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都很美,那么四季中的博山公园会更美吗?
春天来了,河水轻轻流淌,春天的阳光在蓝色的波浪中荡漾,反射出五彩缤纷的色彩;柳树发芽了,伸展着柔软的枝条,在微风中摇摆,仿佛在跳舞。花呗里,小草偷偷从地上钻出来,织着绿色的地毯,花儿像害羞的小女孩一样长大。多可爱啊!
夏天来了,花呗里开着五颜六色的花,鲜艳的红色,迷人的白色,嫩黄色。花丛生。一阵风吹来,它们就在草丛中出现又消失,像调皮的小女孩的眼睛。“嗡嗡”,勤劳的小蜜蜂来了,“苏璞苏璞”,蝴蝶轻盈地飞舞着,翩翩起舞来了,它们时而飞起来,时而飞下来,像跳芭蕾一样,给花呗增添了一些活力。
这里是秋天。秋风一吹,树叶纷纷落下,在空中自由飞舞,有黄的,有绿的,也有半黄半绿的。树叶堆积在地上,形成一张“地毯”。人们踩在上面,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叶毯》想演《秋交响曲》?
冬天来了,北风吹着,天上有雪,大地雪白,公园里的雪有半英尺多高。孩子们在公园打雪仗和堆雪人玩得很开心。
博山公园四季都很迷人。
指对人、事、景处于动态或相对静态时的描写。
如:月黑见渔灯,孤光一点萤。微微风簇浪,散作满河星。
全诗用白描手法写出了诗人夜晚在船上看到的景色,前两句写静态,后两句写动态,一动一静,相辅相成。
假如我是信阳市市长,我将大力治理狮河,坚决杜绝污水排放。而且我还要要不同的河段种上荷花等水中植物;夏天,人们可以驾着一叶小舟在碧波荡漾的河面上尽情享受这“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景,那样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假如我是信阳市市长,我要在信阳建立一所大型博物馆。在博物馆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有关信阳的历史、特产、风土人情等等,让每一个信阳人更加了解自已的.家乡、热爱自已的家乡,这样大家就更会为建设美好信阳贡献出自已的一份力量!
假如我是信阳市市长,我将重新规化信阳市的街道、房屋;让街道更宽、让房屋更高更整洁;让信阳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披上绿装!
假如我是信阳市市长,我将把城市周围的山变得..........
总之,假如我是信阳市市长,我将把信阳打扮得山更青,水更秀,天更蓝,人们生活的更美好!
……
我家住在南湖公园附近的翠湖明居小区。我父母每个周末都会带我去公园散步。这一天将是我一周中最快乐的一天。
每次走路,我左手抱着爸爸,右手抱着妈妈,我们的脸上都挂满了幸福快乐的笑容。走在公园里铺着发光鹅卵石的长路上,心情是那么轻松。爸爸会教我在路上观察一些东西。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很多植物,印象最深的是那些桃树。初春的时候,被露水打湿的桃树的叶子好像涂上了鲜艳的漆,绿得那么绿。更美的是桃花,粉嫩。几滴露珠从叶子上滴落在花瓣上,让粉红色的花朵更加娇艳。我不忍心去碰它,只能在附近闻闻。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真香!
几个呱呱叫的电话来了,告诉我们“荷塘月色”到了。我们来到一个有荷叶的池塘。绿色的水就像一面镜子。有时青蛙从荷叶上跳进水里,发出波纹。池边有一棵巨大的柳树,风在轻轻摇曳。它美丽的身材就像一个跳舞的女孩。
正是这些景象和事物如此吸引我,以至于我永远玩不够。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父母陪我玩,让我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
宁国有难以计数的景点,每一个景点都有自己美丽的景色,而我最喜爱的还是宁阳公园,虽然,他没有其他的景点大,但是它的景色还是很美的.
宁阳公园有一个大大的广场,广场四周摆满了各种光彩夺目的花朵:有艳丽的玫瑰;有表示祝福的康乃馨;有美丽的蔷薇……真算得上是万花争艳!宁阳公园大门前有两只凶猛的石狮子,大概是用来保护宁阳公园的吧!
走进宁阳公园,一排排大树展现在你的面前,别看花很美丽,大树可也很美的哦!松树坚韧、挺拔,它还是那麽威武;微风吹拂着千万条才展开带黄色的嫩叶的柳丝;小草又开始由枯黄色变成嫩绿色了,它不再是那副病怏怏的面容了,它又开始调皮起来了,风婆婆为了惩罚它,把它吹的晕头转向,它可不敢再调皮了。你这时躺在它的身上,软软的,享受着太阳浴,那可太舒服了!
走上精巧而洁白的小桥,一层浓雾把你笼罩着,过了一还儿,太阳出来了,射出千万缕像利箭一样的.金光,穿过树梢,穿过精巧的小桥,照在水面上,水面波光闪动,美丽极了!湖水里有成千上万条小鱼,成群结队的游来游去,有的鱼儿躲起来了,在和它的伙伴们玩捉迷藏呢!
宁阳公园在我心中是最美的,我们因为有她而自豪!
2014年4月24日,将吕磊伤情鉴定为轻伤的烟台法医向莱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莱阳市人民法院吕磊伤情有关问题的答复》。从答复时间可以猜到,烟台法医在答复前应该已经听到吕磊在看守所五次癫痫发作的传言了,在这种情况下,烟台法医还能做出此等答复,着实勇气可嘉!现针对答复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驳斥:
一、关于“被鉴定人吕磊伤后一直未有右耳听力下降的主诉及耳疼、耳鸣等耳、听觉系统受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亦未就‘右耳聋’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治疗,受伤一月余后诉称‘有时听力差’离此次外伤时间相距较远”的反驳意见。
烟台法医系根据病历[莱阳中心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679930)]记载作出如上答复,但本人查遍了该住院病历,也未看到相关内容,相反,我却看到该病历记载:3小时前病人被人打伤头胸部及四肢……右外耳道流血性液不止……2011年9月29日出院诊断:创伤性耳聋(右)……
我也看到,2011年8月25日,莱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载:吕磊于半小时前被人打伤……右外耳道有血性液流出……
案发日,吕磊头部遭受重创、生命垂危,在重症监护室抢救24小时之久,他的右外耳道流血性液不止,你们凭什么说吕磊没有“耳疼、耳鸣等症状和体状”?2011年9月29日,莱阳市中心医院出院诊断:创伤性耳聋(右),你们凭什么说吕磊“未有右耳听力下降的主诉”、“未就‘右耳聋’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治疗”?难道医院伪造病历?
吕磊受伤一个月后,病情趋于稳定,但听力仍未恢复,这时到医院检查耳部是为了进一步确诊右耳耳聋,完全符合人之常情。烟台法医说吕磊受伤一个月后才到医院检查听力,距离外伤时间较长,实在是强词夺理:首先,吕磊出院诊断为创伤性耳聋(右),凭什么说他在住院期间没有检查右耳?第二,一个月都算时间长,不知他们如何来掌握“长”和“短”的标准?
二、关于“约三月后因‘右耳听力差’就诊,检查见右侧鼓膜完整,标志清晰,亦未有右耳外伤性改变,如鼓膜穿孔及愈合瘢痕的记载”,纯属断章取义,故意歪曲事实。
2011年11月23日,吕磊出院后因听力差到莱阳中心医院再次检查,门诊病历显示:鼓膜轻度内陷,音叉试验呈N性聋。
2011年11月24日,吕磊又到烟台毓璜顶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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