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选择了黑帮生活,是黑帮生活选择了我。所谓文明社会给人的压制和束缚,让Ricky和Hec开始了追寻自由的逃亡之路。面对交易的诱惑,Ricky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家人,选择了自由,因为家人绝不会拿来交易,可能每个现实中的社会人在孩童时期也是怀有简单却也坚不可摧的原则。但随着年龄渐长,很多人都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吃着袋子里的坚果,忘记了自由,也忘记了梦想。
自诩文明社会的管理者们,往往只相信法律和制度,殊不知爱才是最温柔却也最有力的武器。Bella用爱留住了小男孩一直想出逃的脚步,小男孩和叔叔也在不断地接触中渐渐接纳对方,打开了心扉。于是,小男孩的诗里有了鸟儿,有了流水,也有了叔叔。爱,真的可以让你眼中的世界变美好。
不过虽然故事的过程是幽默而又不羁的,但注定不会是一个浪漫的结局,丛林里的出逃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社会,还是被社会推着走向了曾经试图逃离的方向。但好在故事的最后,在这让人无力社会之外又给了人一些美好的东西,让我们看到了在这个可能并不完美的世界里尽可能地不被世界改变努力追逐初心的人们。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海伦.亚当斯的女孩,在一岁半时双目失明、耳朵也聋了。后来家里为她找来了以为家庭教师,名叫安妮。安妮的经历几乎和海伦是一样的。安妮小姐教会海伦学单词,起初,海伦还很暴躁,后来,她慢慢地接受了安妮小姐。她们一起读书、写字。直到海伦长大,到了上大学的阶段,她便和安妮小姐和母亲一起去安柏斯大学上学。后来,安妮小姐结婚后不久就突然病逝了。海伦倍感伤心。往后,她都死气沉沉的。一天,她突然想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该多好呀。我会珍惜这三天时间,去做我想做的一切事。
我们还没有双目失明或耳聋,我们要知足。合上这本书。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就像是和海伦.凯勒一起经历了一场人生的旅程,我的心里满是复杂的滋味。
她曾经被厄运所征服。也多次因为无助而大吵大闹,直到她遇见了她的心灵启蒙者——莎莉文老师,他才有所感悟,有所成长。
成长路上,有爱相伴。在成长的过程中,海伦和莎莉文老师都给予了对方真诚无限的爱。正是这种爱,让海伦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未来,让她在困境中学会学习,学会成长。正是这种爱,让莎莉文老师用她所有的精力去帮助海伦,陪伴她走完整个学习生涯。
成长路上,欢乐无限。自从莎莉文老师出现在海伦的生命中后,海伦就变得乐观起来,她开始懂得,无理取闹这种方法,不会改变她的现状。所以,她开始变得乐观,开始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世界,面对世界上的一切,因为她相信,只有自己努力,才会获得成功。
成长路上,坚持不懈。我很佩服海伦的这种精神,为了实现她的大学梦,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努力,去拼搏,当然,她完成了她的梦想。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又聋又哑又忙的女孩,竟让全世界为之震惊!因为她没有想过放弃。这个被封闭在黑暗世界的女孩,面对一次次的困难,她选择了坚持。最后,她终于胜利了!
初一的时候,听老师讲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气味书屋》,语文老师讲得很生动。那“百草园”的乐趣,确也曾经动过我童年的心扉。
课文中的有些语句,至今也还记得:“碧绿的莱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英树,紫红的桑堪”,“油岭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那时,我在向往之余,也产生过一些与题无关的联想:嘻,原来鲁迅小时候也好玩,拔何一首乌还弄坏过泥墙!读书呢?却那么不感兴趣。要是在今天,他准评不上“三好学生”,也不知后来他怎么会成为大文学家的。这些想法,我自然没敢问老师,怕他批评我上课“开小差”。记得曾问过我的爸爸,果然他对我的疑问不屑一顾,“哼”了一声说:“照老师说的去做!”径自走了。
这是三年前的事。现在是读书、读书,作业、作业,升学、升学,很少有闲空去想别的了。但,是“百草园”好,‘’三味书屋”好,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好?这个问题仍时常在脑子里转悠。也真难为我们的语文老师,他怎么给我们讲这课书。因为鲁迅在书本中赞赏的,生活中并未推行;他所贬斥的,生活中并未禁止,岂只未禁止,有人还将其“奉为神明’‘呢。假若有学生向老师问起怎么好?老师该怎么回答?课余爱好被扼***的也不少:一位同学爱好美术,其精心之作被家长付之一炬;又有一位同学学习吹笛,家长却把他做的笛子折断抛之墙外……
如果说“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小园,“同窗们”还可以偶尔一乐,而今的学生却叫作业、考试、升学压得连这一点乐趣也不可得。虽说是现代文明早已准备了电影、电视、录音机之类消遣,但这一切何曾和我们这些学生有缘?呜呼!“百草园”乎,“三味书屋”乎?
