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光的洪荒中,不早不晚,就在此刻,我遇见泰尔。 ——题记
“如果十二点中能在黑夜里来到,那为什么黑夜不能在十二点来到呢?”
我就是被这一行字吸引才决定把它带回家的。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沏一壶茉莉花茶,坐在窗前静静地摩挲它靛蓝色的硬皮封面,摩挲它封面上那三个烫金的微微立体的清秀楷体字,然后呷一口茶,轻轻翻开它,拥抱属于我的油墨香气。
它有一个美好的名字——《新月集》,是一位名叫泰戈尔的印度诗人的心血之作。
我喜欢读现代诗,因为它们可以让我浮躁已久的心沉淀下来,让我心甘情愿地坠入诗人所编织的梦境。泰戈尔的诗与顾城、海子和普希金的不一样,虽然他的诗与他们的一样都有如梦似幻的辞藻,但对我这样的不愿太费脑筋的人来说,泰戈尔的不需要读者深入探讨与现实背景的联系的诗,才是真正的温柔乡。
在《新月集》里,泰戈尔多次化身成一个天真活泼、稚气未脱的孩童,他会化成一朵金色花悄悄爬上树梢,与妈妈玩起捉迷藏,静静地欣赏妈妈午后坐在树下读书时投射在她身上那斑驳而安静的叶影;他会和妈妈抱怨做功课这件累人的事;他会每天都往溪流中放下一只小纸船,然后做关于小纸船的梦;他会细声细语地安慰妈妈说不会像爸爸那样离开她;他会……
他又会从孩子的角色中走出来,在星光下漫步在田间小路,听男孩尖锐的歌喉;或看孩子们在海滨无忧玩乐;或渴望做一个释梦者,弄明白孩子多彩而无厘头的梦境,为他们驱走那可怕的梦魇;他会……
这便是《新月集》,这便是《新月集》中的泰戈尔,这便是《新月集》中泰戈尔所创造的温柔世界。
当年,泰戈尔的作品轰动一时,中国的青年知识分子如徐志摩受其作品的熏陶,渐渐走上写新诗的道路,为此还成立了“新月派”,《新月集》在文艺界的影响可见一斑。
最近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泰戈尔可以写出这么美好的诗呢?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关于泰戈尔为什么可以把诗写成这样,或许可以归因于他对生活那份经久不息的友善。
印度是一个“诗的国”。泰戈尔的家庭是印度望族,这使他从小就对文学耳濡目染。由于母亲去世得早,他在儿童时代寂寞而不快乐。好在父亲的开明,使他有幸接触到他的两个大教师——自然界与平民,这直接影响了他的诗所选取的意象以及歌颂对象。
《新月集》是泰戈尔有了孩子之后写的,没有一本诗集比《新月集》描写的更有童真的美好。母亲的神秘与美,孩子的天真烂漫,从诙谐又俏皮的诗句中流出。虽然他的妻子在他三十五岁时夭亡,爱女也不幸离世,但即使深处这可怕的殷忧的笼罩之下,他依旧作出了这世上最优美柔和的情歌。令人更欣喜的是,他的灵魂更坚强有力了,这些情歌般的诗甚至比之前的更美好。虽然后来他转向颂神路线,不复作情诗,但他依旧就是一名文学巨匠。
——他至始至终都对生活很友善,就算生活曾对他毫不仁慈。
友善,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个人层面的要求吗?对自己友善,对身边的人友善,对大自然友善,对生活友善,对得到的与失去的友善,对世间万物友善……友善是多么美好的字眼,也确实是正确的处世态度。它是拂去人们心中那股怨恨的一阵风,是轻吻自然万物的一束阳光,是人们内心深处柔美的一首诗…… 有人说,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想说,内心不只当下的浮躁,还有诗与友善。
孩子在纤小的新月的世界里,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即使你不再是孩子,也能活的愉悦。当你认为生活欺骗了你,当你觉得世界遗忘了你,不要心急。心若向阳,无畏悲伤。愿我,也愿你,在将来能友善对待万物,微笑看待人生。
《新月集》是一本让我极为喜欢的书,每每翻开,我便沉醉于书中。诗人泰戈尔在书中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他想做一个小贩;他有一座宫殿;他给母亲写信;他成为一个小大人……一些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却蕴含了许多道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最后的买卖》。文章中,诗人想要有一个人雇佣他。于是,皇帝用权利雇佣他,老人用金钱雇佣他,美人用微笑雇佣他,最后,一个孩子雇佣了他,孩子对他说:“我雇佣你,不用什么东西。”从此,他便成了一个自由人。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权力、金钱、容貌都是空虚的,唯有自由是最美好的,我们要像诗人那样,不被金钱、权力、容貌迷惑,应相信天真无邪,掌握自由。
为什么泰戈尔把的诗会如此美丽?读完这本书,你会感受到他的诗是快乐的,是和平的,没有争执与吵闹,如一杯淡淡的茶,有一股清新的味道,令人回味。书中有着两位大师:自然界与爱,它们引导着我一步步走近泰戈尔,品味他心中的纯真、宁静、美丽。
人们总说将来要做科学家、钢琴家……,而泰戈尔,却只愿做一个船夫、一个小贩、一个园丁……你可能会认为他没有远大的理想,那你就错了,正是他这平凡的愿望,才造就了伟大的泰戈尔。
泰戈尔有母亲般的慈爱,他坚信所有孩子的内心都像一块温润的美玉,没有瑕疵,是那么的晶莹剔透。每次阅读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会有一个白胡子的老人微笑着,对我说:“愿你,永远是一个孩子。”
愿我,永远是个孩子,永远是个天真的孩子。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开始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开始接触这本书以前,觉得哲学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它是一种很飘渺,离我们很远的一种东西,并觉得哲学很枯躁,很无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很不理解里面的内容。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想不会有人会思考这两个问题吧,至少我没有。但随即我被里面的哲学理所吸引了。看着看着,有时甚至会怀疑我是否真的存在,从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上留下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哲学本是枯燥的东西,但《苏菲的世界》却全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用生动的语言和奈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产生了一种阅读悬疑小说的心情。
与其说在看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收眼底。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斯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许多哲学学派始祖苏格拉底。书中说的人常把不能理解的一些现象归于神论,等到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开始相信无神论!接着,哲学继续发展,宗教出现了分裂,基督教开始深入人心!大部分西方人开始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可是在新旧交替的时候,战争避免不了!红十字军为了耶路撒冷那称为基督教发源地的地方,组织了教徒开始征战,开始他们也许为了教义,可后面他们虐寺路过所有的城市!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宗教是可以洗涤人类的心灵,只有人的自我觉悟才能改变一切,因为只要人愿意,本原本是博爱的教义会被人曲解!我想哲学是可以让人们了解自己,改变自己,让人顿悟的学问。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气,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造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就是虚幻的,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小说中,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限度地去体会作者的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哪个版本是真?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心去探索,去发掘。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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