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同桌,就会让我想起一个胖胖的女孩,她留着短短的头发,让本来就胖乎乎的脸更圆了,她叫戴洋佳。
同桌看起来很和善,但是有时却非常调皮。我带了一块新的橡皮,下课后我把它放在桌上,就去上厕所了,等我回来时,我心爱的橡皮不见了,我打开铅笔包把笔全部倒了出来,没有,打开书包翻了一遍,还是没有,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我看见我那橡皮了,它竟然在我同桌的手里,我感到奇怪,因为我的同桌一向很文静,我大声说:“你赶紧把橡皮还给我!”“不还!”同桌坚定地说。一看硬的不行,我就来软的:“嗯,我的好同桌,好姐姐,你就把橡皮还给妹妹吧,好不好啦?”我又抛了个媚眼,她显出心软的样子,耍我说:“好,我还你!”就把橡皮扔出了教室,一气之下,我拿起她的语文书,给她的死对头了。死对头在她的书上画了许多“漂亮”的花纹,这让我的火终于灭了,我才还给她。可是可怜我那粉色的小橡皮等我捡回来时,已变成灰色的了。
虽然有时她很调皮,可是她有时也会很关心别人。一次,我有点感冒,所以很不舒服,可是妈妈忘了给我写请假条了,只能去上体育课。在做热身运动跑步时,因为体力不支摔了一跤,膝盖上鲜血直流。同桌看见了把我扶起来,陪我走回教室,又拿出钱为我去医务室买了两张创口贴,顿时我觉得她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坏。
我和同桌的摩擦不断,但是好事也天天发生,哪天老师让我们分开,我还真舍不得这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哭笑不得的同桌呢!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提起初中发生过的事,有的让人感动不已,有的让人哭笑不得。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在我的脑海中闪闪发亮。
一进初中,眼看是一片陌生的景象和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我感到孤独和畏惧。然而,有件事却改变了我的看法。有一天,我正坐在床上发呆,同学们看见我这副模样,便问:“你怎么了?”我闷闷不乐地告诉他们:“我的饭卡不见了!”同学们愣了一下,然后,听见小明对我说:“不要紧,咱们俩一起去吃饭!”说完,就把饭卡递给了我,我高兴地说:“谢谢你,小明!”接着,一双双温暖的手也向我传达爱心,我看到了同学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不禁簌簌地留下感动的热泪。
我出生在城市,从小在父母的怀抱下茁壮地成长,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式生活,然而,到了初中,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动手,自然感到力不从心,往往会闹出了许多笑话。
记得有一次,我在宿舍里的厠所洗衣服,只见大家的“洗衣技术”特别高超,看,只见他们往桶里倒了些洗衣粉后,就用两脚不停地踩在衣服上,然后用手有节奏地洗搓着,虽然,有时会溅起一些洗衣泡,但还是挺好玩的,洗的`衣服也十分干净。我跃跃欲试,就把双脚踏在衣服上,感到软绵绵的,十分舒服,我于是使劲地踏起来,由于我的这股蛮劲,一对袜子突然弹起来,掉到下水道里去了,我只好蹲在下水道旁用手试着捞起来,我把两只手伸到孔中,挟住袜子,慢慢拖上来,袜子虽被捡起来,但我的两手却散发着一阵臭味儿,弄得同学们都抱腹大笑。
初中的生活就像一根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我们勇于克服困难,更好地融洽于集体中,投身于学习中,就会打败挫折,从而走上成功的道路。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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