假如我来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一定要和着鲁迅先生的慨叹大声疾呼:“把‘百草园’还给学生!”“把童心还给学生!”
家长,一家之长,掌管着一家人的经济、生活大权,但是在教育受重视的今天、社会突飞猛进的今天,至关重要的是如何管好孩子的成长。
如果我是家长,我一定会做一个不称职的家长,何为“不称职”呢?
首先,对于孩子的日常生活我是不会动手帮忙的。早晨,衣服自己穿,被子自己叠;晚上,自己铺床,洗漱。而且随着孩子年龄逐渐增大,我会变得更不称职。
我会分配给孩子越来越多的家务。制定一个制度,如一星期至少扫两次地,拖三次地板,洗七次碗,收拾一次房间。要求自己的衣服自己洗。双休日还会有特殊政策,给他一定的钱,按要求买菜,菜钱要合算,再让他烧顿饭(当然我会教他怎样烧)。不时地,还要他跑腿办一些杂事:比如到电管站交电费,或到奶奶家送点什么。我不动手,多动口,让他干。必要时我还会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指出他“干活”的失误。
其次,对于孩子的学习,我不会像其他家长那样终日唠唠叨叨,忙前忙后。我不会守着他,盯着他,盯着他的作业,不会为他的不及格动怒,也不会为他的90多分而高兴,更不会逼他上电脑、作文、绘画之类的兴趣班。如果他喜欢去固然好,不喜欢去,何苦强求呢?强求了又有什么效果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育他怎样去做人的这方面,我也会不称职。但是我会经常给孩子设定一个具体的情景,问他该怎么办,给他时间,引导他,再让他告诉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正确,我也会报以赞许的态度,如果不正确,我又会提供恰当的方法让他自己领悟道理。
朋友们,说到这里,你们觉得我这个不称职的家长真的“不称职”吗?
举目无亲的小胖仔瑞奇,终日面无表情,最爱搞破坏,只想长大后成为街头霸王,最后他被送到新西兰一个被群山包围的小村落。彪悍而又善良的胖婶婶拥抱欢迎了他,胖婶婶的丈夫是个疤面冷眼的猎人大叔,小胖仔和猎人叔叔彼此看不顺眼。不喜欢这里的小胖仔虽然几次三番想逃跑,但最终因为贪恋床边婶婶给准备的一只暖水袋的温暖而留了下来。
有了它,山里的夜晚不冷,从小到大没人疼爱的心,渐渐开始化冻。可好日子不长,婶婶意外去世了,小胖仔因为不愿意再回福利院而逃进山里,猎人大叔也只好提上枪去追。叔叔面临牢狱之灾,小胖仔要被送进少管所,反抗开始了,这对“野蛮人”携一枪一狗,誓死不归,深入森林开始了大冒险。
早上,去上学的我背上沉重的书包,慢慢变成了挎包,身上的校服变成了职业服。凉鞋变成了高跟鞋。呀,我变成了一名班主任。
来到学校。我去领早读,谁知道这帮学生,有的将惟妙惟肖的肖读错音。有的把冶读成治。
早读结束,开始上课了。瞧那两个男生用书挡着嘴聊游戏,我上去将他俩捉拿归案让他俩站在后边听。本以为他们不调皮,但一节课40分钟我喊了20词纪律!结果导致一个10分钟就能讲完的知识讲了30分钟!
下课也没闲着。呀!她哭了!啊!他打人啦
午休时间,我开始批改作业。第一个,写字像鬼画符。第二个,错别字连篇。第三个,严重跑题!
唉,这帮学生啊!我仰天长叹。突然,我又慢慢变成了小学生!耶!我又变回来了!
这一天,我体会到了老师的辛劳。我带小学生向老师们致敬:老师,您辛苦了!
