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只小狗,叫做麦包。那是因为它身上淡淡的奶黄色像最甜蜜的冰淇淋,让人直想咬一口。
它长得娇憨可爱,虽然它是一只小公狗,但是它那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可爱劲,当真是比小母狗更讨人喜爱。它的眼珠是圆滚滚的杏眼,仔细一看,还是水汪汪、乌溜溜的,注意麦包久了,它柔和的目光中竟会闪出些许敏锐来。我家狗狗有一样东西最讨我喜欢,那就是它两只大大的耳朵了,只要它微微听见一点声音,耳朵就像无线电一样:“扑棱”一下就竖起来了。
说起来,麦包也是很机灵的,它那精彩的“演技”,连身为人类的我都为所折服。又是一个飘着饭香的晚上,我们一家四口正在其乐融融的吃饭,麦包或许是闻见了喷香的饭菜味,急切地冲到了我们的饭桌前,开始大声吠叫。我们当然不给,只见它的声音渐渐小了起来,变的越来越弱,最后竟然慢慢变成了细弱的哭音,尤其是那如泣如诉的心情,更是被它演绎的惟妙惟肖。妹妹有些动摇,试探的问我:“姐姐,要……要不……”“不行!”我的情绪很是坚决。麦包看到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呜~呜~嗷~”嗬!这小子竟然开始撒娇了,只见它不断地扒拉着我的裤脚,嘴里还哀怨的开始祈求,那软绵绵的声音好似一条狡猾的小蛇,紧紧地勒住我的心。“晓晓!”这次轮到妈妈了,“哦……”我不情愿的放下夹着的一块鱼,无奈地对麦包耸了耸肩。麦包终于明白了,要想吃肉,就得攻克妈妈的心!它打定主意,端端正正地在妈妈面前坐了下来,乖巧的不吵不闹,只是用亮晶晶的眼睛怯生生的凝视着妈妈,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那样子友善又可爱。可妈妈仍旧不为所动,麦包只好可怜巴巴的摇摆着它那绒球似的尾巴,又委屈的蹭了蹭妈妈的脚。妈妈总算拜倒在麦包的魅力之下了,这可真是不容易啊!
这就是我家最可爱的小宠物,它总是那么惹人怜爱。
狗,人人熟悉,不少人还亲自养过。我最钟情的,是那种平凡的小土狗。
说起来,土狗其实比任何狗都要忠诚,懂人的心思。外婆家中曾经养过一只玄色的土狗,长得敦朴可爱,看抵家人,便友好地摇摇尾巴,让人不觉心里一阵温暖。但看到生人就不那么和顺了,它会不满地发出“呜、呜”的声音,告诫来者不要接近。行人见状,自会绕道而行,毫不招惹这让人生畏的狗。此刻,黑狗已经不在了,却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影象。
狗其实很通人性,它啊,就和人只差一步之遥:不会措辞,不会用两脚走很长的路,但它会用本身的眼神表达感情。别不相信,不是有人说过吗,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它欢畅时,眼神发亮,一闪一闪的;它不兴奋时,会流露黯淡的神情;它悲悼时,甚至可以滴下两行清泪。更有趣的是,它可以用肢体表达感情,它与人玩耍时,它会凌空跃起,“双手”搭在人的肩上,它的肢体语言甚至比人类还要富厚。我家黑狗跃起来会跨越我一个头,所以每次我会躲着它,生怕它来个溘然袭击,让我措手不及。
狗的亲情也令人动容。国庆节时回故乡,我到柴房去探望黑狗,那时候它刚产下三只狗宝宝。我一到柴房门口,黑狗就盖住了去路,用探寻的眼光望着我,似乎在说:“别伤害我的孩子!”它眼神中流露的悲悼与担心让人心疼。我轻声说:“就看一眼,毫不伤害它们。”它这才让开身子,给我一个旷地,随后尾随我走进柴房。
此刻,宠物狗到处可见,土狗是越来越少了。每当想起家中的黑狗,心中老是暖暖的。
狗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对付它们,我们应该多多地给以体贴与庇护,让它们也能体会到那种人与动物间通报的关爱与平凡的打动。
我们家曾养过好多种类的小动物,有猫、有鱼、有乌龟,但是我更喜欢它——我家的金毛。
这条小狗看起来十分可爱。一身金灿灿的毛,长着瓜子脸,两个尖尖的小耳朵可灵了,就连一根针掉在地上它都能听见;还有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个葡萄似的大大的、圆鼓鼓的;一条又粗又长的尾巴摆来摆去的,看起来很是呆萌。
都说狗有特别灵敏的嗅觉,那次发生的事可算让我长见识了。还是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家待的太无聊了,所幸想出去玩玩,就喊上了我的小伙伴金毛。一路上追跑着、打闹着,比谁跑得快,看谁跳得远。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轻轻一扔,它就像离了弦的箭,飞奔着去把石子捡了回来;我反复地扔,它就反复地捡,玩得不亦乐乎。
不知不觉地跑出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去了,当时一心想着玩,也没有害怕;可是转眼间,太阳落山了,我的肚子也咕咕的叫了起来;我想我们该回家了。然而我却因为没有来过这边玩,又离家比较远,一时却忘记了回家的路,不知道该往哪里。
正在我愁眉苦脸、不知所措的时候,金毛好像明白了我的担心,它对我汪汪叫了几声,走几步后回头看看我;此刻我恍然大悟,难道它记得回去的路,要带我回家?我半信半疑地跟了上去,就这样它前面走我后面跟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家了。
我冲上去,紧紧地抱着金毛,摸了摸它的头,它冲我摇着尾巴又汪汪汪地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不用担心,相信我,你看我们到家了吧”。
我非常喜欢这条小狗,一只可爱又聪明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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