起来。小公鸡更生气了,边哭边嚷嚷:“你凭什么跟我学,简直气死我了!”
小公鸡大喊大叫的声音惊动了正在休息的妈妈,妈妈循着声音找到了小公鸡,问道:“孩子,你怎么了?”小公鸡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完小公鸡的述说,又望瞭望那个怪东西,哈哈大笑着,眼泪都流出来了,把小公鸡笑得傻傻的,不知怎么了。妈妈告诉小公鸡说:“傻孩子,这怪怪的东西是一面镜子,这镜子里的公鸡就是你自己呀,你这是在和你自己争斗呀!”小公鸡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笑了。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两只困倦的刺猬,由于寒冷而拥在一起。可因为各自身上都长着刺,紧挨在一起,就相互刺痛,但离开了一段距离,又冷得受不了,于是又互相往一起凑。就这样几经折腾,两只刺猬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距离:既能互相获得对方的温暖而又不致于被扎。
“刺猬距离”的法则就是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距离效应”。领导者要搞好工作,既要与下属保持紧密的关系,又要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
作为一个团队,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取长补短,密切配合。但是作为团队的一员,同事之间应该适当地保持距离,这样既有利于政令畅通,也有利于相互配合工作。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