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猎的爱好,艾子养了一条非常善于抓兔子的猎狗和一头机警敏捷的猎鹰。
每次外出打猎,艾子都带上他的猎狗和猎鹰。凡是捕到兔子,艾子就必定掏出兔子的心肝给猎狗吃。
因而,每次一捉到兔子,猎狗也就总是摇着长尾巴,竖起一双前腿,不停地上下跳跃,等着艾子喂它吃兔子的心肝。
一天,艾子又出外打猎,山上兔子很少,转悠了大半天还未发现一只兔子,猎狗的`肚子已饿得咕咕直叫。
正在这时,艾子忽然看见有两只兔子从草丛中跳跃出来,向林中一片灌木丛跑去,艾子放出猎鹰去追捕兔子。
两个兔子敏捷地在灌木丛中乱跳乱窜,猎鹰上下腾飞追捕。
这时,猎狗也飞跑过来,对准兔子一头猛扑过去,不料,正好误咬住了猎鹰。
结果,猎鹰被咬死了,那两只兔子却乘机逃走了。
等到艾子跑上前来,见此情景,十分伤心。他把死鹰拿在手里,又是懊悔又是气愤,不觉掉下泪来。
正在这时,猎狗又像从前那样,竖起它的一双前爪,摇着尾巴,在艾子面前腾上落下,摇头摆尾,沾沾自喜地像立了大功似地看着艾子,等待艾子喂它吃心肝呢。
艾子瞪着猎狗,气不打一处来,他大声斥骂道:你这不知趣的狗,干了坏事,还好意思来邀功领赏哩!
生活中有些人与这猎狗颇相似,自己明明做了错事,不但缺乏自知之明,反而还自以为是地希望得到优厚的报酬,真是厚颜无耻。
我国公民人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认识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公民应尽的政治性义务,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也是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大学生小润在自家门口发现门外有个鸟窝,望着鸟窝里的12只鸟儿,由于自身从小便对着小动物有着特别的情感,特别的.喜爱,于是,便和朋友架个梯子,随后将鸟窝中的鸟儿取出,养了一段时间后,鸟儿也渐渐成长起型,大只却也不失可爱之本型,由于科技发达,人们一旦遇到什么新鲜事物都会掏出手机,随后拍出那一刻后便转发朋友圈,让其朋友点赞评论。大学生小润也不例外,将养大的鸟儿进行拍照,随后传至网上,可令人没想到的是,传到网上还没几分钟便就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于是,小润与朋友俩人也因此从卖鸟中获利1200元。
因得知自己与朋友所养的鸟儿竟可以出售市场,于是,小润便和朋友将其在鸟窝中掏出4只出售,想要重新在其获利。
可是,后来所发生的事却令人惋惜不已。原来,大学生小润与朋友所卖的那种鸟是国家二级保护东西,名叫燕隼,属非买卖之物。于是,大学生小润和朋友便被以非法猎捕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俩人也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并加以处罚款,对于此事,也引来了不小的争议。
网上许多热心网友和大学生小润父亲都表示量刑太重,10年的牢狱生活足足可以断送俩个青年的大好前程,毁其正值得拼打的年纪。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所犯错,何况为年轻人,犯错的次数便多于稳重成熟之人,可是即便这样,如果知道犯错能及时悔改,便是一种进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此,许多热心网友认为应当减少期形,不要让一个不知道的错误而毁掉俩个年轻人的前程。
由此法律专家也给出了意见,问其知不知道燕燕隼其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非买卖之物,以及知不知道这样会因此而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也叫法律意识。
十年的牢狱之灾,或许量刑对于刚步入社会的俩个年轻是挺重,可是,往另一方面想,这一次的教训却有助于俩个年轻人认识法律,遵守法律,遵法守法,这也何尝不是件好事。也可让人们警惕到法律的存在,认识法律的言出必行。
不知道法律,我们需要认识,不要等到抵触碰到了法律才渴望得到原谅,那国家社会岂不是乱套了。认识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公民应尽的政治性义务,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也是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一叶知秋,是一个孤单的词。
天气越来越冷,以至于我快要向秋裤妥协了。前几天一大清早被妈妈的电话吵醒,说做了一个关于我的梦,我想梦境一定很糟,不然妈妈也不会说吓得全身无力,一身冷汗。梦的内容不用去想也不用纠结。我唯一知道的是,妈妈对我的挂念无时无刻。前几天突然无聊的跟爸爸发了一条微信,过了几天才收到爸爸的回复,爸爸的声音那么熟悉却又让我觉得苍老,平时聊天的朋友各种欢乐或者郁闷或者无聊,但没有一种声音是像爸爸一样的特别,亲切。妈妈感冒好久了还没好,劝她好好去检查,她还要再等等,我心里疼得慌。突然觉得我还是一个孩子,除了每个月伸手找父母要生活费,其它的什么也不能做,为此,我感到无比的羞愧和难过,我想快点长大,可是当我发现自己即将脱离父母的庇护,走进社会的时候,我又感到无比的畏惧和恐慌。
我最害怕的是离别,因为我知道,下一次,不一定还能遇见。我不愿意接受新的事物新的人,我呆在自己狭小的世界里不愿意走出去。我害怕梦会破碎。我不愿意改掉我的习惯,比如习惯里的你和你们。如果你成了我的习惯,就再也不愿意改掉,或者说是想改也改不掉,我一向是一个固执的人,反应还比较迟钝,至少比别人慢半拍,就好比每次玩狼人的时候,只要超过五人,我就不能当法官,我会开始混乱记不清。这样,我也就不好再吹嘘小学初中高中的我数学是多么多么的好。
事实上,我是热爱篮球的,我想。只是,好久没有再去触碰,但我依然记得曾经球场上挥洒汗水时的喜悦。今天路过操场,投了几个三分,一投一个准,我就笑了,还像曾经的自己。于是我看着顿哥和森哥继续赛球。我喜欢这种阳光积极的味道。有健康的影子。如果不是因为鞋子不方便,我也好想挤进去,装模作样,以为自己很吊的样子。
有时候,我真的无法理解这个世界,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上的人,为什么那么不安寂寞,不甘平凡,安安分分不好吗。如果每个人都单纯一点,都大度一点,那世界会多了多少笑容,少去多少眼泪。同样是人,为什么要勾心斗角,互相伤害。最近看很多部队的片子,很着迷,迷得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战友情。突然脑海里蹦出我要去当兵的想法,于是被人笑话,像顿哥说的,我是中国共产党的脑残粉。其实,我不是不明白,现实永远成不了电影。但往往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独自以为,各种生活。
我本来以为一群女孩子在一起可以讨论张爱玲,讨论纪伯伦,讨论鲁迅,这样真好,可是大多数人不是这样,稍微好点的讨论最近的时装和明星,不好的就是讨论某某同学的各种八卦。而我也成功的成为了这大多数人之一。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样。我讨厌自己经常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说着自己不喜欢说的话。世界上的人分为三种,大雅之人,大俗之人,和半俗半雅之人。大雅之人可谓敬之,大俗之人也可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半俗半雅之人,可谓悲之。而我在追求大雅的道路上不得道,终究成了那半俗半雅之人,可悲可叹,无可救药也。
我是一个人。奇怪。我为什么会是一个人。真是有好多事不明不白。罢了。
不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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