假如我是科学家
假如我是一名科学家,我会把工人、农民伯伯的工作都用机器人来代替,这样就可以让机器人做一些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情,让机器人更加有效的为人类服务了。
在苹果园里,苹果全都成熟了,果农们既高兴又烦恼,高兴的是因为收获的季节到了,而烦恼要把苹果全部采完,而这将会使果农们十分劳累。如果能够发明出机器人,就可以不再用他们采摘苹果了,机器人会帮助他们把所有苹果全部一扫而尽。
在搬运公司里,又有一位客户要搬家了,搬运工人们愁眉苦脸的搬运衣柜、书桌、书柜、床、鞋柜等家具。如果我能发明出机器人的话,就可以让机器人直接把这些家具搬运到新家了,然后再把这些家具拼装起来,并放到合适的位置,这样既可以节省搬运时间,又可以节省体力,一举两得。
在航天飞船上,又有几位宇航员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月球探险了。如果我能发明出机器人的话,就可以让机器人代替宇航员去月球探险。这样就不会再冒生命危险了,还可以探索月球上的奥秘。
我一定要当一名科学家,发明出很多种类的机器人,让机器人帮助人类,让人类幸福的生活。
多人喜欢这部《追捕野蛮人》是因为它类型的混搭和呈现方式的有趣。它是一次丛林大冒险,一部泥泞的在路上喜剧片,有着温馨治愈的儿童主角,以及俏皮的配乐和迷人新西兰风景,更重要的是,这部外表和形式鬼马精怪自由不羁的作品,却有着严肃拷问的内核。这些拷问不故意升华,也不做作呆板,当你还没有发觉的时候,那些引人反思的东西就已经自然浮现。所以,对于这部片子,观众都能各取所需,节奏欢快愉悦,台词逗趣呆萌,结尾还有一段飙车飞奔的末路狂花范儿桥段。
当小胖子被福利机构带到乡下那个寄养家庭的时候,在那个虚伪的福利机构负责人的讲述中,这个胖胖的孤儿几乎不可救药。他粗俗无比,浑身恶习,不愿与人沟通。或许,观众们都以为,自己将面对的是一个小痞子把田园牧歌搅得天翻地覆的故事。但故事很快开始转向,主角被有趣又决绝地替换了,和蔼的女主人意外身亡,寡言的大叔和这个不羁的小胖子必须独自相处。孩子不想再被转送到其他寄养家庭,大叔想独自一人在森林里静一静,两个人就都逃进了森林,但大叔不小心崴了脚,二人困在丛林里,外界误传愈盛,都认为大叔绑架了孩子,一场啼笑皆非的搜寻和逃亡就此展开。
这场逃亡之旅,某种程度上说,意外成为了大叔和孩子的沟通之旅。不知道多少人注意到了其中的几个细节,大叔第一次在小木屋拿到来自福利机构的信,转手交给孩子,让他磕磕绊绊地念,在逃亡之中,看到布告,也让孩子为他读,他气哼哼地说,阅读无用,孩子嘲笑他就是个文盲,但是这嘲讽意外切中了要害,大叔确实是不识字的,而孩子在他人眼中又是个地道的“野孩子”,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两个都是“野蛮人”——以所谓的文明世界的视角来看。与此相对,那些围剿他们的人都以正义和文明自居,但有的人不问青红皂白,认为大叔侵犯了孩子,想去解救,其实是冲着酬金,那个把“不放弃一个孩子”的口号挂在嘴边的福利机构的女人根本不关心孩子内心的感受,只是表演性的完成一桩工作,他们根本不想去倾听孩子的意愿,也不关心事实的真相,一厢情愿地竭尽全力把孩子投进其他家庭,把大叔绳之以法。当追捕愈发陷入困境,当警察和军队都被牵扯进来的时候,一些微妙的拷问开始浮现:到底谁才是野蛮人?不识字的大叔,调皮捣蛋的孤儿还是那一群体面的.职业人士?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叔和孩子成为了彼此的镜像,他们彼此相似也彼此映射,两个人都是不愿意暴露内心世界的人,但其实又都有着柔软而丰富的内心。大叔一直深切思念着去世的妻子,即便他表面上把自己装扮得异常冷酷,孩子每天念叨着用脏话组成的俳句,但自己却偷偷写下有关亲情的。逃亡路上,他们从彼此嫌弃变得相依为命,相互袒露心扉,老人开始变得慈祥,孩子也开始显露烂漫,此时,小胖子才开始说出自己在孤儿院的遭际,以及封闭心灵的原因。他们满身脏污,食不果腹,在丛林中奔逃,近乎被人狩猎的动物,但却意外开始酝酿出了人最重要也最真切的东西——情感和同理心。但这恰恰是那群追捕者所缺失的。从这开始,文明世界成为了野蛮世界,而野外丛林却意外地温柔起来。
那场狼狈的躲闪开始氤氲出某些哲学的意味。与其他们在逃窜,不如说他们在守护,保卫内心的某些温暖,抵抗外界无知者野蛮的侵犯。这些拷问和反思,都仍然在笑闹中呈现出来。冷幽默和热心肠,疯癫搞怪和混不吝,是这部电影的基调,但有时总会突如其来地有温柔降临。其实,在追捕和逃逸的过程中,在外力的挤压下,孩子和大叔的关系也有某些变形,孩子害怕被抛弃,大叔不想被误解,他们彼此有时也会恶语相向,最终也导致了某些不可收拾的局面。野蛮和温情的置换,有时就是心中一闪念的转变,这有时也让人感觉异常冰冷。
最终,这两个“野蛮人”还是败给了“文明人”,叔叔被关进了惩戒所,孩子也被分配给了另一个家庭,但好在程序和制度并不能拆解情感,孩子还是回头找到了叔叔,他们***成了一种独特意义的“家庭”,他们之间有着剔除血缘的亲情,这是他们第一次不再感到孤独。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